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規範:
1、應進行離崗體檢——你沒有做?
2、接觸粉塵10年——每5年隨訪一次——你沒有做?
3、接觸粉塵職業病危害因素具有慢性健康影響,或發病有較長的潛伏期,在脫離接觸後仍有可
能發生職業病,需進行醫學隨訪檢查——所以情況對你都不利。
關鍵是你確實不知道!
有關規定有:
4.8.3離崗時健康檢查
(1)勞動者在準備調離或脫離所從事的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崗位前, 應進行離崗時健康檢查;主要目的是確定其在停止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時的健康狀況。
(2)如最後一次在崗期間的健康檢查是在離崗前的90日內,可視為離崗時檢查。
4.8.4離崗後醫學隨訪檢查
(1)如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具有慢性健康影響,或發病有較長的潛伏期,在脫離接觸後仍有可
能發生職業病,需進行醫學隨訪檢查。
(2)塵肺病患者在離崗後需進行醫學隨訪檢查。
(3)隨訪時間的長短應根據有害因素致病的流行病學及臨床特點、勞動者從事該作業的時間長
短、工作場所有害因素的濃度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
6.4其它粉塵
本規範其他粉塵指除矽塵、煤塵和石棉粉塵以外按現行國家職業病目錄中可以引起塵肺病的其
它礦物性粉塵,包括:炭黑粉塵、石墨粉塵、滑石粉塵、雲母粉塵、水泥粉塵、鑄造粉塵、陶
瓷粉塵、鋁塵(鋁、鋁礬土、氧化鋁)、電焊煙塵等粉塵。
6.4.2.3健康檢查週期
(1)勞動者接觸粉塵濃度符合國家衛生標準,每4年1次,勞動者接觸粉塵濃度超過國家衛生標準,每2~3年1次
(2)x射線胸片表現為0+者的作業人員醫學觀察時間為每年1次,連續觀察5年,若5年內不能確診
為塵肺患者,應按一般接觸人群進行檢查
(3)塵肺患者每1~2年進行1次醫學檢查
6.4.3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
6.4.3.1目標疾病 職業病:同在崗期間
6.4.3.2檢查內容 同在崗期間
6.4.4離崗後醫學隨訪
6.4.4.1隨訪物件 在崗期間進行定期健康體檢的粉塵作業人員和塵肺患者
6.4.4.2隨訪目的 監護粉塵作業人員離崗後塵肺的發生和塵肺患者的病情進展
6.4.4.3隨訪目標疾病 同離崗時
6.4.4.5隨訪時間
(1)接觸粉塵工齡在20年(含20年)以下者,隨訪10年,隨訪週期為每5年1次。接觸粉塵工齡超過20年者,隨訪20年,隨訪週期為每4年1次;若接塵工齡在5年(含5年)以下者,且接塵濃度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可以不隨訪
現在有問題了,怎麼辦?
第十一條 申請職業病診斷時應當提供:
(一)職業史、既往史;
(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影印件;
(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四)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
(五)診斷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關材料。用人單位和有關機構應當按照診斷機構的要求,如實提供必要的資料。
沒有職業病危害接觸史或者健康檢查沒有發現異常的,診斷機構可以不予受理。
最主要的,現在要提供與原單位的勞動關係和職業史——要提供證據!
2樓:匿名使用者
塵肺是不是經過有資質的診斷機構診斷過,有沒有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如果已診斷塵肺在到多少期,有沒有以前接受過賠償;如果診斷過塵肺有沒有升期,這些都是事情的關鍵,如果沒有診斷過塵肺,可以到有資質的部門申請診斷,必須有相應的崗位作業史證明;如果診斷為塵肺可以申請工傷鑑定,但如果石礦沒有了,賠償起來可就比較麻煩了,需要石礦的受益部門進行相應的賠償。
3樓:哀枋洲
那得看當時人家是不是已經賠過了,沒有賠過的話是可以的,賠過了的話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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