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99個盒子
勞動合同法規定,違約金只存在於培訓費和競業限制,其他都不能設定違約金。你們公司的合同是違反勞動法的。新法下只需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即可。
如果單位有違反勞動法的嫌疑,你不但可以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2個月工資的補償金。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樓:小貓戲水
貌似從08年起,就沒有乙方(職工)違約的說法了吧!
3樓:律圖網
若用人單位有提供專項培訓,並簽訂服務期協議,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支付違約金。
關於辭職後公司要求違約金的問題
4樓:匿名使用者
培訓了的話,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是合法的。。。
但是你也可以主張對方的培訓沒有達到培訓合同的要求,或者主張培訓根本沒那麼大的價值。。。
但肯定是要給錢的。。。
5樓:小褲衩
首先合同有約定培訓協議,那麼這條款就是有效的,公司要求違約金是合法的。
通過你所描述的,「培訓了一些基礎的心電圖和心內科常見病的知識」,那麼如果你想投訴,就只能來舉證這些培訓對你的作用是很小的,或者基本無用,通過培訓效果來推翻培訓協議。
不過個人覺得可行性不大,先不說你們培訓協議中有沒有對培訓效果的約定,單從此事本身來說,舉證太困難了,主觀性太強。
所以,我覺得你即使投訴,勝訴的可能性也不大。
6樓:
估計你這個麻煩了。要支付了,合同有明確的要求啊。沒辦法投訴了。
7樓:黃劍華律師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
基於以上法律規定,你公司的做法是合法的。但是違約金的數額是否超出培訓費用?超出的無效。
關於辭職違約金的問題
8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者無論任何理由,只要提前30天通知企業,就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這在理論上叫勞動者的無因解除權,是合法的。
2、勞動合同法已明確規定禁止企業與員工約定除服務期和競業限制之外的任何違約金,約定了就無效,因此你合同裡關於十倍的違約金是不會得到支援的。
3、但如你的合同是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08.1.1)籤的,目前沒有明確規定,但***的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認為關於違約金的約定仍然無效,這對你有利。
4、要注意,雖然你可以不給違約金,但如果企業因你辭職而遭受了損失,你仍然要賠償損失,只不過企業通常很難證明損失的具體金額
9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還要看違約金的約定範圍。如果範圍不清的話,很難會有約束力。
10樓:
按照勞動合同法程式辭職首先不算違約.另外違約金的條款訂立有規定,除了培訓與競業限制協議之外,企業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的條款.
11樓:律圖網
若用人單位有提供專項培訓,並簽訂服務期協議,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支付違約金。
急急急:高校教師辭職賠償違約金問題
12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扣押相關證件是不合法的。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該項為禁止性規定,即使合同上有寫,也是無效的。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所以高校扣押你的畢業證學位證是違法的。
第二,關於保險的問題,一般為五險一金。即養老,工傷,失業,生育,醫療,住房公積金,學校沒有繳納的話,屬於違約行為。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所以你可以依據這條解約且不存在違約金問題。
第三,關於違約金情況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所以合同上規定是違法的,所以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解決途徑:第一先於單位協商解決,畢竟人家屬於強勢群體;
第二,向勞動與社會保障局申請調解,不成功的話,申請勞動仲裁(不需支付費用)
第三,提起相關訴訟,要求確認相關條款無效,並反還相關證件,支付未繳納的社保金等。
僅供參考!!
關於辭職違約金問題
13樓:律圖網
若用人單位有提供專項培訓,並簽訂服務期協議,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支付違約金。
14樓:冰逝星辰
違約金糾紛是現在跳槽和離職過程中最常見的問題。那麼跳槽了,違約金該怎麼付呢?
什麼是違約金?
違約金就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的經濟補償。
違約金的額度有法律標準嗎?
違約金問題,國家並無一定標準,除非辭職者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才須賠償。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上沒有關於違約金方面的條款,勞動者辭職時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便可不支付違約金。
勞動部發〔1995〕223號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例如:一名勞動者與公司簽定了5年的合同,戶口也是由公司解決的。合同中規定違約金是5萬,但是一年後,該勞動者想跳槽了,那麼他應該賠償多少錢呢?
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自己的應盡義務。任何一方擅自違約,就要承擔勞動合同約定的賠償責任。
由於他與單位的合同期是5年,違約金是5萬,而他剛剛履行完1年的勞動合同。那麼,他就要向單位賠償4萬元的違約金。
但是,碰到一些天文數字的違約金額又該怎麼辦呢?
小黃兩年前與一家公司簽了為期5年的合同.兩年後因個人原因向領導提交了辭職報告,未獲準,按照合同上賠償違約金的公式:賠償金額=已方年收入x(服務期限-已服務期限)來算的話,他的賠償金額高達:3,000元/月x12月/年x(5-2)年=108,000元。
這又該怎麼辦呢?
顯然,這樣的賠償是有問題的,但是按照《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都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是法律又規定,違約責任應當公平、合理、合乎實際,這就只能有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認定。因此,這樣的違約金約定還是得到有關的法定部門去仲裁。
那麼賠償違約金的申述是否有時間限制或者能否拒付呢?
《勞動法》規定,勞動爭議的一方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也即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因此,假如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拒付違約金,而不是無力支付違約金時,另一方就應當在60日內訴諸法律。如果未能申訴,則可以以超過時效為由拒絕支付違約金。
另外,有時候在辭職的過程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違約金問題發生糾紛時,有的用人單位會以扣押檔案為藉口,這樣的行為是否合法呢?
答案是否定的。根據勞力字〔1992〕33號《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第18條規定: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企業應在1個月內將其檔案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勞動、人事部門。
也就是說在勞動者離職後1個月內,單位就應當將您的檔案轉移到有關部門。其扣押檔案的做法顯然是錯誤的。
辭職違約金的問題有哪些?
15樓:熱愛影視者
首先說一下違約金的問題,根據法律規定,需要支付違約金的情況有兩種,第一種是服務期,就是說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起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約定違約金。就是說雙方協商後,如果你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需要支付給公司違約金。
那第二種情況就是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就是說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內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這個約定的可以支付單位違約金。
那除了以上兩種情況外。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所以你看看你的情況是不是屬於以上兩種情況?如果不是你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如果你想辭職,你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單位,這樣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關於違約金的問題
根據 勞動合同法 規定,用人單位出資讓勞動者去培訓,可以約定服務期違約金,但金額最高不能超過用人單位支出的培訓費用,且按約定期限逐年遞減。因為你單位安排的進修是免費的,所以你辭職無需退還單位任何費用,只要按照 勞動合同法 規定提前一個月向單位提出辭職就行。可以參考勞動合同法規定關於培訓費用的條款,用...
有關於違約金的問題法律方面
經查,在勞動法有一個解釋中明確提到如果發生公司分立合併的情況,用人單位必須和勞動者平等協商來重新簽訂合同。所以,如果h不簽訂的話,可以不支付違約金 勞動部勞部發 1995 309號檔案第13條規定,用人單位發生分立或合併,分立或合併後的用人單位可依據其實際情況與原用人單位的勞動者遵循平等自願 協商一...
在服務期未滿前辭職,違約金該如何賠付
1 首先,公司是可以依據服務期協議要求員工承擔違約責任。但是,違約金額公司的演算法是 專不對的。正確屬演算法 由於你沒說公司的培訓費具體是多少,先假設為3600元,服務期是三年,方便計算。則 3600元 36月 每個月100元。而你要承擔的違約金就是未滿服務期限20個月 100元 2000元。2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