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當老闆找各種瑆由不面談應怎麼辦呢

2023-02-13 09:00:06 字數 6234 閱讀 8120

1樓:情感區域陽陽老師

生老闆找各種理由不面談的話,你可以去打12345免費****,領導會幫你協商解決

2樓:我是么妹

我個人覺得如果老闆一直找其他理由不面談。你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利益。或者找勞動局的。總之當自己的利益受到傷害,要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的不要去做任何過激的行為。

3樓:來自定山寺喜眉笑眼的扶桑花

不面談也不會耽誤你維權的,你可以進行工傷鑑定的,鑑定報告出來後,可以去勞動部門依法進行起訴,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利益

4樓:在世博園跳皮筋的暖風

去當地勞動局投訴,只要是用人單位僱傭員工就應該給上工傷保險,不上保險也要進行賠償。

5樓:匿名使用者

去你們當地的人力和社會資源保護局(人社局)找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他們會還你們一個公道。

6樓:

你可以打民生**,也可以上勞動仲裁反映,他們會辦你解決的,這些都是為老百姓辦實事的。

7樓:一個愛學習的魚

第一直接到勞動部門仲裁,第二請專業的律師發律師函,第三直接去法院起訴。

8樓:騎著蜜蜂逛花園

找勞動部門或經法院,讓法院判決,如果不行,審請強制執行

9樓:9隔壁老王

你把證據收集充分,然後到勞動仲裁部門或者是法院起訴。這些執法機關是會。問你主持公道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通過專業律師找勞動仲裁機構,或者起訴至法院。望採納!

11樓:健康先生

勞動局仲裁。無果可以法院起訴。

12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中傳送傷害,都屬於工傷,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有殘疾的,**穩定後,再申請傷殘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很清楚,自己看一下就明白了怎麼處理

認定後,有殘疾鑑定,找老闆不支付工傷待遇就可以到法院起訴處理。起訴老闆和管老闆的單位

我的工傷認定和傷殘鑑定都做了,但是用工單位找各種理由說我做的都是認定和鑑定都是違法的,我該怎麼辦

13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已經做了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等級鑑定,那麼無需理會單位現在拒絕承擔責任的藉口,你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將用人單位及用工單位一同列為被申請人要求其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建議約見當地律師面談諮詢,確定合理維權方案。

14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都已經做了前期工作,你直接申請仲裁即可。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

16樓:匿名使用者

協商不成的申請勞動仲裁

17樓:321問題專家

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18樓:歐巴加

去網上搜尋個免費的律師諮詢網諮詢一下,他們比較專業。

老闆拖欠農民工工資怎麼辦?工傷不給予賠償怎麼辦?

19樓:國暉律師事務所

(一)如果你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三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3、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勞動訴訟,追討自己的工資報酬。

(二)如果你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20樓:匿名使用者

拖欠工資應該找勞動部門舉報,實在不行就報案。現在回家很重視拖欠工資的事情。一般來說,勞動部門舉報都能解決。

21樓:勞動護航

您好,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主張雙倍工資,沒有繳納社保可以主張補繳社保,如果被辭退,可以主張工作每滿一年賠償一個月,如果是非法辭退,可以主張雙倍賠償,用人單位未支付或者剋扣工資的,可以先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建議及時和律師詳細面談相關事宜。

22樓:匿名使用者

無法提供工資證明,誤工費可以參照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工傷其間工資發放不合瑆找哪個部門?

23樓:

先與公司人事部門協商,一般在工傷認定下來前,按病假工資發放,認定後進行補發。如不合理,可申請勞動仲裁

工傷期間,單位不能辭退員工是吧?

24樓:咬字嚼句

【相關法律】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如何爭取賠償】

按照法律規定,在一個公司上班超過18天,就需要上保險,看來公司並沒有給你上保險,這是一個依據。另外,你是工傷,工傷也需要賠償。

老闆欠我工資不給,還威脅恐嚇我該怎麼辦

25樓:北京吳丁亞律師

可以勞動仲裁抄維權,勞動仲裁襲是指由勞動爭議仲bai裁委員會對du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zhi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dao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具體細節法律問題可以帶證據材料來煒衡律所面談,歡迎打**免費法律諮詢。

26樓:十五**

這種老闆不跟他談他媽的法律,拿菜刀跟他聊就行,有錢人更怕死

27樓:愛笑的

我們給老闆開車發現車輛沒有營運證出了事保險公司拒賠,我們不幹了老闆不給版工資還威脅恐嚇我說我權一個城市裡的人把你一個農村人要弄死你,我報警了警察說還沒打他們就不管,我去了好幾個勞動局幫助他們推脫不管,我向法院起訴沒有錢回家路費都沒有了幾天都吃不上飯,我現在應該怎麼辦,後來聽說老闆把我起訴了,我是不是沒地方說去了嗎,希望看到的朋友們給我指一條路,我在這裡謝謝你們了

我今年幹一活,我老闆吵架了,現在打**要錢他不接,咱們也沒合同,怎麼辦?

28樓:檀駿

你可以直接到工地去找他解決,如果真正協商解決不了,你可以通勞動仲裁協商解決。

29樓:匿名使用者

沒合同就很難拿錢,但你可以收集工作的記錄去勞動局起訴該老闆

30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去到勞動局吧!要去詢問下這種情況怎麼辦?

31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上當地的勞動仲裁。起訴他。要回你的工資。像這樣的老闆。你不起訴他,錢是不能給你的。

32樓:

你可以到單位找他要,如果不給可以到勞動局告他,或者到法院起訴他,不管有沒有合同,只要你有證據給他工作了就行。

33樓:112333束脩

你可以先收集證據,然後進行勞動仲裁。**12333。符合以下條件都可以作為證據。

1.應聘登記表、入職登記表、錄用通知書、面試通知簡訊等。

2.工作服、出入證、廠牌、工作證、技術認定證書、專業證書年檢記錄等能夠證明職務身份的證件。

3.工資單、工資收入證明(需會計人員簽名)、社會保險記錄單、企業年金單、住房公積金單或其他工資發放記錄等(工資發放為現金可忽略)。

4.打卡記錄、考勤記錄、加班通知等。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6.發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內部刊物、或者公司**有關自己事蹟的報道。

7.工作記錄單、本人代表公司簽訂的採購合同、銷售合同,客戶業務記錄等。

8.由公司簽字的崗位職責說明書、薪資確認書、調崗通知書、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會發出的本人的榮譽證書、獎狀、懲罰通知單、工會會員證。

11.與公司領導談話、工作情況的錄音、錄影。

12.財務借款單、報銷憑證等。

13.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交警部門調查詢問的筆錄。

14.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登記、詢問調查筆錄等。

15.信用卡賬單郵寄地址為單位。

34樓:

沒有簽訂勞務合同你這個維權就很麻煩,你可以向你所在地勞動仲裁部門進行書面投訴,有工作人員調查清楚後幫你協調解決。

35樓:王玉芝

打**他不接,你可以直接上單位找他,並且給手機錄音。他要承認他該你錢。必要時可以呀投訴他用法律的手段保護己

36樓:

只要你給他幹活他就要給你工資雖沒有籤合同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部門去反應情況勞動部門會給你解決的。

工傷復工後工資怎麼定合理?

37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復工後工資應當按受傷前的標準支付,不能因受過工傷而降低勞動者的工資待遇。用人單位單方面降低勞動者工資待遇的,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投訴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以及相關拖欠工資的證據。

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申請時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2份);證據清單和相應證據材料(2份),證據材料主要有勞動合同,工資銀行賬單;身份證影印件(1份)。

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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