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提示一下,房產的分割方面,你奶奶可以分割的只有你父親死亡時,與你母親共有的房產的六分之一(前提是爺爺於你父親前過世,且你父親沒有其他子女)。
現金部分,理論上我就不說了,實際操作上,你奶奶必須證明2023年過世當時,你父親與母親共同存款的金額是多少,這個已經很難舉證了,因為銀行的記錄很難調到,首先是過去十幾年了,銀行未必留存當時的存款記錄,另外銀行也不會配合你奶奶(除非法院工作人員去調查)。所以你母親在法庭陳述的時候就說當初沒有存款,或者存款已經處理後事等等用光了,就可以,剩下的舉證責任讓原告去承擔,可能到時候她就知難而退了。
對於你父親死後,你母親賬戶上新增的財產,完全不用擔心,屬於個人財產,不會參與分割的。
2樓:匿名使用者
所有可以變現的都包括 你父親的遺產 先分成兩部分 一半是給你母親的 因為是共同財產 剩下的 你 你母親 你奶奶 每人三分之一。
3樓:季覦天下
你父親的遺產包括:去掉夫妻共同財產中你母親的那一半。剩下的就是遺產,其中你母親,你,你奶奶都可以分到遺產,也就是說你奶奶只能分到你家財產的六分之一。望。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轉移財產啊,你奶奶需要有證據證明現金遺產的存在啊。現金不要放你母親名下,否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要求分割的。
5樓:聲從暢
不可避免的。根據法律規定,你父母共有的財產,只有二分之一可以作為你父親的遺產,在你父親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之間進行分割。如果現在涉及的財務都在你母親名下,那麼你奶奶主張分割任何財產,她必須有相應的證據證明是你父親的遺產。
6樓:謝大小姐劉
現金不論是存在你父親名下還是你母親名下,都屬於你父母的婚後共同財產。不過2023年以後你母親的收入不屬於分割範圍。為了避免被分割,可以把錢一點點取出來,存到別人的戶頭上,千萬不要直接轉賬,這樣就算去銀行查,也查不到資金流向,就說去旅遊之類的花掉了。
7樓:匿名使用者
這件事嘛,從法律實務上來講,房子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實際上,你奶奶都能分得房子價值的1/6,但現金這塊嘛,涉及到的東西太過複雜。
但理論上講,你父親去世前,包括以你母親的名義存在銀裡的錢都算共同財產,她可以分到1/6。例如說你父親2023年1月1日去世的話,那麼2023年1月1日之前的款項在你母親存款帳戶裡都可以算夫妻的共同財產,你奶奶可以分到1/年1月1日之後再增加的就不再計入共同財產了。
8樓:河池安好
只要你奶奶能證明,哪些現金是在你父親未過世之前收入的現金,她才有權繼承。不過這部分現金,只有一半她有繼承的權利,而且,這一半現金,由你母親、你父親所有子女、你奶奶共同繼承。所以,你奶奶想得到的現金,也只不過是一半現金的幾分之一(當然要有證據證明這些現金是你父親在世時的收入才得),沒有證據證明,你奶奶是無法分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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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遺產繼承和婚姻財產分割的法律問題
一,遺產的繼承,法律規定很明確,有遺囑的以遺囑為準,沒有遺囑的,按法定順序來繼承。被繼承人的父母 包括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子女 包括婚生子女和養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配偶 只要在婚姻登記機關登記了就是,不管是第幾次登記,也不管登記了幾天 都是遺產的第一序位繼承人。二,繼承開始後,同一序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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