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保密協議是你去公司上班簽訂勞動合同時簽訂的,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保密條款或者沒有簽訂單獨的保密協議,在員工離職時公司讓員工簽訂保密協議,這個是不合理的,可以不簽訂,不過公司可能百般刁難,但是簽訂了就必須遵守,否則會有相應的法律責任。
2樓:來自凌雲山得體的曹仁
保密協議簽訂是看工作崗位而定的。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一:《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二:《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3樓:網友
肯定不就可以,否則出現洩密你還是要承擔責任的!一般都要有脫密期的!
離職可以拒絕籤保密協議嗎
4樓:趙遠慶
法律分析:離職可以拒絕籤保密協議,沒有法律規定,辭職必須簽訂保密協議。但是,保護商業秘密是法律賦予企業的一項絕對權,不以商業秘密所有權人是否與職工簽訂保密協議為前提局鍵,無論企業是否與員工簽署保密協議,或者企業是否支付給員工保密費,在法定的秘密保護期限之內,員工在職與辭職之後都應當就工作中所接觸到的商喚臘悔業秘密予以保密。
擅自洩露商業秘密,員工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和正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協議的訂立,必須遵循協商一致的原則,是雙方真是意思的表示。
離職可以拒絕籤保密協議嗎
5樓:鄧凱刑事辯護
勞動者離職時可以拒絕籤保密協議。簽訂協議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如果一方不同意的,另一方不得強制其簽訂。但是勞動者儘管未簽訂該協議,也不能惡意去洩露單位的秘密,損害單位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數洞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襪前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薯好枯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現在在中水工作,很煩不想幹了,想辭職,可不知道將來做什麼,給點意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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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老闆不順眼,不想幹了,怎麼寫辭職報告
實在不想做的話你就說 因為個人原因覺得不適應這裡的工作,為了不耽誤公司的效率,希望允許辭職 反正你都不想幹了,怎麼寫都行。當然如果你離職之後還想以後有機會又回來上班。那就一定要好好寫。可以寫自己很多很多原因目前不適合做這個工作。如果以後有機會再做。但是兄弟我覺得你肯定特別年輕的。不然肯定不會因為這個...
在KFC幹了快月了,可以提出辭職嗎
我都幹了7個月!7個月的打烊生活!真是想死了!唉!小人又多!肯做又不一定有得升 唉!我都要辭職了 我建議你還是先找你老大溝通一下,把你的感受和你的想法告訴他,看看他是怎麼說的,如果他說他會解決這個問題,你可以再幹一段時間看看情況有沒有改善 如果你現在就是不想幹了或是溝通之後情況還是沒有改善,那麼你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