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農村公有房屋及房屋所佔土地的買賣

2024-12-24 18:05:10 字數 1680 閱讀 2017

1樓:網友

我是房地產估價師。根據規定,集體土地是不允許買賣的,即使有買賣合同,最多隻能認定地上物有效。也就是說,拆遷補償時,你只能得到地上物補償。

2樓:技不如高

你是買,不是偷,不是搶,為啥不敢?

3樓:白天的夜晚

1、首先,你是該村的村民嗎?

農村土地屬集體所有,宅基地的所有權也屬於集體,農民擁有的是使用權。

因此,你買的房屋,其實擁有所有權的只有房屋。

如果你是城鎮戶口,那麼最好不要買。按現行法律,城鎮居民買農村住房不受法律承認。即使你買了,是辦不了房產證的。

2、你還有其它宅基地嗎?

農村居民有在本集體取得宅基地的權利,這個是以戶單位的,而不是個人。

如果沒有,那麼,你買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同時,可以擁有房屋所佔用的宅基地使用權。

如果有,那麼你可以有兩套房屋,但宅基地只有一處。意思是:你只可以在一處房屋的土地上新建房屋。另一套房屋除了維修,是不能新建的。

哎,不知說沒說明白。意思是如果你始終都只能有一處宅基地,有一處如果房子塌了就得復耕;

3、如果你是個大家庭,人均住房達不到國家規定標準,可以分戶。那麼,就可以再擁有一處宅基地。

農村公用土地被私人佔有

4樓:鞍山刑事張林林

法律分析: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等調解,或去法院起訴。非法佔用土地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經批准擅自佔用土地、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佔用土地以及超過批准的數量多佔土地的違法行為。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屬於本集體成員集體所有。下列事項應當依照法定程式經本集體成員決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將土地發包給本集體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承包;(二)個別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之間承包地的調整;(三)土地補償費等費用的使用、分配辦法;(四)集體出資的企業的所有權變動等事項;(五)法律規定的其他事項。

關於農村私人佔用公共土地建房的相關問題

5樓:網友

1.農村居民在公共土地上建房,但必須徵得土地所有權人的同意,並辦理相關的手續後取得相關證件後方可。

2.如果對周圍居民造成影響可以要求村民委員會進行調解,要求對方停止對他人權益的侵害。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包括對農村土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6樓:何帆

農村 宅基地使用權 是我國特有的一項獨立的用益物權,是農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 宅基地 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並對宅基地進行佔有、使用和有限制處分的權利。 它具有嚴格的身份性、無償使用性、永如謹久使用性、從屬性及範圍的嚴格限制性羨橡芹等特點。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消滅形式有絕對消滅與相對消滅。

農村宅基地 使用權人享有權利並負擔義務。 以上就是農兄畢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問題的。

土地管理法》第九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第十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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