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du聊情感
只能怪女子沒有看清人,應該學會忘記這段失敗的戀情,重新尋找自己的生活。
2樓:花花就是我
那麼女子就應該要索取一定的賠償,實在不行的話就應該離婚,讓自己變得更優秀。讓別人高攀不起。
3樓:網友
既然對方已經不喜歡你了,那也就不要再死纏爛打了,這樣只會顯得自己沒有價值,勇敢地和過去告別,開啟新的生活。
4樓:筱qh筱
即使辦了婚禮,沒有領結婚證,也不算是真正的結婚,在法律上是無效的,不承認的,女孩子遭到離婚,只能通過和平解決方式談判協商,沒有辦法,用法律的手段來保護自己。
5樓:網友
我認為既然是個男子在辦了婚禮之後提出分手,那證明他不是很看重這段婚姻,女子就應該放手,沒有領結婚證還免了離婚這一道手續。
6樓:30秒不
調整好自己的心態,不用和對方過多的去生氣,讓自己活在當下,讓自己能夠變得更加優秀,擁抱新的生活就可以了。
兩個人沒領結婚證現要分手怎麼辦
7樓:韓成
法律分析:1、未領取結婚證的,屬於同居關係,男女自行解除同居關係即可,不需要辦理離婚。2、對於同居期間獲得的共同財產,男女雙方可以協商確定如何處理。
協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處理。3、法院在處理同居財產時,對於雙方有確定份額的,按各方所有的份額確定歸屬;雙方沒有確定份額的,按平均數額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領了結婚證沒有舉行婚禮想分手怎麼處理
8樓:唐青春
法律分析:領了結婚證沒有舉行婚禮想分手的話只能選擇離婚。因為領結婚證後就是合法的夫妻關係,雙方想分開的話只能選擇離婚,而離婚有協議離婚運笑桐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協議離婚需要先簽訂離婚協議書,然後再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訴訟離婚則需要到另一方戶口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旁坦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公升雀的,應當准予離婚。
沒領結婚證,但是舉辦了婚禮。這樣算結婚了嗎,有法律效力嗎
沒有領取結婚證,不是合法的夫妻關係,同時不受法律保護。沒有,沒有證的結婚是國家不承認的,這很危險,因為你們的婚姻是不受國家婚姻法的保護,要是以後出現糾紛很容易吃虧的,無論如何你們都要去領結婚證!完全不算!那和小孩子過家家有什麼區別?現在這會是個法制社會 什麼都tm靠法律說話 雖然法律有時候就跟個p一...
我和我老婆辦了婚禮但是還沒有領結婚證的話,我朋友的外國老婆問我她是我什麼人的時候,我怎麼說好呢
在我看來,辦婚禮了,對方就是你老婆了。你朋友的外國老婆問她與你的關係,你自然回答對方是你老婆了。我認為這沒有什麼好猶豫或遲疑的。既然已經辦了婚禮,那你們就是事實婚姻,當然她是你的老婆,妻子和愛人。祝你們幸福哦 不還是老婆嗎。既然已經辦了婚禮了,那就是老婆。結婚證沒領是因為個這原因造成的。個人建議早點...
先領結婚證還是先辦婚禮,應該先領結婚證還是先辦婚禮???
一般來講,最好先領證,然後再辦婚禮好,因為,從法律上來看,只有領了結婚證的新人才是合法婚姻,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若是先辦酒,在領證的話,那麼出現問題,則受到不到法律的保護。結婚證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 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 統一印製,縣 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 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