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試用期被老闆辭退,沒有已交相關資料,勞動合同法有何規定?

2025-01-10 22:50:12 字數 5074 閱讀 6170

1樓:草根

試用期內簽了合同被辭退有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

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

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雙方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

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2樓:

在試用期內被老闆辭退並不違法,因為試用期本來就是試用的,在試用期內任何一方只要對對方不滿意都可以立即終止合同,這也是得到法律支援的只不過用工方必須結清試用者的工資。

在試用期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怎麼處理?

3樓:羅仰俠

正常情況下:

1、能辭退;

2、無補償;

3、必須給你工資。但你的情況可能會有變化:

一、依法你在4月17日入巨集配凳職時,公司必須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不籤就是違法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不能把試蔽旅用期計算在勞動合同以外,即試用期滿後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賣敗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但這一情況卻對你是有利的,分析如下:

1)雙方之間的關係為事實勞動關係你沒有與公司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因此兩者之間的關係並非勞動合同關係,而屬於事實勞動關係。至於雙方口頭所約定的試用期,一、沒有勞動合同作為試用期的基礎依據;

二、沒有合同期限作為試用期期限的基礎。因此,你只要否認這一點,該事實仲裁委將無法認定,你完全可以採取這種做法,最終仲裁委也不會認定存在試用期。如此一來,沒過試用期不能要求賠償金的規定就不成立了,你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了。

二、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要辭退試用期內的員工,必須是勞動者存在法定的勞動合同解除情形,比如: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很可能利用這一條辭退你,在試用期簽訂勞動合同但你可以抗辯,如果合同沒有規定明確的辭退條件,不得無故辭退你!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等等。

三、如果公司扣發你工資你完全可以申請仲裁。對你的建議:

1、取得辭退證明,易於保障勝訴。你一定要努力取得被辭退的相應證據,以證明事實的勞動關係成立。

2、取得收入證明,利益方可最大化。如工資條、工資卡記錄、工資單等書面證據。如果你申請勞動仲裁,仲裁結果,很可能是公司向你支付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及50%額外經濟補償金。

簽了勞動合同試用期內辭退員工是否合法?

4樓:吳莉

根據《勞動合旦友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該條,將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與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等嚴重行為並列,表明法律對於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試用期這一磨合期內,對雙方的約束不如正常的勞動合同履行期,在磨合期內,對於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與之解除勞動合同,從而避免在合同正常履行期內才發現該勞動者不適應本企業;對用人單位提供的工資、工作環境等條件不滿意的勞動者,同樣有優於進入正常勞動合同履行期的條件即可以提前3天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從而可使勞動者提前從不滿意的環境中解脫出來,可以說,試用期對雙方瞭解對方都有益處,並非是乙個用人單位使用廉價勞動力的場所,也並非勞動者惡意規避法律尋求利益的好期間。試用期的規定對雙方是公平合理的。

1、公司試用期辭退員工,勞動合同已經簽了,在試用期內,如果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的。

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櫻族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本身就存在風險,直接的說就是自己的問題處置僱傭方處在主動的一方,所以在有關問題的處理上需要自己的合理的進行解釋,否則自己的權益保障就脊遲弊會喪失一定的積極性,最好的方式就是當事人能與所屬的企業進行協商處理。

勞動合同試用期被辭退合法情況有哪些?

5樓:徐興俊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試用期被辭退合法的有以下情況:(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槐塵(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鉛敏禪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拿帶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沒有勞動合同公司原因被辭退

6樓:潘達談娛樂

一、試用期未籤合同被辭退怎麼辦

1、試用期未簽訂勞動合同,被用人單位辭退的,勞動者可以按以下情形處理:

1)、如果建立勞動關係後,超過30日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主張支付雙倍工資;

2)、如果不屬於以下情形辭退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譽鬧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第八十二條 。

二、試用期期限怎麼確定

第。一、勞動合同期限不超過六個月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第。二、勞動合同期限超過六個月不超過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

第。三、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一年不超過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第。四、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年的搏虛吵,試用期不得超過一百八十日。

2、試用期自勞動合同實際履行之日起計算,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

3、所以試用期應該是固定的乙個期限,不得延長。如果其規定超過了上述法定的標準,按法定標準計算試用期。

4、試用期之所以稱為試用,其含義就在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可在此期間內考察對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雙方都具有較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尤其是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辭職,可以隨時通知單位,並且一般不需要承擔因此造成的違約責任。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試用期未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的,如果已經建立勞動關係後,超過30日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主張支付雙倍工資;如果是符合錄用條件等情形依舊被辭退的,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基侍以點選下方按鈕諮詢,諮詢專業律師。

公司不與我籤勞動合同,試用期被辭退怎麼處理?

7樓:

摘要。您好,親。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被辭退的具體處理方式如下:試用期未簽訂勞動合同,被用人單位辭退的,勞動者可以按以下情形處理:第。

一、如果建立勞動關係後,超過30日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主張支付雙倍工資;第。

二、如果不屬於以下情形辭退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公司不與我籤勞動合同,試用期被辭退怎麼處理?

您好,親。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被辭退的具體處理方式行物氏如下:試用期未簽訂螞巖勞動合同,被用人單位辭退的,勞動者可以按以下情形處理:第。

一、如果建立勞動關係後,超過30日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主張支付雙倍工資;第。

二、如果不屬於以下情形辭退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檔散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渣拍伏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如攜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賀猛的。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試用期不到被公司辭退,關於試用期辭退員工的規定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一條,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 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如果你不存在 勞動合同法 第39條情形,單位就應該給你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為你的半個月工資。試用期不滿條件被辭...

試用期被辭退員工,有補償嗎,員工試用期內被辭退可以要求補償嗎

趺聰衷誆潘擋皇屎希 忻揮邢喙氐木 貌鉤 肭蟾 隼投 慰肌 其次,再來看這個辭退理由,按照 勞動合同法 的有關規定,在試用期內,只有當勞動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時,用人單位才可以辭退勞動者 1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 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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