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權的問題,不算複雜,但我不清楚,請解答。

2025-02-02 20:15:14 字數 5503 閱讀 2989

1樓:網友

有50%本來就是爺爺的,不發生就繼承問題。現在繼承的是屬於奶奶的那50%,奶奶的50%由奶奶的五個繼承人(即:爺爺、四個子女)來繼承,也就是每人10%。

最終,爺爺有該房屋60%的所有權份額,四個子女各有該房屋10%的所有權份額(合計40%)。

2樓:巽表風

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應分別平均繼承你奶奶的遺產。即各20%。

3樓:漂移的

按照繼承法的話繼承有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按法定繼承的話爺爺奶奶的房產屬共同財產,奶奶去世,爺爺佔該房產的50%,剩下的50%,看有遺囑嗎,沒的話按法定即爺爺、四子女各佔五分之一。

4樓:清秀還輕盈灬板栗

爺爺享有60%的繼承權。因為繼承法規定,父母,配偶,子女為第一順位繼承人,而且同位繼承人權力是平等的,爺爺也是第一順位繼承人,與四個子女共同繼承奶奶的遺產,也就是50%的五分之一,再加上本身擁有的,就是產權的60%,而四個子女則各得奶奶遺產的10%。這是沒有遺囑的情況,如果奶奶留有遺囑,就要以遺囑為準了。

5樓:匿名使用者

一半由全部法定繼承人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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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繼承問題,

6樓:網友

1、父母共有住房為夫妻共同財產,父親去世時,沒有遺囑就產生法定繼承。房子一分為二,1/2是你母親的個人財產,1/2作為法定繼承財產,由你母親、你和你兄弟姐妹、以及你爺爺奶奶繼承。

2、你母親只能處分屬於她的那一部分(可以指定給子女當中的某乙個人單獨繼承),即房屋原來的1/2,以及從你父親那裡根據法定繼承所獲得的部分價值。

3、你母親如果立遺囑處分了不屬於她的那一部分,你可以要求其他兄弟姐妹補償現金。

7樓:古裡精怪田

1.父親的是法定繼承 母親無權干涉 只能繼承一部分父親的遺產 其他的平均分給晚輩直系血親。

2.母親的可以依照她自己的意思表示來立遺囑 可以完全給予乙個人,哪怕是毫不相干的人 ,但是她的繼承人沒生活**的要給與一定的幫助。 如果其他繼承人有生活**就不需要給他們補償了!

3.具體的法律條文在民法通則裡面的法定繼承裡面 還有遺囑繼承裡面你看法律條文還不如我們給你講解呢 很枯燥 我是學法律 這是最基本的!

8樓:淘淘

可以指定給某乙個人單獨繼承,不需要支付補償金。

繼承的效力是有先後順序和大小之分的:經過公證的遺囑》沒有公證的遺囑》法定繼承。

如果沒有遺囑,兄弟姐妹才能遵照法定繼承,平均分配。

9樓:焦映光年

1、遺囑可以處分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產,可以指定某一人單獨繼承。

2、是否其他兄弟姐妹補償是繼承人自己的事情,可以根據家庭情況自行處理。

法律依據是繼承法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房產繼承權問題

10樓:為藍所思

1、(1)需要你姑奶簽署放棄繼承權的書面檔案。

2)在杭州公證處辦理。

3)帶著太奶奶和太爺爺的死亡證明,,你爺爺你和姑奶的戶口,身份證,還有你太奶奶和你太爺爺的子女情況證明。單位的檔案什麼的。具體的問公證處。

4)你爺爺和你姑奶。

5)一定是要本人,不得其它人代辦。

主要注意幾點,,一定是本人親自辦理,如果行動不方便,,公證處可以上門辦理,,需要增加費用。。還有就是提供乙個子女情況證明書,,也就是說必須得證明你太奶奶就這兩個孩子,,沒有其它孩子,,關於這點證明各地規定都不一樣,,有的規定去社群開證明,,也有的規定要去單位開證明。

11樓:網友

1、由你爺爺和老姑繼承,你姑如果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書面放棄繼承宣告)是在被繼承人死亡後遺產分配前這段時間內做出的,則該放棄有法律效力,該繼承人不能以遺囑未排除其繼承權未有再參與繼承。

2、你爺爺繼承後,辦理過戶手續應當由你爺爺寫書面委託書。由受委人辦理。

12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繼承法的規定辦理法定繼承。

房產的繼承的問題

13樓:12年股股民

1全部1、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被確定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範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本案中,李某與蒲某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生育了3個子女,該3子女肯定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範圍。

2、由於李某與蒲某已經解除了婚姻關係,如果將來李某去世後,蒲某沒資格繼承李某的遺產。

3、李某離婚後與公尺某再婚,且共同生育了1子女,如果李某去世,那麼,公尺某作為李某的合法配偶,當然應該享有繼承李某遺產的權利,李某與公尺某共同生育的子女,也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也在遺產分配之列。

4、公尺某與前夫生育的子女,如果在李某在世時履行了對李某的贍養,那就應該在分割遺產時考慮一定的份額,如果沒盡贍養,那麼,他們不能分割李某的遺產。

5、李某的個人財產包括:在與公尺某結婚前的個人資產、與公尺某結婚後與公尺某共同擁有的財產中的50%,這些財產如果作為遺產的話,應該由李某與蒲某共同生育的3個子女、公尺某、公尺某與李某共同生育的乙個子女共計5人對遺產進行分割。如果李某去世時他的父母還健在的話,父母也和前面5人一樣,同樣要參加分割遺產。

6、以上分割方式都是繼承法明文規定的,你不需要懷疑。

14樓:網友

房本的名字是誰的,爺爺有沒有留下遺囑之類的東西!有這些就好辦多了嗎?

15樓:上黨賜

有遺囑按遺囑辦,沒有遺囑按平君分配辦理,去法院就去啊!該分就分啊!

16樓:北京譚

你說的情況太簡單,如果是在北京,可以向我諮詢。

17樓:安創新

那房子的擁有人 還是你爺爺 。 如果按照遺囑來: 遺囑上是是什麼 只能是什麼了。

房產繼承的問題

18樓:谷勇

最簡易的辦法是採取競價的方法。

2、 推舉共同信任的長輩為主持人;

3、設定每次漲幅為x元;確定付款時間;

4、抓鬮確定競價順序;

5、出價最高者得到居住房屋權利;

6、出價最高者在確定付款時間裡不能交款的,出價次者得到房屋權利,出價次者在確定付款時間裡不能交款的,出價再次者得到房屋權利;

7、都不能出款的,逐步後退;

8、對整個過程的實施,三人形成書面條款,共同簽字確認。

9、履行完畢,辦理付款後的過戶手續。

10、喝酒、和解。

19樓:suki蕾

將房屋變賣,然後安份得錢。

房產繼承的問題

20樓:法邦網專家

一般情況下,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只有當不存在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時候,才由祖父母兄弟姐妹等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

有你存在,你父的兄弟沒有繼承權。

謝謝,現在還有個問題,這套房產是我準備將來結婚用的,我父親去世後由第一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法定繼承,現在我爺爺不願意去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所以準備等過幾年他去世後再辦理這個房屋買賣,請問等過幾年他去世後辦理可以嗎?到那時辦理還需要什麼材料?非常感謝!

被繼承人(你爺爺)晚於繼承人(你父親)去世的,如果遺產一直沒有分割的,則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可以轉繼承你爺爺應得遺產的部分。

很混亂還是面談的好。

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只有當不存在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時候,才由祖父母兄弟姐妹等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

你爺爺的其他孩子有權繼承屬於他們的份額部分。

房產繼承的問題

21樓:網友

1全部按照法律程式來說結果是以上第1種。

我國法律規定,遺產繼承順序是:第一順位的是配偶,父母,子女。而且當存在第一順位的繼承人時,其他順位的繼承人不參加繼承。

即母親先去世,沒有留下遺囑。這個時候是由父親繼承母親的遺囑,因為是配偶關係。然父親有遺囑,故按照遺囑辦事。

即為a繼承所有遺產。這個是正式的泛綠在裡邊,但實際上的分割可能涉及到親情之類的故會協商然後兄弟平分吧。。希望對你有幫助。

22樓:芩欣

嚴格地講……abc父親的遺囑是無效地……所以123種可能都不對,應該是遺囑無效,然後3個孩子共同平分這套房子,當然如果在老人生前a承擔了主要贍養義務,那麼在分割遺產的時候會多分些給a。

相關法律關於遺囑有效性的乙個前提就是死者處分的是屬於他本人的財產。

在你說的情況中,這套房子是兩位老人的夫妻共同財產,雖然在妻子過世後沒有明確地分割這套房產,但是並不代表著屬於妻子的那部分就隨著妻子的死亡自然歸入丈夫的財產,所以房屋權益歸屬並沒有因為老人相繼過世而發生性質上的變化,也就是說,父親所有的房屋產權,在他寫遺囑的時候只有1/2+1/8=5/8。

這裡就涉及乙個核心問題:死者寫的遺囑提到了他要處分整套房產,而他實際上只有房產所有權的5/8,所以這份遺囑無效——法律上並不存在「半份遺囑生效」這種說法,那麼遺產的問題要按照「沒有遺囑」的情況來進行處理,也就是所有子女平均分割這一套房子。

我在電視上看到過類似的案件,法院就是這麼判的,你可以去律所再問問專家^^

23樓:自由飛翔芳草地

關於你問的事情,我的情況和你類似,我三天前才花錢諮詢的律師,你的三種可能第二種是對的,但前提是你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已去世,因為遺產的繼承,按第一順序是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你外公外婆還在世,那當初你母親去世時的1/2房產,是你們abc三個子女+你的父親+你的外公外婆一起平均分配,同樣的,如果你的爺爺奶奶現在還在世,那你父親的遺產(包括繼承你母親的那份)也要你們三個子女和你的爺爺奶奶平均分配。

至於你問的如果不要現金要房子的事情,我就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了,原則上講a佔有大部分的房產,房產只能過戶到他的名下,他再給bc現金補償。

我認為樓下芩欣說的前半部分是對的,但最後一句話按沒有遺囑,三個子女平均分配整套房子是不對的,只能說三個子女平均分配父親的那5/8,這是我個人的看法,你還是問問律師吧。

24樓:一老夫

老漢以為,既然「父親在世時留下遺囑,房產歸a所有,並在公證處進行了遺囑公證」,那麼,父親去世後應該按著父親生前遺囑進行全面繼承。老漢同意選擇可能1,雖然遺囑遺產由a繼承,但作為子女a,應考慮兄弟姐妹之間的情誼和相互團結,不要因此傷害了各方,建議a多少應該對bc有所補償,以平眾怒。額度應以協商確定,這樣他們的關係還會繼續維持下去。

老漢在此奉勸那些多子女的父母們,生前將財產遺囑確定給某乙個子女,除非特殊情況以外可不是明智之舉啊!

25樓:撕下無效

是1:因房屋生前是父母的遺產,在母親去世的情況下,父親有權利將全部產權指定相關繼承人,所以按照遺囑公證,子女a佔有全部產權。

因為房產父親已經從母親那裡繼承過來了,現在所有的房產都是父親的遺產。

一般都是作價補償的,bc想要房子的話,可以由bc出資金收購a手裡的房產。

為什麼要作價呢,是為了避免以後帶來麻煩,一般都會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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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權問題

很好解決 第一,a的遺產,按照法定繼承,是子女和父母繼承,故子女和父母各繼承一半 a母親繼承的遺產後,屬於其個人財產了 所以當a母親去世後,a母親的遺產應當由父母,配偶,子女繼承,而a母親目前只有5個子女,一個孫子。孫子可以作為代位繼承,故a母親遺產由6人均分 a若只想將遺產給子女,可以通過公證遺囑...

繼承權問題

只要確認了親子關係就可以相互繼承,沒有時間限制。具體參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的以下條款 22 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的關係,視為養父母與養子女關係的,可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23 養子女與生子女之間 養子女與養子女之間,系養兄弟姐妹,可互為第二順序繼承人。被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