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延誤治療時間由誰來承擔

2025-02-03 11:05:34 字數 2087 閱讀 3168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工傷認定以及工傷賠償。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乙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一般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各省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

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2樓:網友

具體由醫院的診斷為參考 建議去醫院諮詢醫生或者專業人員。

工傷職工後續**期間有誤工費嗎

3樓:姜超

工傷員工後續**期間勞動收入的減少部分有誤工費。誤工費是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採用的是差額賠償法。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報工傷關於**時間的問題

4樓:清湯芥麥面

工傷認定申請時間含**期間。用人單位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進行工傷認定申請。所以是從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時間的,而**時間是在事故發生之後,所以是包含在內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祥返老工會謹公升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世兄險行政部門辦理。

工傷誤工時間怎麼確定

5樓:李顯詩

法律分析:受傷受害人的誤工時間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傷者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雖然法律規定誤工費一般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但實踐中,有巨集褲悄的法院按出院記錄上記載的休息截止時間計算誤工時間。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蔽渣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純餘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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