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點行**
主動辭職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六十日內,持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經辦機構應當在七日內予以稽核,核實完畢下月發放。根據《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第三十條:失業人員應當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六十日內,持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經辦機構應當在七日內予以稽核,並從核准的次月起開始發放失業保險金。
根據《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第三十一條: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須憑經辦機構開具的單證,到指定銀行按月領取,但其享受待遇期限不超過二個月的,可以一次性領取第三十二條失業人員原用人單位與戶籍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可以選擇在原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戶籍所在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選擇在戶籍所在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經辦機構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失業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失業保險待遇按照戶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由戶籍所在地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發放。
2樓:網友
主動辭職是拿不到失業金的,必須要公司辭退你,或者是合同到期不再續約,那麼拿到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書,再去社保局辦理失業金,沒有單位出具的這個退工單是無法辦理的。
3樓:網友
主動離職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不符合領取的條件。根據《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4樓:網友
主動辭職的沒有失業金。只有合同到期不再續期,或與單位協商辭職的才能達到失業金。
5樓:小孟的生活日常
領失業金手續很簡單。
6樓:尚英傑
法律分析:主動辭職是無法領取失業金的。領取失業沒慎金需要滿足中備三個條件:
一是按照相關規定參加了失業保險,且單位企業和個人已經履行繳納義務滿一年,二是非本人賣察毀意願中斷就業,三是已經辦理失業登記且有求職意向的,很顯然,主動辭職並不滿足第二個條件,屬於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因此無法領取失業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7樓:李勝春
法律分析:主動辭職不能領取失業金。領取失業金的乙個必備條件就是勞動者失去工作不是出於本人意願。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卜租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型爛兆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歷兆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8樓:陽光點的燦爛點
主觀意願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的,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9樓:ofweek人才網
主動辭職一般不可以拿到失業金。
領取失業金的基本條件之一就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自己主動離職的,應當視為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所以不符合領取失業金的基本條件。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10樓:簡簡單單
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1樓:王力
法律分析:按照社保法和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符合三個條件。一是必須是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以上;二是非本人意願離職;三是有重新就業的意願,辦理失業登記。
這三個條件基本上是要求同時滿足,如果只滿足其中乙個條件這是無法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在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以上,依法辦理了失業登記,有重新就業的意願這兩個條件以後,那麼是否屬於非本人意願離職就比較關鍵了。
從廣義上來理解,就是離職不是本人真實意願的表達,不是非本人意願的表達包含了兩個方面。一是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讓自己走路,這肯定不屬於本人意願,在這種情況下領取失業保險金物羨這是無可爭議的,也是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明滑件的;二是本人主動離職。可能有人認為本人主動離職也是本人意願的正式表現,其實很多員工雖然是本人主動離職,但主動離職並不完全是本人意願的表現,很多時候本人離職也是非本人意願的表現。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激螞臘: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12樓:京師周潔
「主動辭職是無法領取失業金的。領取失業金需要滿足三個條件:一是按照相關規定參加了失業保險,且單位企業和個人已經履行繳納義務滿一年,二是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三是已經辦理失業登記且有求職意向的,很顯然,主動辭職並不滿足第二個條件,屬於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因此無法領取失業金。
拓展資料:什麼樣的情況才能申領失業保險金呢?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乙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
主動辭職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嗎?
根據勞動保障部《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等有關規定,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情形一般包括: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4、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的;
5、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也就是說,如果是用人單位存在法定過錯,如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等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的,員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後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
如果用人單位並不存在過錯,但你們在之前簽署的勞動合同已到期,單位不願再與你續約。這種情況就符合了條件1,主動辭職後開乙份相關證明,同樣屬於「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什麼情況下主動辭職可以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是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同時也是穩定就業市場,社會秩序的手段。一般而言主動辭職是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但是以下情況屬於特殊,還是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用人單位以暴力 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如何領取失業金,青島失業金如何領取
失業人員應當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六十日內,持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經辦機構應當在七日內予以稽核,並從核准的次月起開始發放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有具體的程式,公司人事部到社保局辦理解聘報備,並獲得稽核回覆。失業人員自與用人單位終止 解除勞動...
員工主動辭職有經濟補償金嗎,員工主動辭職也可以拿到經濟補償金嗎?
一般員工主動提出辭職是沒有補償的,但被迫辭職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幫員工繳納社保的 或者未及時足額發放工資的 未提供勞動條件或者勞動保護的,員工可以據此提出被迫辭職,並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辭職的經濟補償金。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