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第三方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隨便退回第三方麼

2025-02-14 00:10:19 字數 3170 閱讀 7931

1樓:蓋普希金

可以隨時退回第三方,跟企業不是勞動合同關係,不受勞動合同法管轄。

勞務公司扮演人員外包的角色,簽訂的合同物件也是跟勞務公司,這樣以後發生糾紛,跟實際工作單位沒有關係,只是跟勞務公司的糾紛,可以減輕企業的承擔的風險,而且平常的保險都是由外包公司給你上,減輕企業的人力資源。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區別:

1、合同性質不同。僱傭合同是受僱人為僱傭人提供服務的合同;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確定勞動關係的勞動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僱傭合同以提供勞務為目的,是以僱傭人對受僱傭人的勞動行為的支配為合同標的,而勞動合同則是以勞動者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為目的。

3、受國家干預的程度不同。僱傭合同更多的體現是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是當事人平等協商一致的結果,國家干預的程度較小;而勞動合同除了體現當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內容體現了國家干預,勞動法對合同的訂立程式、用人單位的義務、工作條件、勞動保護、最低工資、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別規定,體現了國家對勞動者的特別保護。

4、主體及其關係不同。勞動合同中一方為勞動者,另一方為用人單位。其適用範圍只限於單位用工方面,勞動者在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後,遵守其內部的規章制度,必須承擔一定的工種或職務工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是領導和被領導的從屬關係。

而勞務合同則不具備上述特徵。

5、法律調整不同。勞動合同由勞動法調整;僱傭合同應屬於民法調整。雖然合同法沒有對其做出明確規定,但司法實踐中適用民法來調整。

6、合同爭議的處理程式不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必須經仲裁前置程式後,司法機關才能介入,爭議應適用勞動法的規定處理,仲裁機構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同樣,合同解除應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式。而僱傭合同發生爭議時,法院可直接受理,適用民法的規定處理;解除沒有什麼特別程式,雙方均可隨時解除僱傭關係。

簽了第三方勞動合同要辭職用人單位不同意怎麼辦?

2樓:九平曉

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

用人單位無法定過錯,不能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勞動者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

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無需用人單位批准,30天期滿,用人單位即應安排辦理工作交接、結清工資,出具解除合同證明書,是法律賦予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無法定事實下單方合同解除權。但勞動者行使這一權利,

3樓:倫俏

雖然說簽了第三方勞務合同,如果是從業者又有了較好做去處,口頭及書面辭職,用人單位一律不同意,這是可理解的!因為用人單位好不容易簽了乙份合同,還沒有得到用工的勞動貢獻卻要立刻辭職,單位的威信及面子都沒有了,假如你是鐵了心要辭職的話,最多就是賠償一些信用金,但必須要有好的去處才可以這樣去做!

4樓:多多便利

所渭第三方勞動合同,指勞務派遣公司合同。你把辭職報告交給勞務派遣公司,同要執行提前乙個月就可以了。至於用工單位不同意,可由勞務派遣公司與之溝通,增派員工。

5樓:網友

簽定了第三方勞動合同的人,他的勞動合同在第三方公司,門中中人單位,不同意辭職,是用人單位與第三方勞動合同單位要協調好。

6樓:洋氣

你籤的勞動合同又不是跟用人單位簽訂的,你是跟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勞務合同,所以按照合同約定,或者按照具體流程直接跟勞務公司,辭職就完事了唄,你管用人單位同意不同意呢?又不是用人單位給你開工資,是勞務公司給你開工資。

7樓:army陳虎

這個你可以找那個第三方,讓他和用人單位溝通一下,如果溝通不成,可以找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8樓:美麗字農

提出辭職是員工的權利,員工行駛自身的權利不存在同意不同意的問題,只要依據相關規定提前乙個月提交辭職申請,做好工作交接就可以啦!

9樓:紅袖墨香

辭職是員工的正當權益,既然根第三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你可以把辭職信給簽訂勞動合同的第三方,記得正式員工提前乙個月通知就行了。

單位讓職工跟第三方籤勞動合同,合法嗎

10樓:李俐

公司讓解除勞動合同跟第三方籤合同,如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再與第三方簽訂勞動合同,這樣是合法的。

勞動者可拒絕,用人單位不得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以此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認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每服務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

一、被公世攔司勸辭是否有補償。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工資外,是否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或賠償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1、經單位勸說,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無需補償;

2、勞動者有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搜渣胡追究刑事責任等,不用補償;

3、單位合法解除,需補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符合規定的,要向勞動者支梁州付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工作年限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標準支付;

4、單位違法解除,需賠償,單位辭退勞動者,沒有合法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要按勞動者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兩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疫情期間老闆停薪留職合法嗎。

老闆在疫情期擅自停薪留職的,一般不合法。停薪留職屬於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而勞動合同的變更需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若勞動者被強制,則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要求老闆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與第三方簽訂勞動合同怎麼離職

11樓:王雷

法律分析:您可以提前3天提出離職,因為屬於試用期,單位無條件要放你走,屬於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事業單位委託第三方和編外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可以嗎

與第三方簽訂勞務協議的形式通常就是我們說的 勞務 或者 勞務派遣 這種形式就我看是最不要臉的一種形式,是用人單位不負責任的一種表現。但中國現狀就是這樣,沒有辦法的,就業者屬於弱勢群體,只能認!如果你不認可一般就等於失去了這個就業機會。但就瞭解,事業單位提供的崗位一般是普通崗位,沒有晉級機會,雖然保險...

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多少錢?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雙方勞動合同,是否應該支付補償或賠償,分以下3種情況 1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 勞動合同法 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

人可以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和另家單位簽訂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嗎

可以的。但根據 勞動法 和 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前提是不能影響原單位的工作。可以,不過兩單位都可以用他影響了工作為由辭退他,沒有補償的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