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說要做滿乙個月,不做就扣錢,這樣違反勞動法嗎?

2025-02-22 14:40:06 字數 4373 閱讀 6164

1樓:網友

違反的!可以給勞動監察大隊。

打**舉報,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需要準備的資料:

1.把和單位有僱傭關係。

的證據收集好,2.考勤,幹了具體多長時間,方便計算工資,3.工資標準,或者單位同一崗位工資。

希望能幫到你!!

2樓:幹笛

沒過試用期的,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就可以辦理離職,如果不同意,可以去勞動局進行投訴。

3樓:彌茂

這樣的說法不違反勞動法的,因為勞動法是有規定的,辭職確實是要提前乙個月提出申請的。因為在乙個月之內,單位也需要找人來頂替你的工作要辦理交接手續,所以單位這樣的說法並沒有什麼不妥之處。

4樓:鑫小遙

辭職需要提前乙個月填寫申請表,領導同意簽字才能辭職。公司規定,如果不按公司辭職流程辭職,公司不同意離職,會扣錢。

5樓:來自洋瀾湖身輕如燕的檸檬

這要分情況對待,一是工廠違反勞動法給員工造成了損失,這樣員工可以馬上離職,而是員工因為個人原因,需要離職則要提前乙個月書面申請,以給工廠時間招收新員工!

6樓:萌萌的稻草人

只要你是正式工那就提前乙個月辭職,在這乙個月期間公司會安排應聘新的合適的人員就可以,如果你不做的話看是不是可以請假一些時間,你如果擺明不能接受豆話,這樣公司是可以追究你曠工的,這樣會被扣錢的,是合法的。

7樓:知行易

按照勞動法規定,辭職是需要提前乙個月申請,這樣才能給用人單位以找新人交接工作。如果不滿乙個月,造成的損失,用人單位是有依法追究的權力的。

8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時說要滿乙個月才能辭職,不滿乙個月要扣錢,這樣是違法的,但是現實裡是沒有人管的。

9樓:多事掃地僧

不違法。試用期滿,解除合同得提前30天通知單位,否則單位可以按不足天數扣除相應的待通知金。

10樓:衣祥

不違反因為他支付了報酬。

11樓:厲害了我丶

用人單位的行為是違法的,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1、 協商解決。

2、 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

公司不按時支付員工工資的,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以及按照拖欠工資的支付25%的經濟補償金。

3、 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首先,你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

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建議及時蒐集相關的證據,依法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義務。

申請離職未滿乙個月就走扣錢嗎

12樓:

摘要。親親,勞動者未滿乙個月突然離職的,用人單位是應當支付其工資的,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這需要區別對待;

1、勞動者故意造成的損失需要100%全額賠償;比如因為失戀啊、心情不好啊,故意破壞用人單位的產品、裝置等;

申請離職未滿乙個月就走扣錢嗎。

親親,勞動者未滿乙個月突然離職的,用人單位是應當支付其工資的,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這需要區別對待;1、勞動者故意造成的損失需要100%全額賠償;比如因為失戀啊、心情不好啊,故意破壞用人單位的產品、裝置等;

2、勞動者存在重大過失的,50%左右;明顯可以避免的錯誤,比如因為違章操作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的、喝酒後工作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一半左右的損失;3、勞動者一般過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的,造成的經濟損失,無論大小,均不應讓勞動者承擔。比如讓沒有保管義務的銷售員承擔盤點後的貨物損失。用人單位不能將經營風險轉嫁給勞動者。

如果損失是短時間內找不到人來接替我的位置的話,這個也要賠償嗎?

這個是有的,承擔的損失也不會很多。

好的謝謝。

申請離職未滿乙個月就走扣錢嗎

13樓:

摘要。親!答法律分析:

勞動者沒幹滿乙個月辭職是有工資的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 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 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 要求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親!答法律分析:勞動者沒幹滿乙個月辭職是有工資的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 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 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 要求支付工資。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親!不會扣的哦。

是提交了辭職報告之後,按理來說要乙個月之後才能走,沒有滿乙個月想提前走,會扣錢嗎。

親!這個不會扣錢的哦。

如果扣錢的話可以直接打12333投s哦。

或者是直接勞動仲裁。

之後直接沒去了,算曠工嗎,要是單位以曠工為由扣錢怎麼辦啊。

親!這種情況如果敢扣錢投s他們需要賠錢的哦。

不算哦!因為您這邊已經提出辭職了哦。

14樓:趙軍

辭職說要做滿乙個月穗悉,不做就扣錢,這樣違反勞動法嗎??辭職說要做滿乙個月,不做就扣錢,這樣違反勞動法嗎?猜雹乎辭職說要做滿乙個月,不做就扣錢,這樣違反勞動法。

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企業違反的條例如下:一、如果你在試用期辭職,只需要提前三天向用人單位提出,《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肆困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樣解釋大家理解嗎?

離職不滿乙個月扣工資合法嗎

15樓:潘普法課堂

勞動者當月離職,單位扣除上月工資是不合法的,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除以下情形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外,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雀滾租會保險費用;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其他。

勞動法》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五十條 頃兆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備敬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辭職扣乙個月工資違法嗎?

16樓:閔譯德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滾信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大盯輪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則激。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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