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前乙個月寫辭職申請,領導不予批准怎麼辦啊???

2025-01-07 03:00:27 字數 5697 閱讀 3437

1樓:當hr遇見家庭教育

你好!首先,法定規定正式員工離職,提前1個月告知企業即可,至於是否需要書面離職報告沒有要求,只要途徑明確,企業方能夠知曉即可!

其次,你目前的情況。如果領導不批,你可以錄音。或者你可以直接發乙份離職報告給到人力資源部,抄送部門經理。然後微信上或者工作平臺上告知一下。自己截個圖。

離職沒有那麼複雜,你告知後,正常上班,等公司安排交接人就可以了。

2樓:找法網

只要勞動者提前乙個月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辭職走人,不需要領導批准。

如果單位不依法履行相關手續的話,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也可以申請勞動保障監察,要求單位履行法定義務。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樓:權岑

提前30天交辭職申請,即使領導不批准,你也可以走人了,不過最好和領導溝通好了,好聚好散還是更好一些。

4樓:回家的鹹魚

給勞動部門打**,提前做個備案,現在對勞動者很重視,只要符合勞動法的合理需求就應該受到保護,堅決維護自身權益!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給勞動局打**吧,詢問下,這種情況已經提出了辭職,然後領導不批覆怎麼辦?

請問我提前乙個月辭職領導不批怎麼辦?

6樓:不得瑟中年

勞動合同法規定,只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法律規定的是通知,因此並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

為防止後續出現糾紛,你只需要將你離職的意願公開在公司即可(這個公開有多種方式,比如在公司群中通知公司自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發簡訊微信給公司負責人或者行政人事部門,也可以郵寄辭職信到公司,或者發郵件給公司相關負責人)。

到乙個月後你就可以離職了(不管用人單位是否安排人員交接),離職前到人事部門一次性結清工資,如果不支付可以打**給勞動監察部門。

7樓:柏小宸

領導不批肯定有他的考慮,比如現在正是用人的時候,還找不到其他人來替代,你可以跟領導商量,讓他在盡短的時間內找人來替代,這樣你就可以順利的辦理辭職。時間會拖得長一點,但是對於雙方來說都是比較好的結果。

8樓:職場找小徐老師

您好,同學!關於提前乙個月口頭辭職不批怎麼辦:1、員工辭職是法律賦予的權力,公司無權干涉。

公司如果不配合員工辦理辭職手續的,是違法行為。2、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乙個月,是為了公司能及時找人頂上崗位,不至於因崗位缺人而造成經濟損失。因此只要做到提前乙個月,公司不作出安排頂崗的話,員工走人,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由公司自己負。

3、法律要求是書面報告,但如果口頭辭職,公司確認已經提出的日期,也是算數的。

以上就是小徐老師為同學解答的困惑,如果小徐老師的解答對您有所幫助的話,希望在您方便的情況下,點選右上角「結束服務」給個贊和關注哦,以後有什麼問題都可以向小徐老師諮詢,感謝!小徐老師祝您生活愉快!

提問。就是我提前乙個月口頭通知離職了、然後她們說不批、我說我已經確定不幹了、講了好幾次都月底的時候才說我要跟另乙個管理人員講、然後那個管理人員說她不知道、怎麼樣的後面說等過完年走程式、結果走程式的時候說我要重新幹完乙個月才能走不然不發工資包括上個月壓的工資。

無憑要求辭職不符合法律規定,用人單位的老闆沒有同意你的口頭離職是正確的。你現在的辦法就是遵守勞動紀律,繼續好好上班,同時再依法書面提出離職通知書。你想離職,必須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遞交離職的通知〔切記:

要求用人單位在你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上簽名〕,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你繼續上班滿30天,次日就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離職的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勞動合同法》第37條),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你出具辭職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提問。我之前口頭離職的時候提了讓我籤離職合同、但是她們說不會批的、沒給我寫。

可以重新提出離職,讓他們批准,不批准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要求企業出具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辦理社會保險和檔案轉移手續。勞動者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樓:搖一搖

正常辭職的流程就是提前乙個月去提交辭職申請,如果領導不批,那你可以直接去找勞動仲裁或者是勞保局提交申請給他們,老闆不同意也得同意,根據國家規定提交,乙個月是最長的辭職申請時間週期是你自己個人主觀意願可以決定的。

10樓:悠

按勞法來,你不要管批不批,你提前乙個月遞辭職報告,一月後不管批不批,辭職也成立 ,勞動法是保護勞動者的,不充許強迫勞動 ,自願工作原則,另外有情況可以勞動局勞動仲裁。

11樓:來自夾山寺率真的繡線菊

提前乙個月提交書面辭職申請。如果領導不批准,可以於遞交辭職之日起,乙個月後自動離職。

12樓:方小春

我認為你想辭職,想不幹,領導不批,要是讓我看來領導比較重視你。不讓你走,所以他才不批,這樣的有用人才,哪能輕易的放走。但是你一定要尊重領導,跟他講一講實際情況。

老闆會知情達理的。

13樓:網友

正常不允許不批准 除非有正當理由 如果你將工作交接之後還不允許你辭職 你可以向勞動局反映情況。

14樓:必墩葉凌川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單方面提出解除與用工單位的勞動關係。這是勞動合同法賦予勞動者的一項基本權利,任何人也無權違背此項規定。如果有用人單位不執行此項規定的,可去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15樓:劇枋洲

證明你的工作能力還是很強的, 如果你真的不想在這個公司幹了 ,找到比較合適的公司了 ,如果領導不批,你可以不幹 了,但是辭職要謹慎慎重 。不要腦袋一熱就辭職了 。

16樓:寒山夜雨

不批就漲工資。

你提前一月辭職符合規定,既然領導不想讓你走,那應該提高待遇漲工資吧。

17樓:網友

提前乙個月辭職領導不批,可以到時自己離開。

辭職申請領導不批准怎麼辦

18樓:張國鐵

法律分析:勞動者正常辭職分兩種方式: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緩臘早,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

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擾雀提出解局梁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馬走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三十日向公司提交辭職書面申請書。

員工提前乙個月提交了辭職書,但領導不批,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19樓:好男兒志存千里

員工提前乙個月提交了辭職申請,但是領導不批這種情況,我們可以到時間之後給領導說直接辭職走人。因為我們已經盡到了我們的義務。公司不批,那是公司的事情與我們個人是沒有關係的。

20樓:落魄的水手

提交辭職報告或乙個月可以離職的,如果自己決定要走,公司不許,可以走勞動仲裁,留下來已經沒有意義了,心思已經不在公司,何必強留呢。

21樓:再來一碗湯

員工已經提前乙個月遞交了辭職書,但領導不批,這種情況下,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般情況下,既然已經走到這一步,用工單位會批准辭職的。

22樓:網友

員工提前乙個月提交了辭職書。領導不批,說明她暫時還沒有招到。替代你崗位的人。所以最好和領導溝通好,能夠晚走一段時間。

23樓:財會小助手

員工提前乙個月提交了辭職報告,也做好了所有的交接手續,但是領導不批的話,這種情況直接可以向勞動仲裁提出申請,然後直接離職就可以了。

24樓:東方尚

好朋友如果提前乙個月造了表,辭職書領導不批,這個可能是領導不設了你這個人才,如果你感覺合適的話可以再繼續幹下去,如果你感覺不合適的話,只要你提交辭職書到乙個月是可以自動離職的。

25樓:網友

這種情況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因為你的辭職手續是符合規定的,領導沒有理由強制性的留你。

26樓:網友

如果是領導不批的話,那沒有別的辦法,只能是再重新提交辭職申請,只有領導簽完字之後,然後才能夠正常的離職,這是屬於正常的離職手續,辦理所以以不要覺得自己體質提了辭職書之後,然後乙個月之後就可以走了,這個是不正確的,需要領導簽字。

27樓:網友

按照勞動法來說,如果員工已經提前乙個月交了辭職書,但是領導不批,這種情況應該找勞動局來解決,多數都是會批准的。

28樓:快樂專家

哎,如果你提前乙個月交了40數,但是領導不批的話,這個情況下你可以直接去找領導。找找他為什麼原因,如果公司確實難找到人接替你的崗位的話。那麼你可以給公司寬鬆一段時間,讓他找到人來接替你,如果是領導故意為難你的啊,這個你也可以直接通過勞動局來幫助你解決,因為按照中國的勞動法,如果要是提前30天提交了辭職書的話,公司必須允許他離職。

也就是說,當你的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你可以一直用法律的**來保護自己。當然了,你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最主要的還是和領導溝通,讓他能夠主動的批你。那麼你就會少掉好多麻煩。

29樓:紫水晶

員工提前乙個月提交了辭職書,領導不批的情況下,這種情況你是可以根據合同自動離職的。所以說如果領導剋扣你的工資之類的,你可以憑藉勞動合同去多種才,我覺得應該就沒有什麼問題了。

30樓:不安志

只要你提前提交了辭工書,在非走不可的情況下,領導如果不批,你可以直接去找他,你不做了,還怕他是幹什麼,協商後如果他不同意,他也要給你一種說法,如果這樣不行,可以去找當地的村委,他們會解決這樣的問題,如果解決不了,可以去當地勞動局投訴他。

31樓:走在異國的路上

員工提前乙個月交了辭職書,這說明員工已經給了企業的離職時間,企業完全可以有時間再找乙個員工來頂替位置,這種情況下,領導不批,說明該員工成績優秀,領導不想放棄,我認為既然你做到了,那麼該走還是要走,和領導們說清楚自己的事情,和必須離開這個企業的原則。

32樓:等未來

勞動法規定員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乙個月提交辭職書,如果到期領導不批,可以找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就可以了。

33樓:平凡的世界

員工提前乙個月提交了辭職信而領導不批,那麼就要問清楚領導不批的原因,然後通過溝通解決,相信領導會同意的。

34樓:桐欣欣

如果員工提前乙個月交了辭職書,但是領導不批。那就應該跟他坐下來好好說一下如果他還是不批的情況下。直接去勞動保障中心去。讓他們來幫你解決困難。

35樓:江淮一楠

提前乙個月提交了辭職書,乙個月後即使公司不同意,領導不批,你也可以離職。當然,你要保留提交的辭職證明,能夠證明你是乙個月前提交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三十日向公司提交辭職書面申請書。

期滿之後,你就可以離職了。所以,這時候領導同不同意沒有那麼重要了。直接走人之後,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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