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陪嫁物品屬於婚前財產的,女方是可以自由處理。聘禮和首飾屬於彩禮的範圍。離婚在一般情況下,法院不會支援退還彩禮。要符合以下條件法院才會支援退還彩禮。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0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從上述規定來看,雙方當事人領取結婚證並同居生活的,只有給付禮彩行為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才符合法定的返還彩禮條件,離婚訴訟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請求才能得到支援。
2樓:網友
訴訟涉及財產分割,那就等判決結果出來再拿走自己物品啊,一切按照法律程式來執行,當然在此期間你要將這些東西看管好。
3樓:網友
一般來說陪嫁屬於女方的個人物品,只要離婚時認可就不會認定屬於轉移財產,沒有好的解決辦法。
女方提起訴訟離婚,男方不同意,法院會怎麼判
4樓:高慧
法律分析: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是否判決離婚需要看雙方之間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破裂法院會依法判決離婚,被告拒絕出庭的法院會缺席審判,如果夫妻感情卻以破裂法院會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男方訴訟離婚女方不同意怎麼辦?
5樓:朱元婷
法律分析:男方起訴女方離婚,不同意時,只要男方提供的證據能夠證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調解無效,會判決冊知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漏畢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州搜消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男方有外遇,要求離婚,女方不同意,如果通過訴訟,法院會判嗎 男方有外遇這事目前沒有證據
首先,請明確一個概念,婚姻雙方都有權提出離婚,這個跟雙方有沒有回外遇沒有直接關答系。有外遇本身不會剝奪他提出離婚的權利。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是感情破裂,不管基於任何理由。當然,有外遇也是其中一個可能的原因而已。因此,男方有外遇的情況下,男方和女方都有權提出離婚。不管你沒有沒證據。法院會綜合考慮你們雙方...
女方想離婚,男方不同意,怎麼解決?
笨蛋,現在的大人怎麼都離婚啊?很流行嗎?不合適結個屁婚,對你們這些無聊的人非常無語!找法院啊,要不就先分居。但是為什麼要離婚呢?就當真是過不下去了嗎?離婚是一種不負責的表現,說明這個男人還愛著這個女人,這個女人是幸福的,但她身在福中不知福。以前聽一個成功女人講過一個故事,她說,人結婚選物件就好像有一...
男方出軌,女方不同意離婚,男方可以起訴離婚嗎
可以,而且只要符合離婚條件,法院應該判決離婚。第二十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 應准予離婚 情形的,不應當因當事人有過錯而判決不準離婚。女方無過錯,男方無理由提出離婚。如果無過錯方堅持不離婚,另一方 堅持離婚 第一起訴法院,法院不會判決離婚。一審法律判決不準離婚之後的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