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1.根據《工傷保險條此畝例》的相關規定,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雹尺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
3.工傷的賠償標準是依據《工傷保險條例》以及各地市出臺貫徹實施《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確定的。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5)如經勞動能力鑑定為1-10級傷殘的,還可以享受傷殘津貼(1-6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等待遇。
2樓:聞不倒
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差神扮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虛灶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瞎高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工傷後不想上班怎麼辦
3樓:律說律答
工傷後,不想上班的,可以按照曠工處理的,但如果是職工因工傷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睜如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是可以不用上班的,用人單位應當允許不用上班,並且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員工所在的用人單位應當按月支付其工資待遇。因此侍彎工傷後,員工不想上班的,需要看是否有法定不上班老早悶的情形,有的話,是可以不用上班的,沒有的話,應當上班,不上班的,可以按照曠工處理,嚴重的話,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後不想去上班了怎麼辦
4樓:張梅
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之後,無法正常工作的,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勞動者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高伍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戚派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橘物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為受傷不能上班,不是工傷,公司不給交社保合理嗎?我該怎樣維權
公司沒有給你繳納社會保險肯定是不對的。首先你確定你和公司簽訂有勞動合同沒有?專如果簽有 屬勞動合同,你可以直接帶到勞動合同到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對公司進行投訴,要求他給你辦理參保手續。如果你沒有簽訂勞動的合同的話,也同樣要到監察大隊對公司進行投訴,因為你只要在公司就業與他們就會產生事實的勞動關係。...
臨時工在工作中因得了惡性腫瘤不能上班,可以享受那些待遇,工作了九年了
在新的勞動合同法出臺後你與用人單位簽訂新的合同了嗎?如果簽訂了就很好辦了,根據新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凡在單位工作滿七年的都是正式員工對待,也就是說享受三金和養老保險,你現在生病了,用人單位理應報銷你70 的醫藥費。如果他不給的話,就拿著你的合同找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訴 我覺得這個問題重點不是辭退不辭...
我生病了,不能上班,可是單位不給准假,怎麼辦
1 生病休假,這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都不能剝奪,否則是對勞動者的極大傷害。2 你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