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居住權的問題,麻煩大家了

2025-03-12 11:55:26 字數 1445 閱讀 8067

1樓:律以止爭

如果老太太不同意的話,她去世前你是不能住進去的。

居住權的法律問題

2樓:法律諮詢

居住權的法律規定: 1、居住權人享有對房屋的使用權,但此種使用權須限於居住的目的; 2、居住權人享有附屬於房屋使用權的各項權利,如相鄰權等; 3、居住權人有權為居住的目的而對房屋進行修繕和維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滑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條 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

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中華人民共橘讓激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圓襪十九條 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關於居住權

3樓:養生種草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中,在物權編新設定了乙個「居住權」:房主可以去登記機構,賦予任何人居住自己房子的權利。可以是永久居住,也可以是設定一段時間。

設定了居住權的房子仍然可以**、繼承或贈與,但法律規定,不管房屋怎麼變動,有居住權的人都可以繼續住在房屋裡,別人無權趕走。

如果是有永久殲睜尺居住權的人,那後面的房主只能等他去世,如果是有一段時間的居住權人,房主只能等到期再趕人。因此,千萬別買設定早租了居住權的二手房。成交前,你一定去登記機構仔細檢視是否設定了居住權,選那些沒有設定居住權的房子。

當然,「居住權」也有你想不到的好處,它很好地解決了不少夫妻「買房加名」的難題。比如,你要結婚,婚房只寫了你配偶乙個人的名字,但是婚後兩人共同還貸,房主一欄又不加你的名字。如果你想保護自己的權益,可以讓你配偶給你設氏高置「居住權」。

即使未來房子有變動,你依然有居住權,別人不能趕走你。

如果是你的父母傾盡積蓄為你全款購買了婚房,登記在你與你配偶兩人名下,這個房就會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為了保障父母的權益,你可以在房產證上為父母設定居住權,即使以後離婚,你父母也不能被你配偶「掃地出門」。

對居住權是怎麼規定的

4樓:郝傳峰

法律分析: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

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規定,居住權人公升塌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條,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

第三百六十八條,居皮笑攔住權燃胡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居住權的起源

本期是關於 民法典 中居住權規定的起源和條文分析 國家連 非典 否能戰勝,偏偏忽略了乙肝患者歷史性問題,國家公務沒這些病沒有,我們怎麼辦?你的期待正式全人類的期待,我們每個人都希望世界上沒有不治之症,不希望任何疾病危及我們的生命,但是事實並非如此,只能說明人類的認知要再前進,科學要再發展,我們要相信...

民法典規定的居住權制度你覺得合理嗎?

我覺得很合理的,因為居住權也是有規定的,只要雙方在公平平等的情況下,可以填寫書面合約,並且在房管局備案才能生效居住權。我個人覺得關於民法典規定的居住權制度還是非常認可的,我覺得是非常合理的,這兼顧到了很多人的乙個利益。合理,居住人有權依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

女方婚前房產,老公有居住權嗎,男方的婚前房產,婚姻關係中女方有居住權嗎

這個得看你們自己怎麼想,其實只要相愛你們一起住誰的房子都是一樣的 我們是合法夫妻房子是女方婚前買的,男方有權居住嗎 沒權居住,得要經她允許才行,是她的個人財產 不清楚你的私下協議是否有到公證處公證過,如果公證過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沒有公證過,那你前夫完全有權利對這個房子做出任何的處理包括你前面說的,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