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突然死亡老闆應付什麼責任

2025-03-17 18:05:10 字數 3096 閱讀 4936

1樓:du知道君

1、巖公升皮粗差職工睡覺猝死,老闆無責任;

2、職工畢竟是在單位睡覺死亡,老闆可以出笑帆喪葬費,這是出於人道主義。

員工突然死亡公司該怎麼辦

2樓:鞍山張譯文

法律分析:首先人道主義安慰員工的家人,適當給予關懷;其次去申請工傷認定。如按時繳納社保,工傷認定屬實之後,由工傷保險**支出(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撫卹金);如果員工非因工的情況去世,則公司不需要承擔補償責任,法律上也沒有規定非因工的行為會要求公司給予補償,單位出於人道,可以酌情安慰補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

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四十一條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卹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員工猝死老闆有責任嗎

3樓:王靜

法律分析:員工上班期間猝運伍死,如果不是公司領導故意導致的死亡,則公司領導不用負法律責任,但判悄譽是公司應該為死亡員工進行工傷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掘段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員工在工作中死亡,公司應負什麼責任?

4樓:網友

公司是否有責任,要看具體情況。

一:如果該員工是在加班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過度勞累引發疾病死亡,應屬於工傷。

由用人單位和工傷保險**按照工傷標準進行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按照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二:如果該員工不屬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情形,是在非工作時間和崗位而因過度勞累或因勞累引發疾病死亡。

單位是否有責任,要看單位是否有違背勞動合同法等情形的過錯。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和四十一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如果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情況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

如果用人單位違背相關規定,沒有盡到對《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沒有過錯的,應承擔侵權責任。

企業員工突然死亡公司怎麼處理

5樓:許莉安嘉律所

法律分析:企業職工非因工死亡應享受以下待遇:一、喪葬費;二、一次性救濟金;三、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工人與職員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待遇的規定:工人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由勞動保險**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兩個月;另由勞動保險**項下,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到十二個月。

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丙、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致成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應按本條甲款的規定,付給喪葬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退職養老後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應按本條乙款的規定,付給喪葬補助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工人與職員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由勞動保險**項下付給供養直系親屬喪葬補助費:死者年齡在十週歲以上者,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乙個月的二分之一;一週歲至十週歲者,為平均工資乙個月的三分之一;不滿一週歲者不給。

老闆死了員工怎麼辦?

6樓:

親,老闆死了,員工工資可以找企業要工資。老闆只是法人代表,企業才是法人。企業不會因為老闆死了就滅失了,企業還有資產的,可以清償員工的工資。

建議找當地勞動部門協調解決。公司老闆死了,只要公司還在就不用擔心,因為察塵或勞動者是與兄悔公司存在勞動關係而不是與老闆存在勞動關係。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敗伍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清包老闆有責任賠嘗工傷死亡金嗎

工傷死亡賠償金應該由工傷保險基 金承擔,如果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工傷保險,那麼賠償費用應該由和員工建立勞動關係的單位承擔,如果存在分包的情況,那麼由承包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承包單位沒有承包資質,那麼應該由分包單位和承包單位共同承擔賠償責任。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

老闆突然更改制度,員工要求辭職不給工資

員工辭職,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單位,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單位就可以了,到期直接辦理離職手續,並且要求單位結清工資即可。並不需要什麼理由。如果單位拒絕支付工資,那麼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 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

在深圳上班老闆的公司突然不開了,怎麼賠員工的錢

你們公司不開的原因是啥?是因為破產還是老闆要登出公司?如果是老闆想登出公司,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第五項 第四十六條第六項的規定,公司被登出的,公司與員工的勞動合同依法終止,公司應該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破產的話,也是有經濟補償的,拖欠員工的費用將先於一般債務優先清償。總之需要先了解具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