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已離婚,房產證是男方名字,離婚協議把房子給女兒,未辦理過戶手續,男方可以賣房嗎

2021-05-08 23:08:18 字數 4015 閱讀 4534

1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已離婚,房產證是男方名字, 離婚協議把房子給女兒,即具有法律效力,所有權雖然沒有辦理轉移,但是在法律上女兒已經是房屋所有權人,所有權受法律保護。男方不可以賣房。除非出自為女兒的利益而賣房。

相關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十八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四條 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2樓:鄧永歡律師

您好。單單從房產證上寫的名字來說,男方可以賣。但是,從法律上來說,這個房子已經屬於孩子的了,男方不能私下出賣,如若私自賣掉,孩子和孩子的母親可以起訴男方。

3樓:

您好!只要《房屋所有權證》上登記的是男方的姓名,男方就可以賣房。謝謝閱讀!

離婚後房產證上是雙方的姓名,但離婚協議上房產是歸男方所有的,房產證一直未變更,請問男方能否處理房產

4樓:獨愛悔亭

不可以。

因為依據《物權

法》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登記生效以及所有權可不登記的規定: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既然未經登記,那麼房屋就還屬於共同共有,依照《物權法》第九十七條 共有物處分: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所以如果房產證上未變更產權,那麼房屋還是屬於共同共有財產,就算簽訂了離婚協議,離婚協議生效,男方也不可以單獨處分財產,因為離婚協議是屬於合同關係,不動產所有權是物權關係。房屋既然還屬於共同共有,那麼處分房屋,就必須經過所有共有人同意,一方無法單獨處分房屋。

擴充套件資料: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登記生效以及所有權可不登記的規定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和國家統一登記制度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十一條 申請登記應提供的必要材料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第十四條 登記效力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九十五條 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第九十六條 共有物管理

共有人按照約定管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十七條 共有物處分或者重大修繕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5樓:匿名使用者

單方面任何一方都無法處理房產。

依據《民法通則》及《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房屋的共有權人,無論屬於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只要共有人處分共有房屋,均需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否則一般應認定該處分行為無效.

因為房產證上面本來就可以是多人共有產權,所以才會出理男女朋友關係也可以共同買房,這和是不是夫妻關係並沒有直接關係。

共有房產交易時注意事項:

1、購買共有房屋應當要求全部共有權人到場簽署房屋買賣合同。

2、如果部分共有人在房產交易過程中不能到場履行各項義務,需要委託他人辦理的,應當辦理公證委託書,委託書的原件要放在買受人處儲存。以避免日後部分房屋共有人主張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3、不能夠按照約定履行時,支付定金的一方,有權按照定金法則要求雙倍返還定金。

6樓:qq群

拿著離婚協議書先辦理房產更名。然後才能處置該房產

7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可以將房產過戶給他人

8樓:京朝大尉

需要女方出面協助,簽字。

青島王律師1605511263

夫妻雙方離婚,房產證是男方的名字,正在按揭中。協議離婚房產歸女方所有,如何辦理反房產過戶手續?

9樓:青青書童

離婚可以辦理房產變更手續,將房產不動產變更過戶到自己名下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權利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一)權利人的姓名、名稱、身份證明型別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更的;

(二)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積等狀況變更的;

(四)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併不動產的;

(五)抵押擔保的範圍、主債權數額、債務履行期限、抵押權順位發生變化的;

(六)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範圍、最高債權額、債權確定期間等發生變化的;

(七)地役權的利用目的、方法等發生變化的;

(八)共有性質發生變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動產權利轉移的變更情形。

擴充套件資料

去辦理過戶手續需要原房主夫妻雙方到場:帶上身份證、戶口本、房證、契證、結婚證(單身的需要單身證明)買的人只要帶上身份證就可以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陝西省自然資源廳-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10樓:上海楊律師

按揭抵押貸款的房子離婚後辦理過戶手續只有兩種途徑:其中最為簡單的途徑就是提前還貸,消除銀行按揭抵押貸款的抵押登記;在當事人尚沒有能力一次性清償銀行按揭抵押貸款的情況下,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

11樓:西汶

這個還是房管局或者是律師諮詢下,現在在網上也沒有什麼專業的人可以給你解答。希望可以幫到你

12樓:匿名使用者

轉按~先到律師處問一下,然後找一下按揭公司

13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就

離婚協議寫明房子歸女方所有,但是沒辦過戶手續,房子歸誰?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男方不肯妥協就只有起訴了,離婚協議上房子歸女方所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子是女方的。

15樓:所琬哀怡君

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法院執行。只需要向法院申請執行離婚協議規定的訴求即可。這個事,最好找律師諮詢一下,既省時又省心。

答案補充

於法律上屬於女方,但是男方不配合,沒有法院執行令,無法轉戶呀答案補充

一般不會給你辦,但你可以去試試

答案補充

不過離婚協議中財產的分割並不是很具有法律的效力答案補充

如果是律師見證的,或法院判決書就不一樣了

1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協議離婚房子歸女方但沒有過戶有影響,在這樣的情況下,女方對於房屋是沒有物權的,對於房屋的所有權還是有影響的。不動產的交付原則是以過戶為原則,必須要將房子過戶給女方後,女方才對該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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