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籤調解協議人民法院發調解書合法嗎

2021-05-24 21:32:27 字數 3261 閱讀 7029

1樓:匿名使用者

合法,法院調解沒有調解協議,民事雙方在法院主持下進行調解,達成一致的製作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能簽發調解書,證明雙方當事人已經就調解內容達成了意思一致,如果沒有達成一致,則法院會直接判決,給民事雙方送達判決書。

擴充套件資料:

調解書及效力

一、調解書調解書是由人民法院製作的、以調解協議為主要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訴訟法第98條規定,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

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製作調解書的目的是為了明確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同時也表明人民法院對當事人之間的協議予以認可。因此,法律規定,人民法院通過調解活動,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的,一般應制作調解書。但是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法律規定不需製作調解書。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0條的規定,不需製作調解書的案件有:

(1)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2)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3)能夠即時履行的案件;(4)其他不需要製作調解書的案件。對於不需要製作調解書的調解協議,應當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蓋章。履行完上述法律手續的調解協議與生效的調解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調解書由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的格式依據調解協議的內容製作。調解書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

首部——包括製作調解書的人民法院的名稱、案件的編號、當事人及其訴訟**人的基本情況、案由等。

主文——包括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的結果,該部分為調解書的核心部分,要求寫得具體、明確,尤其是調解的結果部分,以避免當事人在履行調解書時發生爭議。

尾部——包括案件審判人員、書記員的簽名、調解書的製作時間和人民法院的印章。

二、調解的效力調解的效力,是指人民法院主持調解成功,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並依法定程式接受調解協議所產生的法律後果。

(一)調解發生效力的時間

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對於不需要製作調解書的案件而言,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在調解協議上簽名或蓋章後,調解即具有法律效力。

原則上,調解書應自雙方當事人簽收調解書後才發生法律效力。在調解書送達之前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反悔的或調解書送達時當事人拒絕簽收的(調解書不適用留置送達),調解不成立,法院應對案件繼續進行審理。

但是,根據《民事調解規定》,當事人各方同意在調解協議上簽名或蓋章後生效,經法院審查確認後,應當記入筆錄或者將協議附卷,並由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蓋章後即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請求製作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送交當事人。當事人拒收調解書的,不影響調解書的效力。

(二)調解的效力

《民訴法》第八十九條第三款規定,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與判決相同。

調解協議或調解書生效後,與生效判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訴訟結束,當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再行起訴。

2.一審的調解協議或調解書發生效力後,當事人不得上訴。

3.當事人在訴訟中爭議的法律關係中的爭議歸於消滅,當事人之間實體上的權利義務關係依調解協議的內容予以確定。

4.具有給付內容的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力。當負有履行調解書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未按調解書履行義務時,權利人可以根據調解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樓:霜寒雲郎玉

1、人民法院解除收養關係可以用調解書。由收養法可知,當事人可以就解除收養關係向法院起訴。而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達成調解協議的,法院可以用調解書形式結案。

生效的調解書和判決書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收養法》第二十六條 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係,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週歲以上的,應當徵得本人同意。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係。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係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第九十七條 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條 下列案件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可以不製作調解書:

(一)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二)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三)能夠即時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製作調解書的案件。對不需要製作調解書的協議,應當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條 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3樓:南京胡志丹律師

1、法院製作調解書,必須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且調解書需要經過雙方簽收之後才能生效。

即使達成調解協議,如果在調解書籤收時後悔,也可以拒籤調解書,調解書拒籤的,不發生法律效力。

《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七條 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

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2、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法院的民事調解書沒有雙方簽字有效嗎?另:

4樓:

87年時候的調解書,估計沒有當事人簽收就不生效。簽收是指在送達回證上面有簽字,證明你收到了調解書。

如果一家人沒法好說好商量,你不妨試試勸老人起訴三個姐妹,要求共同承擔贍養義務。

你說的恐嚇簽字,這個沒有證據,主張也沒有意義。至於三個女兒生活條件好,這個並不是就該多負擔贍養費的必須條件。贍養老人本來就是你的義務,不是沒錢就可以免除的。

5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的民事調解書是經過你們簽字認同後法院出具的調解書,跟判決書具有同等的效力,不同的是判決書可以上訴,民事調解書不能上訴,相當於終審判決。你們必須履行現在的法院民事調解書,不能反悔和變更

6樓:岸邊激浪

贍養老人是子女們的天職,一:沒有簽字的調解書無效。二:可以要求三個女兒一起贍養。三:不可以追討先前的贍養費。

7樓:匿名使用者

1.調節稅沒有當事人簽字,無效

2.子女無論是否成家或出嫁,都應當履行贍養義務

3.建議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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