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試用期過後,不給簽字轉正但繼續聘用是否自動轉正謝謝

2021-07-05 04:45:05 字數 1531 閱讀 2285

1樓:

《勞動合同法》的配套法律如下: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經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勞動者開始使用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每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按月支付勞動者兩倍的工資。

2樓:法律實務研究

1、超過試用期的,員工自動轉正,法律上沒有辦理轉正手續的規定。

2、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內的,試用期內雙方按試用期約定處理勞動關係;試用期結束後,用人單位沒有因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自動轉正,有權享受轉正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3樓:廣州民商律師

是的,如果公司沒有給你轉正,那麼你也視為已經轉正,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轉正後的工資。現在公司讓你離職而沒有任何的正當理由,也未經與你達成一致,那麼公司必須按照規定支付你雙倍的賠償金

4樓:京城李律師

勞動法對這種現狀是認定已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單位應當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現在公司讓你離職,是會要依法給補償的。

5樓:倚劍聽雨

你這個情況應該很好解決,試用期過了,如果沒和你籤正式的合同,那就是屬於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在這以後的一年內,公司需要每月付你雙倍工資,如果這種情況持續一年,你們合同就視為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在離職的話因為你已經又工作兩個月,這兩月工資雙倍給付,還要在補償你一個月工資。具體看下勞動法吧!

試用期過了,沒有辦轉正手續,是不是自動轉正

6樓:城外五十九

試用期滿,用人單位繼續用工,視為轉正。

試用期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互相內考察對方是否容適合自己的期限,試用期滿,則考察完畢,無論用人單位是否辦理轉正手續,繼續用工,視為已經合格。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當試用期的期限屆滿之後就不會再有試用期的法律概念,用人單位不得再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者,通俗的理解就是試用期內沒有考核或者預設通過的,試用期一滿就自動視為轉正的正式員工。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7樓:

試用期滿,如果用人單位還想用你,就應該轉正,如果不符合錄用要求,那就應該解除合同。

試用期過了公司不給轉正怎麼辦,試用期到,公司卻不給轉正,還要辭退我。該怎麼辦?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中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也就是說,自勞動者實際工作之日起,用人單位就應當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只是勞動合同中一個特殊的階段,即雙方在試用期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受部分勞動法條款...

員工試用期自我評估表怎樣寫,試用期轉正申請表自我評價怎麼寫?

本人自xx xx年xx月xx日起進入xx公司從事xx工作,在不知不覺中已經經過了x 個月的試用期,即將轉正。下面我進行一個簡短的轉正自我評估與評價。在這段時間裡,我感悟頗多,雖然這並不是我的第一份工作,但是在此期間,我對於工作一貫謙虛謹慎 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從來沒有改變過。在本部門工作中,我一直嚴...

試用期7天沒有工資合法麼,試用期不給工資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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