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7天沒有工資合法麼,試用期不給工資合法嗎?

2022-01-04 03:51:49 字數 5181 閱讀 1352

1樓:職

這要看是什麼情況了,從企業性質,你目前的狀態等相關。以前我大學暑假去實習,對方單位管吃就不錯了,因為這個時候你要的是工作經歷。如果你已經工作很多年,那麼這個試用期是不是你入職前必須的?

如果已經簽了合同,而這又是入職前必須經歷的,那可以和部門負責人商量一下,畢竟這個時候是以入職為目的。不同情況要考慮清楚,目的是什麼再採取行動。 來自職q使用者:

孫女士當然不合法,違反勞動法了 來自職q使用者:匿名使用者

2樓:陳晨律師

回答您好根據您所述情況不合法的噢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間也要發工資。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所以試用期7天沒有工資是違法的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更多4條

試用期不給工資合法嗎?

3樓:淋漓盡致的

勞動者提供勞動,應該單位就應該支付工資。即使工作1年也是應該支付工資,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內所以不給工資,屬於剋扣工資的行為,是不合法的。

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法規定上班試用期七天不做了有工資沒有? 10

4樓:金果

勞動者在試用期辭職當然也有工資的。在試用期辭職,公司原則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資的,除非你在職期間給公司造成了什麼財產損失,正常情況下,試用期辭職應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門,工資在離職那天當面結清。

1、《勞動合同法》第 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只要你提前和單位申請過了。那麼單位沒有任何理由不給工資。要是單位惡意不給,你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的。

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擴充套件資料:

試用期工資標準: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且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試用期在法律上的規定: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三個月以上的,才可以約定試用期。

2、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半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

3、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到一年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0天。

4、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0天。

5、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6、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

7、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8、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即使調動崗位也不能重新約定試用期。辭職後再重新入職的是否有試用期,法律無規定。

9、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公司原則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資的,除非你在職期間給公司造成了什麼財產損失,正常情況下,試用期辭職應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門,工資在離職那天當面結清。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6樓:

拓展資料:法律依據在《勞動法》體現出來: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7樓:中顧法律網

勞動法規定,入職即開始算工資,按天算。試用期同樣。但是在現實情況中,用工單位幾乎不實行勞動法規定。所以,我們是弱勢群體

8樓:王傑

試用期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是關於試用期工資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對本條的理解,應把握以下幾點。 (一)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里約定了試用期工資。

(二)約定試用期工資應當體現同工同酬的原則。試用期間勞動者提供的價值不意味一定小於正式工,所以不能當然地認為試用期間勞動者的工資就是最低標準。這樣也扼制了用人單位的利益驅動,濫用試用期。

它還體現在用人單位必須為試用期間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這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規定了兩個最低標準:1、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2、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四)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對違反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企業,勞動者本人可以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有關部門進行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所以你可以去申訴!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利益

9樓:國暉律師事務所

按國家勞動法規定來說員工試用期期間也會有工資的,入職即開始算工資,按天算。試用期同樣。試用期辭職,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辭職到期三天之內結清所以的工資,併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一、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二、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10樓:棟哥說職場

百家號試用期內離職,如何保障個人權益

11樓:心愛的月牙兒

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有工資,但實際情況是很多資本家不會給,會說勞動者自己不做沒有工資。所以看資本家的剝削程度,心善的有,狠的沒有。

12樓:南櫞枳

勞動法規定,入職即開始算工資,按天算。試用期同樣。

試用期辭職,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辭職到期三天之內結清所以的工資,併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一、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為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勞動者,試用期就是供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適合其工作崗位的一項制度,給企業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另一方面,可以維護新招收職工的利益,使被錄用的職工有時間考察瞭解用人單位的工作內容、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是否符合勞動合同的規定。在勞動合同中規定試用期,既是訂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也為勞動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勞動法》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關於試用期七天無薪資問題 在第七天公司辭退我 不給薪資 合法嗎?

13樓:沐霖情感理療閣

在第七天被公司辭退不給薪資,我認為是不合法的,因為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自聘用勞動者之日起,就應該支付相關的勞動報酬所以公司關於試用期七天無薪資的規定是不合法的。

14樓:轉校生

不合法,試用期應該是有工資的,而且不應該低於正式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不低於當地人均最低收入!

試用期是否可以延長,延長試用期合法嗎?試用期可以延長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

試用期工資

試用期內工資標準 1.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工資的80 2.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3.以上兩項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平均工資標準。4.加班工資不得計入試用期工資,應另行計算。這種情況下沒有什麼留下來的必要了,而且公司這樣做也是不合法的,試用期工資是按80 的發的,不能因為公司個體情況變化。公司...

試用期問題,試用期的規定有哪些,試用期的常見問題有哪些

1 試用期結束後原則上應該發一份轉正通知,以便明確正式的勞動關係已經確立。但是,如果企業遺忘了該手續,或者操作中忽略了該程式,只要其沒有辭退勞動者,將自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約定執行,不因沒有發出轉正通知而拖延。2 勞動合同約定的兩個月試用期結束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補償金,如果非法解除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