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雙薪屬於年終獎金嗎,年底雙薪 屬於 年終獎金嗎?

2021-07-15 01:41:23 字數 3571 閱讀 8266

1樓:沛沛豬的母嬰小智慧

年底雙薪不屬於年終獎金,「年底雙薪」與「年終獎」的相同之處在於不強制支付,但「年底雙薪」與月收入掛鉤,一般與一個月工資等額,或只是月工資的基本薪資部分;而「年終獎」的彈性更大,沒有上下金額限制。

在計稅方式上,「年底雙薪」與「年終獎」有明顯區別:年終雙薪,對於機關而言,相當於全年一次性獎金,應按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規定計算個人所得稅;就企業而言,如果當月既有年終雙薪,又有全年一次性獎金,可合併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規定計算個人所得稅。年終獎一般是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

「年終雙薪」是指農曆臘月時一個月發兩個月的薪水,屬舊商業及生產對僱工的普遍習俗。現在社會經濟中大家認同實行,並沒有國傢什麼硬性規定!

年終獎就是老闆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金,有的還包括了旅遊獎勵、物質獎勵等,是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獎勵,也是可給可不給的一個專案。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

有的企業在《員工手冊》中規定:農曆年底,公司將發給員工一個月的工資額作為獎金,獎金按比例計算,發給當年加入公司並與12月31日前通過試用期的員工。出勤率不良、表現不好或者有違紀行為的員工不能獲得此獎金或獎金打折發放。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從理論上來講雖然年終雙薪和年終獎都屬於勞動報酬的範圍,都屬於工資總額的範圍,但是兩者還是有明顯區別的。

年終雙薪是第13個月工資,有關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職工支付13個月工資。年終雙薪發放的是工資,它的發放數額、發放時間都是確定的,年終雙薪的決定因素是年底時員工是否在公司工作,即只要年底12月份在公司工作的就應獲得固定一筆收入。

年終獎則是一種獎金,是對員工全年勞動的超額勞動報酬,一般根據員工全年工作的考核結果進行發放,而且具體金額的彈性較大。

3樓:

一般合同裡面不會約定年底雙薪和年終獎,如果合同裡面有約定,就應該給的,如果不給,可以去仲裁,你這種情況,大部分的公司應該都不會給的,我們公司雙薪和年終獎都是有的。。。

4樓:兔子吃早

如果你公司雙薪就算年終獎,不給你肯定是不合法的。

如果雙薪只是福利,不是年終獎,那就合法。

你公司也有趨利避害的想法,不想給你很多錢吧。都那樣,這年代的好多公司。

5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額外福利,有些公司效益好,除了年末雙薪還會再發

年終獎和年底雙薪是一回事嗎,通常公司發了年底雙薪還會發年終獎嗎?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從理論上來講雖然年終雙薪和年終獎都屬於勞動報酬的範圍,都屬於工資總額的範圍,但是兩者還是有明顯區別的。

年終雙薪是第13個月工資,有關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職工支付13個月工資。年終雙薪發放的是工資,它的發放數額、發放時間都是確定的,年終雙薪的決定因素是年底時員工是否在公司工作,即只要年底12月份在公司工作的就應獲得固定一筆收入。

年終獎則是一種獎金,是對員工全年勞動的超額勞動報酬,一般根據員工全年工作的考核結果進行發放,而且具體金額的彈性較大。

7樓:娛樂張小心

並不是一回事。

並不一定,在一些正規合法的大公司裡,發了年底雙薪外還會發年終獎;而在一些小公司,可能會耍花招,發了雙薪後就不發年終獎了。籤合同時要看清楚。

擴充套件資料

一、年底雙薪的定義

年底雙薪就是年底那個月也就是12月份發兩個月的工資,也就是一年可以領到13個月的工資。

在我國的有關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職工支付13個月工資,但是13個月工資的情況在我國很多企業中非常普遍,是國外企業傳過來的一種薪酬方式。

二、年終獎的定義

年終獎是指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各個企業也有自己的年終考評制度來確定每個員工的年終獎。

三、兩者的異同

相同點是兩個都是勞務報酬。

但不同點就是雙薪是固定薪水,而年終獎都是根據業績不同會有上下的浮動。在最新的個人所得稅的規定中,年終獎和年底雙薪是用不同的方法來納稅的。

8樓:o0火柴棒

光說這兩個應該是不一樣的,年底雙薪是年底那個月發兩個月的工資,也就是一年可以領到13個月的工資,如果該公司還有年終獎,就是依照您這一年的綜合表現而發給你的獎金,按勞分配。所以說這兩個名詞意義是不一樣的。但是有的公司打馬虎眼,發了雙薪就不發獎金了,所以一定要問明白,還有如果您對公司有投股還應該會有分紅的!

9樓:

應該是有差異

比如:有的歐美企業一年14--15個月工資。

如果雙薪就不分等級,而年終獎要結合個人表現。是靈活的東西,可發可不發。

10樓:匿名使用者

性質一樣,說法不同。

年終獎和雙薪是一回事嗎?

11樓:就是困了吐了

不是。兩者區別在於,「十三薪」更能體現激勵的公平性;年終獎更能體現績效考核的結果。

在無具體規定的情況下,兩者在計算基數上略有區別:年終獎在計算數額上,帶有一定的不確定性。

而對於「十三薪」的計算基數來說,如果用人單位有明確規定,則按照規定執行;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明確規定,司法實踐中傾向於按照勞動者當年平均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對於年中解除勞動合同而應當支付十三薪的,司法實踐中傾向於按照解除前勞動者12個月平均工資作為十三薪的計算基數。

與年終獎一樣,法律法規沒有對用人單位發放「十三薪」作出具體的規定,它屬於企業自主管理的範疇,公司可以根據自身情況來考慮是否發放以及如何發放。

企業如果沒有明文規定,此前也沒有慣例,勞動者就不能強求單位必須發年底雙薪。而第十三個月工資的標準是基本工資還是全額工資或者還是獎金,完全要根據企業與員工的約定,或者企業薪酬福利政策的規定來確定。

12樓:匿名使用者

叫法不一樣。有些公司雙薪就是2個月工資。有些公司年終獎不是以2個月工資為計算原則。而是數額不定的。要是不清楚。你可以問你們公司的老員工。他們會非常清楚。

13樓:憑海而居

暈,叫法不同而已,為什麼不能混為一談?有些公司就是合在一起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雙薪肯定不是年終獎。理由有二:

1.年終獎是根據全年的績效評定來決定的,不是年初就說好有還是沒有,或者有多少的。

2.雙薪是一種獎勵,可以理解為一種既定的獎金,除非犯了嚴重的錯誤,一般都可以拿得到。而年終獎並不是每個人都有的,只有在完成既定的任務時才會有。

15樓:蛆蛆

字面意義上分析:

年終獎是全年績效獎勵,根據企業效益、員工業績等綜合評估,在一個會計年度結束時,發給員工的一次性獎勵。

雙薪即年終雙薪制的簡稱。所以就很好理解了,年終獎是員工的月薪*2倍。它與上面一個概念的區別就在於約定了年終獎勵的標準基數。

多數企業採用年終雙薪制,也有在此基礎上乘以各類係數的做法。

16樓:諷凊囩惔

理論上不是..兩種都是企業的獎勵措施..

總之就是多給你工資了..

17樓:

也要看你們公司的制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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