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晚安晚安
1、口頭申請複議口頭申請複議就是由行為人本人到你所選擇的上一級機關的法制部門,對交通警察給你實施的處罰進行口頭陳述,並說明你不服的原因和理由。並且要提供交通警察 給你開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書面申請複議, 就是寫一個行政複議申請書, 在申請書裡面要載明申請複議的事實、理由和你複議的要求,來遞交給法制部門的工作人員。他們會依法對你申請的事項進行調查。然後做出行政複議決定。
2、行政複議中的必要第三人。 《行政複議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同申請行政複議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係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作為第三人蔘加行政複議。
”而實踐中,有些明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的人因為不知道行政複議案件的存在, 沒能夠參加到行政複議中來,喪失了陳述、申辯、 舉證以及提起訴訟的權利,最終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2樓:小許說情感
這幾種扣分都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大家趕快收藏吧!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自知道其合法權益受到該具體行政行為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
2、提出行政複議應該準備相關的資料,例如行政複議書面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有利害關係的證明材料等;
3、向規定的行政複議機關提出申請;
4、等待行政機關受理的決定,一般在5日之後。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十一條規定,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複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複議請求、申請行政複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_
4樓:匿名使用者
作孽額孩子。。。
行政處罰不合法~~有兩個方面可以作為你複議和起訴的依據:
1、處罰行為並不符合客觀的要件~也就是說,被認為的違法行為還沒有完全查證屬實,是不可以實施行政處罰的!
2、處罰行為不符合主要要件~也就是說,被認為是違法行為的個人(也就是你啦)主觀上並沒有過錯~通俗說就是你並沒有想要犯錯誤,而是被人家陷害的~不過,這個方面可能需要你自己舉證的噢。。你想想事情的經過,看看能有什麼說明你的清白的不~
所以,可以複議的啦~如果複議不成功的話,還可以向閔行區人民法院行政起訴的~或者你直接去訴訟也可以的~
祝你好運哦~~呵呵!把鈔票撈回來!!!
噢,對了。。60天以內,如果你沒有去交錢,而且複議、訴訟還沒結果的話,你可能會有麻煩噢,行政行為它在沒有撤消、廢止之前都是不停止執行的。。
5樓:融意桑振翱
當你收到
行政決定書以後,在規定的時間以內向上一級
行政機關
申請複議,規定的時間各有不同,比如
交通事故認定書
只有三天,其他一般是15日,超過
期限不予受理。
6樓:匿名使用者
此執法行為為 釣魚執法。非法採用不正當取證手段。當事人沒有違法意圖,而是在在執法者引誘下,才從事了違法活動。是不應得到懲罰的,執法者這是無恥的行為。
做為執法者的職責和義務是什麼 應當是阻止違法和防止他人違法。而不是製造違法。更不能是以罰款為目的的執法; 說別人是經營性運營你們這是經營性執法。
7樓:
哎....本來想說的....結果有限制詞語發不出來....說簡單點....你米辦法了.........最好別去複議
8樓:擼啊擼
釣魚執法就算你真的非法營運證據法院也不會採納的!而且路政只能在汽車站火車站等地定點查車,不能上路隨意查車,而且就算地方路政要定點查車也必須要上報省裡,有省級機關的批文才能定點查車!他們執法犯法,你可以告他們的!
9樓:在河口古鎮轉悠的馬纓丹
釣魚執法,這種執法是一種引誘
行政複議申請人怎樣申請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中被申請人和被告是不是同
可以理解這種形式,但是不能這樣記 行政複議 申請人,被申請人 訴訟 原告,內被告 聯合起來記容憶是可以的,但是你自己分清楚就可以區別 訴訟是原告找證據證明被告有罪 行政複議是被申請人 被告 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 首先,在行政 複議中,申請行政複議的人叫申請人,被複議的行政機關叫 回被申請人 就答是對你...
什麼是「行政複議救濟」,什麼叫行政複議
或者行政機關與公民 組織之間發生糾紛和爭議,即行政爭議時,作為行政爭議一方的行政機關依法設定解決爭議的組織和途徑,直接解決行政爭議。這是世界各國都有的制度,在我國稱為行政複議。根據 行政複議法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複議 一 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 罰款 ...
行政複議機關在受理複議申請多少日內作出複議決定
根據 行政複議法 第二十六條申請人在申請行政複議時,一併提出對本法第七條所列有關規定的審查申請的,行政複議機關對該規定有權處理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依法處理 無權處理的,應當在七日內按照法定程式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依法處理,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應當在六十日內依法處理。處理期間,中止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