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認為:你正在履行合同期間。單位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你不同意的情形下發生爭議,則需承擔賠償責任,這個賠償標準是二倍的經濟補償金,且工作年限的計算方法是自入職之日起。
另一方面,你陳述每年一簽合同,也有侵權嫌疑,連續簽訂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後勞動者有權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法定的義務是單位應當告知你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如果說,你目前的合同已差不多到期,單位不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期滿後單位可以不續簽,最多每滿一年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 (如果提前非法解除就是二倍)。
單位有違法解除的自
2樓:匿名使用者
合理,你要求他們補交保險等費用
我在單位工作十九年,未簽訂勞動合同,也未交任何保險。馬上就要
工作十九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主張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沒有繳納社保的,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保。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
我工作4年,公司一直籤合同,未交保險,我能不能要求補償,聽說2023年勞動法有改動,雙倍補償是伐還能補償
有簽訂合同,未繳納社保,你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保。未繳納社保,員工辭職也是可以申請經濟補償的,每滿一年一個月工資補償。不知道你說的雙倍補償是什麼意思呢。雙倍補償 單位非法辭退員工的時候,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1.根據勞動合同法,建立勞動關係後一個月內要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未簽訂的,則雙倍工資賠...
我10年4月進入一家單位,工作到現在。單位一直沒有給我交社保。如果我現在辭職,可要求什麼補償
入職前你們單位怎麼跟你籤的合同,合同上有沒有要求有社保?如果是你自動離職,一點補償都沒有!甚至還要按公司的合法程式離職才能拿到你的勞動成果。1 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內 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