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屋公證的問題

2021-08-04 21:36:39 字數 1046 閱讀 7048

1樓:

你現在要辦的是一個繼承公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之規定,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繼承順序的人,享有同等繼承權利,辦公證的時候都需要子女、配偶、父母到場(去世了的人除外,但是得出示死亡證明)然後公證員根據你們的繼承要求進行辦理,簽字按手印都得當著公證員的面,接下來公證員會到你父親生前單位去調查親屬關係,看是否有隱瞞繼承人的情況,然後對檔案進行摘抄,一切無誤後才會出公證書,一般繼承公證整個辦下來要一週到一個月的時間,so你所說的“拿好公證書,在某個餐廳請他們吃頓飯,請他們籤一下字或按一下手印後,我拿著這張公證書再到公***理完成,就是不想讓他們到場”是絕對不可能的,因為公證員違規是要丟飯碗的,沒有哪個公證員會擔這個風險~~~~

2樓:

1、產權是你父親的,則遺產應依法由其配偶(你母親)、子女(你及你兄弟姐妹)、父母(你爺爺奶奶)繼承。

2、以上人物,去世的就不說了,現還健在的就必須到公證處,在公證人員的面前進行遺產繼承公證。

3、你若想擁有該房屋的全部產權,就得說服其他人都放棄繼承,那麼你才能一人繼承。

4、公證處是必須讓你們全部人在他們面前完成繼承手續的,只有一切無誤後才會發公證書給你,所以的想的是完全不可能的!

另外,房產證在你那裡並不代表你就有什麼優勢。因為那上面的產權人是你父親並不是你!公證費是按照目前你房屋值價的比例收取的,這個具體就要看公證處的規定了。

3樓:皮寰

你、你哥哥和你妹妹都必須親自到公證處去公證,並且你的哥哥和你的妹妹都必須當著公證處公證人員的面表示放棄繼承權,房子才能夠被你繼承。

其他途徑不可以。

4樓:公證實習生

1、所有繼承人應當一起去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時才需要所有法定繼承人到場進行棄權宣告,因為公證處要知道所有繼承人中有沒有人擁有遺囑。

2、一般都是簽字,年歲大的視情況按手印。

3、如果上述第一步沒辦,你是拿不到公證書的。

4、如果要涉訴,保留好能證明這個房子的購房款是你出的相關證據吧。房產證在你那裡也不代表什麼。

北京的話,你的公證費大概是4千多吧

關於房產繼承公證,房屋繼承公證的注意事項

繼承方式,一般情況是第一序列繼承人或是死者指定的 有遺囑 繼承人,憑身份證件,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手續,繳納公證費。必須全部都去!第二種情況,有個別繼承人對此繼承不配合或是有意見,拒絕出席辦理。可以由其他合法繼承人到法院起訴對方,憑法院判決書,是一樣可以辦理繼承手續的!一個都不能缺,但是如果是繼承房...

關於買房公證的問題,關於買房委託公證書的問題?

一 由於暫無產權,公證處不會受理你們的合同公證的 二 公證處公證是不保證你的合同必須履行的,公證的作用就是證明合同是真實的與合法的 三 違約金根據合同法,不得超過20 超過部份法律不予保護四 除了違約金以外,雙方還可以約定賠償金,需要舉證實際損失方能向另一方索賠 五 違約條款就是允許對方完成一定義務...

關於房屋產權問題,關於房屋產權問題。

土地劃撥和出讓。劃撥是指開發商在當初拿土地的時候是無償獲取的,沒有向國家繳納過土地出讓金,出讓是指開發商以有償的方式取的土地,並且根據評估地價的相關比例支付了土地出讓金,兩者的主要區別是。在裡邊你還說過以前是劃撥後期看到是出讓,那就是說明已經交了土地出讓金,性質改變,能不能辦理產權有很多的因素,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