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北辰遴選
首先,你要搞清楚,領導為什麼不願意讓你參加考試。是單純不願意你離開,還是不願意讓你利用上班時間學習,還是對你另有所用。比如,準備提拔重用你,還是什麼原因。
一般來說,領導不該干涉下屬的去留問題。畢竟,對一個人來說,前途更為重要。
其次,要看遴選是否需要經過領導籤批。有的遴選需要單位推薦,需要蓋章,肯定你得需要徵求領導的同意。這個時候,你就需要根據你掌握的領導不同意的原因去說服領導。
比如保證不會佔用上班時間之類的。
或者就想辦法買通蓋章的人,偷偷給你蓋個章。因為遴選比較難,你不一定考得上,要是考上了,也就不用在乎領導怎麼想了。畢竟,自己的前途更為重要。
最後,如果不需要領導審批,直接報名即可。那就誰也別說,閉緊雙嘴,回家利用下班時間好好複習。考不上,就當沒出過這一檔子事。考上之後再跟領導彙報。
畢竟遴選也分筆試和麵試,你等面試入圍之後,政審時,再去找領導。
我覺得大多數領導不同意的原因,就是覺得考上的可能性不大,而你還需要佔用大量的工作時間。所以等你考上了,他也就不會說什麼了。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望採納。
2樓:阿甘遴選
需要弄清楚,單位不放人的原因是什麼。第一,簽訂服務期協議,並滿服務期限,符合遴選公告招錄要求的,如果單位不放人,可以向組織部舉報(慎選);第二,如果未滿服務期限,單位不放人,那麼需要等滿服務期後才能報考。希望能幫到您!
參加遴選,人事部門不放人怎麼辦
3樓:ofweek人才網
寫辭職信給領導簽字,就算寫不同意也行。保留這個證據,不管他批不批辭職,30天(試用期3天)後就可以正常離職了,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就能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要是不給錢可以去勞動仲裁局告他。
如果超過一個月還沒有籤合同的,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
普通公務員想考遴選,擔心單位不放人怎麼辦
4樓:弘利教育科技****
需要弄清楚,單位不放人的原因是什麼。第一,簽訂服務期協議,並滿服務期限,符合遴選公告招錄要求的,如果單位不放人,可以向組織部舉報(慎選);第二,如果未滿服務期限,單位不放人,那麼需要等滿服務期後才能報考。希望能幫到您!
在職公務員想考遴選,擔心單位不放人怎麼辦
5樓:匿名使用者
考上公務員後,單位不放人,可以由錄用單位與原單位和個人三方,進行協商處理,或根據有關勞動合同規定,解除與原單位的勞動關係。 為了防止單位不放人請況,參加國考時,一般要先跟原單位打招呼。或者報考時,提供所在單位證明。
6樓:阿甘遴選
需要弄清楚,單位不放人的原因是什麼。第一,簽訂服務期協議,並滿服務期限,符合遴選公告招錄要求的,如果單位不放人,可以向組織部舉報(慎選);第二,如果未滿服務期限,單位不放人,那麼需要等滿服務期後才能報考。希望能幫到您!
遴選考試考過,縣組織部不放人怎麼辦?
7樓:阿甘遴選
需要弄清楚,單位不放人的原因是什麼。第一,簽訂服務期協議,並滿服務期限,符合遴選公告招錄要求的,如果單位不放人,可以向組織部舉報(慎選);第二,如果未滿服務期限,單位不放人,那麼需要等滿服務期後才能報考。希望能幫到您!
8樓:來自金茂大廈豁達的雨樹
縣組織部不放人是不對的,有吃拿卡要的嫌疑,這種情況只有通過訴求渠道去解決了!
參加了公務員遴選考試,單位不讓走,說要滿五年才放人,怎麼辦?我額可不可以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
9樓:阿甘遴選
需要弄清楚,單位不放人的原因是什麼。第一,簽訂服務期協議,並滿服務期限,符合遴選公告招錄要求的,如果單位不放人,可以向組織部舉報(慎選);第二,如果未滿服務期限,單位不放人,那麼需要等滿服務期後才能報考。希望能幫到您!
10樓:匿名使用者
公務員有服務期,未滿服務期離開的要經過單位同意,單位不同意你就沒辦法,而且在政策法規範圍內,地方或單位有其他要求的,從其規定。公務員法規定的服務期就是5年
11樓:
參加遴選之前都沒跟單位一把手打招呼麼?
你的做法欠妥啊 而且平時跟一把手的關係似乎不怎麼樣你這麼不聲不響地尋求新出路
一把手肯定感覺自己的權威受到了挑戰
建議你跟一把手好好談談 請求他的原諒和體諒實在不行 用錢強攻
祝你成功
12樓:獨孤跑跑跑
我建議樓主還是別用法律手段了,你沒法可依,不一定能贏的,而且你一旦輸了,單位還是不讓你走,而且你在單位就不好混了。我覺得可以用點兒變通的方法,比如找找主管單位的領導,乾脆給自己單位的一把頂點兒錢,估計問題就解決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一般單位一把手都不會讓走的,尤其是一些清水衙門、業務部門或者冷部門。還有一種可能就是這個領導思想狹隘,不希望部下比自己發展的好,所以「想辦法」留人,就是要把你按死在那裡。這個沒辦法的,一般都是要好好和一把手協商,一把手不同意,你就是找組織部也沒用的。
公務員法規定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其實我個人覺得換個單位,只要還是機關都不算違法。好好溝通吧。
14樓:公職百事通
【什麼條件不能報考公務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現役軍人;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7)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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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方法 1 根據 勞動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 如果是你的工作出色,調動後影響原單位正常工作,你要看下你的職位是否對被轉移人有利。領導通常不會妨礙員工的個人發展,如果這是最好的晉升...
如果公司大量員工辭職,公司不放人?怎麼辦?大神們幫幫忙
你有辭職的權利,不管原因是領導自私還是大量員工辭職,辭職只是你個人的事情 你只要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報告,一個月後直接就可以走。不用管單位的意見。上面一位提到到用快遞遞交辭職報告的辦法不錯,是掌握證據的方法,不過,補充一下,快遞的內容上最好寫上辭職報告,否則,到時單位說是收到了快遞,但不是辭職信容易麻...
想離職,老闆不放人也不退押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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