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林中吹雪
答:首先要進行工傷認定,這是爭取自己權益的保障,工傷認定後,再進行傷殘等級鑑定,更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工傷保險條例》有明文規定: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供參考!
2樓:咖啡
你可以去做鑑定 在申請 找一個律師幫助你
你們單位肯定有用工登記 沒問題的
3樓:成都馮律師
因為你的事情比較複雜,最好面談。
4樓:簡簡單單
先去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提供與他們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
關於工傷的問題
5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解除勞動關係時方能獲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關於工傷問題 30
6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個很關鍵,也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你們當地標準發放;
3.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你們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7樓:山野柴胡
【發包 承包 工傷】勞動部辦公廳《關於私人包工負責人工傷待遇支付問題的覆函》勞辦發〈1995〉11號規定:如果私人包工負責人是發包單位的職工並屬於合法承包者,其工傷待遇由發包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如果私人包工負責人與發包單位沒有勞動關係而只簽訂經濟承包合同,若經濟承包合同中對其工傷問題有明確約定,則按照合同執行;若經濟承包合同中對其工傷問題沒有約定,則由其本人負責。
8樓:匿名使用者
人沒出大事萬幸了!象這種情況,僱主應當承擔責任,賠償誤工、醫藥等相關費用。協商不成起訴法院。
9樓:貴陽傑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在這裡找專業人士了大哥,這種事情,貴在時間,抓緊時間到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或者工傷鑑定單位去諮詢。到時候按照人家說的流程去準備。
一般情況下要證明是工傷的話,一是當時在工作現場,二是因為工作原因。
是不是僱主的一面之詞有勞動保障部門管,你要把自己這邊能找到的證據都找到
還有,不要在小診所,要到正規醫院,還有,馬上去做工傷鑑定。
一般情況下,這應該是企業發起工傷鑑定的,但你不能幹等。
抓緊去吧。
關於工傷的問題。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叫工傷
包容一下就可以啦,
你申請工傷,不覺得無聊嗎?
12樓:七臺河李陽平
受工傷保險條例和社會保險法的調整,自已看一下這兩個法規。
關於工傷問題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工傷需要專業機構鑑定,以鑑定結果為準。
單位未在出事30天內申請的,員工及家屬應在出事後一年內先行工傷認定,再傷殘鑑定,然後索賠。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解除勞動關係的,還有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等等。
具體數額須結合本人工資和當地標準等情況確定。
關於工傷的問題
14樓:楓林晚
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職工因工傷休息,工資照發,但是休息,必須有醫院的病假條,沒有病假條,不能支付工資。
15樓:昊越
既然是工傷,養傷期間就應該照常發工資,這是停工留薪
16樓:匿名使用者
老闆還要給你生活費。
關於工傷問題
17樓:俊望律師事務所
有影響的,包括傷殘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都要受影響
關於工傷的問題
關於工傷賠償的問題,關於工傷賠償的問題。
自已看一下 工傷保險條例 和 工傷認定辦法 該怎麼辦全套辦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經過工傷認定,傷殘鑑定,最後按傷殘等級確定補償。如果你想解除勞動關係,再看一下用人單位所在地的 某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標準肯定在這裡面有相關規定。工傷認定是關...
工傷認定問題,關於工傷認定的問題
談談利害關係吧。首先 你現在處於試用期,是否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在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幫你交納了醫藥費,有益於事實勞動關係的認定。其次 在 期間,用人單位冒用其他員工的名字,辦理住院手續,你是否知曉,態度如何。上述行為違反了新 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條之規定,嚴重的可能構成刑事犯...
關於工傷鑑定的問題,請幫忙,關於工傷鑑定問題
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 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