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如果具備勞動關係的事實,簽訂的合同具備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並且受單位的管理,可以認定勞動關係。簽訂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都可以作為證據證明勞動關係。確認勞動關係,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樓:
沒用,你們簽訂的應該是勞動手冊之類的,這個是沒用的,你應該要求你和廠子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如果廠子不同意,你又想保住這份工作,那你要注意保留證明你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每次發工資的工資條,工作服工作證等,你可以去周道網看看,專家律師幫助您,望採納
如果不能,但是誤簽了勞動合同,這個合同還有效嗎?
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誤籤這一說。
只有脅迫、欺詐等簽訂的合同才是無效合同!!
4樓:霸氣航行天下
有效,只要非受強迫、要挾等,勞動合同都有效。
5樓:冰哥哥
有效,不能勝任工作只能解除合同。
6樓:lo還好還愛
如果你是自願的 合同具有法律性應該有效
勞動合同公司讓籤並非本人意思有效嗎
7樓:似水無痕傳奇
合同本人簽好了,就已經生效了
8樓:如沐臨風
怎麼確定非本人意思? 簽字儀式意味著合同合法,但具體有效與否也有很多因素有關
9樓:紫微星女包
有效,只要你籤就有效,合同上只能看見簽名看不見心情和是否本人意願
我2023年和廠裡簽了勞動合同,可老闆2006就去世了,合同上還是用他的名字,請問這樣的合同有效嗎
10樓:邶胤
有,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合同,是自然人與法人的合約。老闆只是法人代表,他的死亡並不意味法人的消滅,所以依然有效。也就是說,公司沒倒閉破產,就是有效的,明白了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看下合同上是否蓋了公司的法人章,企業還用過世人的名字籤合同的確有違規嫌疑,但對你的合同沒什麼實質影響
12樓:
合同有效.
他只是代表企業與你籤勞動合同,你的合同依然有效。
本人和工廠簽訂了勞動合同,本來合同不是一人一份,我強行才要取了一份,而且都沒有廠家任何簽署,我簽了
13樓:淇水蘭天
勞動合同雙方簽字才起法律作用。你這份屬無效合同,談不上合理不合理,也談不上是否存在問題。
14樓:珍惜這個人
合同沒對方簽署,那不就相當於沒簽呀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那個合同沒用 但是想辦法逼他們拿出他們那份就好了
籤勞動合同不讓填寫日期,這樣的合同有效嗎
16樓:北京王嘉化妝學校
籤勞動合同時不填寫日期,屬於不完整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填,他拿去填,仍然有效。
你可要求給你一份。
18樓:匿名使用者
無效,合同應有明確的日期。
我在工廠只上兩天班,第一天報到簽了勞動合同,第二天上了一天,我打算不去了,那這樣勞動合同會生效嗎?
19樓:
工廠簽訂勞動合同一天半會生效嗎 面試的時候籤的合同 可是我星期一不想去上班了 星期天一天會生效嗎
20樓:趙輝煌律師
勞動合同是有效的,只是終止了
別人先用了我的身份證進廠,簽定了勞動合同,現在我又和其他的廠簽了合同,會有什麼後果?
21樓:匿名使用者
1、你拿工資沒有任何問題,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2、你的廠子和他進的廠又不一樣,工廠也不會查,它只要你幹活,不不管別的。3、萬一查了,你就說身份證被盜了,自己補辦的,沒事。
22樓:匿名使用者
只是簽了合同 ,只要公司不查你就沒事 ,如果你現在的公司沒有幫你辦理任何五險一金 等等手續的話沒有問題
就怕他們查啊 你既然你籤的了合同他們就必須給你工資的 這點你放心 ,只是他們人事沒查而已
23樓:匿名使用者
參加社保會有問題,一個人不能同時參加兩份相同的社保。在養老保險領取、失業保險領取、醫療保險報銷、失業登記等都會出現麻煩。建議你,通知用你身份證的人儘快辭職,用自己的身份證找工作。
24樓:蒙東財
身份證是不能外借他人的,但你現在已經借給他人了,你就用他的身份證籤合同吧。
25樓:匿名使用者
一經查實,應該會有比較嚴重的後果。重點是可能計入你的誠信檔案,對你日後的升職會有一定的影響!
商業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的區別
商業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如下 1 簽訂主體不同 商業合同簽訂的主體是具專有商業合作關係的買屬 賣雙方。勞動合同簽訂的主體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2 簽訂目的不同 商業合同簽訂的目的是為了促進商業合作的規範性,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簽訂的目的是確立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
我簽了勞動合同,但我在勞動合同的試用期內辭職了,公司要我在做月才給開離職證明,這合理嗎
公司的作法不合法了,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和辭職是有區別的.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1個月辭職是違法的。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前3天就可以提出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
簽過勞動合同想辭職怎麼辦,簽了兩年的勞動合同想辭職怎麼辦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