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生育保險津貼是對你在生育期間工資的補償,如果單位代發了,津貼歸公司,單位沒有代發歸個人。所以你只要算一下在生育期間工資有沒有拿到,如果拿全了就沒問題,如果沒有拿全可以要求單位不足。
2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方案你可選擇:
1、可要求公司安排補休。
2、產假屬於法定假期,如果是單位要求你上班的話,要按加班算。
單位不同意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產假期間的加班工資。
現在的老闆都是懂法的。
3樓:
第一,7月份跟8月初的工資他不發了,勞動局補貼了。------你就接著休你的產假。
想讓你上班就得發工資。勞動局補貼是勞動局的,關公司屁事。在公司上班為公司產生了績效,員工有權獲得勞動報酬。
第二,生育保險沒交滿一年沒用。到哪兒都是得交滿一年才行。
第三,產假期間公司應當發工資或者工資補貼。你上班了就得按照上班的工資來算。根據你的上班應得的工資,減去勞動局給的7月份生育津貼,就是你7月份公司應支付你的工資。
你公司忒摳,佔員工一點便宜有意思麼。
有懂新勞動法的嗎?幫幫忙,謝謝
你父親有和村部 來籤勞動合同沒?源誰給發工資?勞動法中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是特定的主體,首先要清楚誰是用人單位,如果你父親是從事農業勞動的農村勞動者不適用勞動法,如果簽訂勞動合同了,勞動者到法定年齡就可以解除合同 55歲至60歲可以得到經復濟補償,不 制管是誰提出的都一樣,依據是 勞動合同法 60歲則...
懂勞動法的朋友幫哥們一下
公司的要求明顯不合法 勞動法關於勞動者勞動時間的規定有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
急急急!懂勞動法的叔叔阿姨哥哥姐姐幫幫我
肯定沒有權利扣你的畢業證。即便你真存在違約情形,也只能就事論事,不會影響你的學業,學校如果扣畢業證肯定要依法扣,違法你可以起訴。另外你在試用期簽訂的合同應該不是正式合同,但也要看你的合同具體內容,一般應該按照合同內容執行,非常不合理的你可以申請撤銷。下面給你附上合同法和勞動法關於合同有沒有效以及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