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沒合同,你又不要補償,他又沒欠你工資。你管他幹嘛,走了就是啊,難道他會去通緝你啊?
1、你自己說了沒試用期,是正式員工,正式員工就要提前30天通知。
2、錄音不能作為直接證據。
3、你補充說的應該是他2個月工資沒給你吧?那你應該提出的是單位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解除合約,而不是自己提出辭職。
4、向勞動局投訴,要求單位支付剋扣的工資和沒簽勞動合同應付的雙倍工資。
按說的這個去投訴,就不用1個月了。
2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商機很重要,你就直接走了吧。沒有籤合同本來就是他們有錯在先 (你自己求助,自己又不說清楚,還讓別人別說,你這態度,哎)
3樓:匿名使用者
你上班沒有考勤卡或者工資條嗎?也有你同事證明呀。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首先是公司的不對,公司應該給你支付雙倍工資。你打12333的**諮詢一下,或者去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也可以直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給工資及經濟賠償金。
勞動局能不能幫寫辭工書,不給辭工或不給辭工書可以去勞動局投訴麼
不會,自己寫。他可給廠家打招呼保證你能走人。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如果勞動者是主動辭職,最後又去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是不可能得到支援的。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係 或者說辭退 開除你 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
如果我所籤的勞動合同不是勞動局正規合同,但是此合同有公司的公章,此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只要你籤的勞動合同符合 勞動合同法 都具有法律效力。附 勞動合同法 相關條款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 用人單位的名稱 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
工廠不準辭工要找勞動局可以嗎,工廠不給辭職,找勞動局有用嗎?要等多久才會處理。
歐陽原來你這麼命苦,哎 不過現在的社會都這樣的了,快辭職吧。我都拿到了畢業證了,你的畢業證貌似要9月份才能拿吧,老師說的。辭工就是解除勞動合同,提前30日提出,不需要單位同意和批准。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