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情感心理指導王老師
你好,這種行為肯定是一種違法行為,在法律上也是不允許的,是可以投訴他們的
2樓:
從道理上講是不合理的,而且是非法的。這就是一般公司為了避免投訴對員工所採取的一種卑鄙的做法。這就是社會當中的行業潛規則。
3樓:來自龍山寺專心致志的蜘蛛俠
公司為了避免投訴壓了幾百塊工資,這當然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去勞動部門申請仲裁的,不但這幾百塊工資可以拿回來,你需要投訴的事情照樣可以投訴。
4樓:彌茂
這當然是不合理的,你完全可以投訴,正因為他壓了幾百塊工資,你就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這樣可以讓他們受到懲罰。
5樓:帳號已登出
辭職之後公司未免投訴了幾百工資來說的話肯定是不合理的呀,他不可能要你的錢,他應該跟你,不過你的話也不要違反他的規定。
6樓:逍遙觀人生
辭職之後公司為了避免投訴壓了幾百工資,如果這樣是違法的。
7樓:丙沛
辭職之後工資為了避免桃樹壓了幾百塊錢工資,這合理嗎,這個肯定是不合理的,這個強制壓工作室肯定是發違法的。
8樓:力挽狂瀾
這裡辭職以後公司為了避免投訴要了幾百塊錢這個屬於不和你的。你是可以到勞動不買投訴他要求他把錢給你。
辭職後公司還要壓我一個月工資這合法嗎?
9樓:華律網
公司壓員工一個月工資是不合法的。根據國家規定工資至少每月一發。具體規定如下: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工資支付條例》不合法,可以和公司協商,協商無果向公司轄區勞動部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仲裁無果或有異議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9.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11樓:9983菜鳥
會到下個月發工資的時侯再發給你
12樓:匿名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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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以後壓工資合法嗎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離職押一個月工資是不符合勞動法的規定的,勞動者辭職到期以後,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14樓:華律網
公司壓員工一個月工資是不合法的。根據國家規定工資至少每月一發。具體規定如下: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15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不合理,你可以先和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溝通協商,實在不行就去勞動監察大隊反饋。
16樓:候桂冼高昂
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離職當天結算工資,二是在最近一個發工資的時候一次性結算。
否則你你可以投訴到勞動部門哦
17樓:深圳張勇律師
1,離職以後壓工資是不合法的。
2 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3天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就可以,若過了試用期,員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
公司應在員工離職後三個工作日內結清工資,員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個工作日內結清你的全部工資,提前離職或自動離職,公司也無權扣錢。
員工可以通過快遞的方式向公司提出離職要求,同時保留好快遞單,作為曾經提前向公司提出離職的證據。
即使員工自動離職或急辭工,公司也應當結清全部工資,不能扣錢的。
公司為了避免大家辭職 指定規定辭職者將被扣一個月的工資 這樣合理嗎? 5
18樓:miss鼠牙
當然不合理。只要在一個月前提出口頭或者書面申請,一個月後不管如何,都可以正常離職的
19樓:郭子福律師團隊
不合理,不論在何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均無權剋扣員工工資
20樓:
不合理啊 建議看看勞動法 不給告他
21樓:嵐芳
這樣是不合理的噢 ,離職一般都是提半個月申請,通過後月底就可以離職了,你這樣的公司肯定是不正規的,只要提出申請答應後,離職之前工資什麼都 要結清噢
我試用期提出辭職以後,公司把我的工資扣到 要半年以後才發,公司說是為了避免有人投訴或其他。
22樓:
那你就立即投訴或申請仲裁。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
四、關於拖欠工資
《規定》第十八條所稱「無故拖欠」係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包括:(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屬無故拖欠。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合同法中的未及時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就是無故拖欠工資。
23樓:匿名使用者
你現在就可以告他,拖欠工資,並且要求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法規定,你提交勞動合同作為證明一定贏的。
24樓:
單位必須在勞動者離職當日付清所有工資,否則就屬於違法。公司提供的理由沒有法律依據,是無效的。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25樓:冷觀道
打** 12333
打工者維權的**機構
離職後公司說要壓工資一個月合理嗎?
26樓:
當然不合理了啊,這個還用問嗎?既然辭職了,那工資就必須結清,
27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不合理呀,按理說應當全額發放。
因為是自己辭職,公司只發一半的工資,這樣合理嗎?
28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公司只給一半的工資是不合理的,就算你是在試用期內也不能少於同崗位工資的最低檔位的80%或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且不少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你當初進公司的時候沒有籤合同嗎,合同上應該有關於工資的約定吧。要是還沒來得及籤合同,同崗位的工資是1000,因為你在試用期內給你850也是可以的,但是也不應該只給你400吧。實在不給你,你就通過勞動監察部門,通過勞動監察部門向公司要回你該得的工資。
29樓:禽祖酆偉毅
不合理,如果是你單方面向單位辭職,單位不需要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可是你的工資要發給你,你的工資應該按照當月的實際出勤天數來計算。
你是不是在試用期內?我感覺可能是這樣,1000是轉正後的工資,試用期可能只給你百分之80的工資吧。
30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是職工自己辭職,公司只發一半的工資的違法的,職工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職工有辭職權,在職工辭職後,用人單位應該按照職工的實際工作時間和雙方約定的工資標準結算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1樓:公楚
可以要求公司全額支付,如果不支付還可以要求公司賠償;工資的額度公司也不能隨意定。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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