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關譯麟
是的,只需要掌握早發現、早診斷、早**的「三早」原則就能讓孩子不被聽力問題所困擾。
2樓:為愛等待你永久
新生兒80%都能通過初次聽力篩查。如果孩子出生時沒有通過聽力測試,家長不要驚慌。需要接下來的複診做好準備就可以。
家長們需要遵守三早原則,早發現早診。斷早**就不會讓孩子錯過聽力恢復的**期。
3樓:秋水是條狗子
可以的。一般有20%的寶寶通不過聽力篩查,但是42天以後寶寶一般能能恢復聽力,平時要注意引導寶寶。
小孩聽力不好為什麼要實施「三早原則」?
4樓:黎約絳血
這是因為聾兒聽力語言**有乙個「 三早原則 」。幼兒期人類語言發展的關鍵期主要表現在三個階段: 第乙個階段:
幼兒出生的8~10個月,它是嬰兒理解語言意義的關鍵期。 第二個階段:1歲半左右,它是嬰兒口語發展的關鍵期。
第三個階段:5歲半左右,是幼兒掌握漢語語法,理解抽象詞彙以及綜合語言能力開始形成的關鍵期。 聾兒聽力語言**及早的價值有二,其一在發展的關鍵期內為聾兒全面**和發展建立基礎,容易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其二利於充分挖掘、利用聾兒個體殘餘聽力和語言獲得的可能性。
其實施要點有三,早期發現(early discovery)、早期矯治(early rectification)、早期教育(early education),也有人解釋為早期發現和診斷、早期聽力補償和早期教育,這就是目前我國對聽力語言障礙幼兒採取的一種干預措施,簡稱「 三早原則 」。對於過了學語期仍不會說話的兒童,家長要及時糾正『貴人話語遲』的看法,帶孩子到醫院檢測聽力,排查聽力障礙。可佩帶助聽器的前提是患者仍有殘餘聽力,如果是極重度聾和全聾者,經濟條件許可,可考慮植入人工耳蝸。
除了及早認知聽力障礙外,對於還未會說話的聾兒,特別是佩戴了助聽器或是植入了人工耳蝸的,一定要及時進行語言**,最好到專業的**機構學習語言。兒童學語期在1—6歲期間,越早恢復聽力,語言功能才能恢復越好。
偶然損失原則,可承擔損失原則
根據事故損失的偶然性,可得到安全管理上的偶然損失原則 無論事故是否造成損失,為了防止事故損失的發生,唯一的辦法是防止事故再次發生。這個原則強調,在安全管理實踐中,一定要重視各類事故,包括險肇事故,只有連險肇事故都控制住,才能真正防止事故損失的發生。對於人身事故,美國學者海因裡希 heinrich 根...
李廷 相互衝突的法律原則可以共存於一部法律之中嗎
響亮的亮名 你這個問題非常不明確。一部法典中,原則是不可能衝突的。比如遵守社會公序良俗和意思自治是民法中兩個原則。你如果就單看這兩點,是略有衝突的 這個我不用解釋了吧,顧名思義就行 但是,如果真去這樣理解,認為這兩者衝突這是非常錯誤的。這兩者中,遵守公序良俗是對意思自治的一種限定。按你的說法,兩者發...
翻譯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為也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為也。意思是如果人們沒有比死亡更厭惡的事情,那麼凡是可以躲避禍患的手段有什麼不可以做的呢?出自春秋孟子 孟子 告子上 中的一篇散文 魚我所欲也 賞析 魚我所欲也 一文用面對魚和熊掌之間的抉擇,比喻面對生命和大義之間的選擇,孟子會毅然 捨生而取義者也 這當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