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科普小喵喵
下單紙巾地點的火鍋店被罰,我認為把這個火鍋店罰到傾家蕩產才算是合理、因為顧客在消費的時候絕對不能夠出現霸王條款,在面對這樣的霸王條款時,許多顧客也都會覺得難以接受。並不是所有顧客在吃火鍋的時候都會想要餐巾紙,有的顧客會考慮自己包裡都會隨身攜帶紙巾。所以點餐巾紙只會造成自己的經濟浪費,點不點餐巾紙應該是顧客的選擇。
商家的無理要求在面對商家的這樣霸王條款,會覺得難以忍受、因為商家的名氣非常的大,所以在面對這樣霸王條款,許多顧客也都是考慮到店家的口味比較好,都會選擇在這樣的門店裡吃飯、在吃飯的時候每個人都會想要用到餐巾紙,在用餐巾紙的時候也並非是每個人都會點餐巾紙,大部分的人考慮到自己身上都會有餐巾紙、為了減少自己的支出,拒絕點餐巾紙也是很正常的要求。<>
下單必點餐巾紙現在的一些人在吃飯的時候都會使用到餐巾紙,因為使用餐巾紙本身就是乙個很正常的現象。尤其是在吃火鍋的時候,火鍋中的油漬很容易沾到臉上,所以用餐巾紙擦拭是許多人的選擇。在使用餐巾紙的時候,都應該由飯店免費提供給顧客使用,因為餐巾紙本身就花不了多少錢,對於顧客而言這樣的小事情就沒有必要去再要求顧客另外掏錢。
飯店的霸王條款如今有一些飯店在面對霸王條款的時候,都會極力的要求顧客在吃飯的時候不能把自己的酒水帶進飯店裡。顧客在面對這樣要求的時候也會顯得非常的無奈,自己是想要減少開支,自帶酒水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飯店卻拒絕帶進去,大多想到是在吃飯的時候,顧客從飯店裡點飲品,能夠給飯店創造更多的收益。
2樓:西亞方舟欣欣
我覺得可以罰款兩萬元,有的火鍋店紙巾是免費的,這種強制性的消費也是犯法的,觸碰了法律,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3樓:養2達人
我覺得只要把賣出紙巾賺的那些錢罰了就可以了,畢竟也不是什麼大事,小懲以示警戒即可,畢竟都是做小本生意的,大家都不容易,給一些教育警告,只要商家能做到知錯就改就行了。
4樓:我是蜜蜂啊
我覺得應該罰很多錢才合理,因為他們這樣的強制消費行為已經對社會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響。
5樓:水瓶問問額
30萬左右,因為這種行為是一種強制性行為,對消費者是不公平的,應該罰這麼多錢,讓他們以後不敢出一些強制性的行為。
6樓:職場導師小璇璇
我覺得罰款10萬元都是合理的,這屬於強買強賣行為,對消費者非常不公平,而且也不合理,這種火鍋店就應該嚴懲。
7樓:愚喬啊
我覺得罰2萬太少了,最起碼要罰5萬才比較合理。
8樓:行樂先生
2萬元,相關部門的處罰是有相關依據的,這種現象雖然比較惡劣,但是並沒有給別人帶來的傷害,起到警告的作用。
9樓:王祿
10萬左右是很合理的。這樣的話會讓他們記住一些教訓的,而且會改正這樣的行為的。
10樓:辰楠侃
五六十萬左右是比較合理的。因為這樣做才可以讓火鍋店得到教訓。同時也會讓其他的不良商家聞風喪膽。
11樓:小李美死了
應該罰30塊錢,這樣才是最合理的,因為這個數字是大家都可以承受起的,而且大家也會記住教訓,下次就不會再犯。
下單紙巾必點火鍋店被罰2萬,這個處罰你覺得合理嗎?
12樓:健康科普小喵喵
下單必點餐巾紙的火鍋店被處罰2萬元,我認為這個處罰非常的合理。因為現在的人在吃火鍋的時候,也並不是所有人都會考慮點餐巾紙。再去到這個火鍋店的時候,因為在下單的時候首先就要點餐巾紙,這個火鍋店存在著強制性消費,所以這個火鍋店被處罰2萬元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雖然說在吃火鍋的時候許多人也都會點餐巾紙,但是點不點應該是消費者的自由權。<>
尊重消費者在吃飯之前,消費者在點餐的時候大部分人都會考慮要點餐巾紙,但是也有的人在吃飯的時候都會攜帶餐巾紙。因為在吃火鍋的時候經常性的會出現滿嘴的油漬,所以都會想要點餐巾紙,但是也並非是所有人都會點。這個火鍋店就是強制性消費必點餐巾紙才會被處罰2萬元,點不點餐巾紙一定是消費者的權利,作為飯店沒有權利去逼迫顧客消費。
逼迫顧客消費如今在去到一些飯店吃飯的時候,也經常性的會出現強制性消費。這當中就包括了,顧客在吃飯的時候從外邊帶酒水都是拒絕的,只能夠從本店購買飲品,間接的導致了一些消費者都不願意去到這樣的門店當中。自己帶酒水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也是為了減少自己的開支,但是在吃飯的時候由於飯店不讓帶酒水,也就只能夠從飯店裡購買。
強制性消費如今的飯店裡都會有許多強制性消費的問題,這樣的問題往往都是需要受到廣泛的關注,大多都是消費者難以接受的事情。尤其是在點滿菜品的時候,如果人均消費的**沒有到達100元的時候,都是需要多點菜。在聽到這樣的一些奇葩飯店的時候,也會覺得非常的反感。
因為每個人的口味不同,在選擇飯店的時候,也都比較喜歡吃有味道的,也就導致這樣的飯店消費的人群非常的多。
13樓:幸福小豬豬
我覺得這個處罰非常合理,是對商家的乙個懲罰,也是對其他餐飲行業,對消費者效益坑害的話的乙個保障。
14樓:陳遠紅紅紅
合理的,希望在遭到處罰之後商家可以引起重視,其他飯店也要引以為鑑,不要做出這樣的行為。
15樓:愛唱的英侃
我認為這樣的處罰是比較合理的,畢竟紙巾並不是特別的貴,但是它已經強制消費了。
16樓:小李美死了
是非常不合理的,因為不管怎麼樣都不可以罰款2萬,這個數字已經超標,而且已經違法,所以是非常不合理的。
17樓:行樂樂樂行
特別合理,就是因為這個火鍋店已經出現了嚴重的侵權行為,而且影響了這個消費者的正常合法權益。
18樓:史蒂芬斯
這個處罰特別合理,這樣的消費屬於強制消費,所以應該要受到一定的處罰。
火鍋店因下單必點紙巾被罰,這樣的處罰合理嗎?
19樓:佛系毛筆字愛好者
無規矩不成方圓,違規必罰,這沒有什麼好說的!因此火鍋店下單必點紙巾這一條霸王條款被罰二萬元,那是理所應當。相關部門也不是肆意開的罰單,而是有理有據的開的罰單,情理之中,法理之中。
這就告誡一些餐飲店,不要店大欺客,不要把一些不合理的專案弄成想當然!
不得不說,和火鍋店一樣有霸王條款的事情還很多,正是消費者的包容,才導致了這些餐飲店一步步的「張狂」至極,故意的挑戰一些規定。樂清的這家火鍋店,把想當然當成了應該慧遲!得到了應有的教訓後,想必這家火鍋店以後再也不至於侵犯消費者的利益了。
侵犯消費者的利益被被處罰,只能認罰!也要給這位消費者點贊!他選擇了舉報,也讓網友知道了這個事情有人管!
還會從嚴管!
從嚴處罰樂清市市場監管局,接消費者投訴稱,某火鍋店記憶體在吃飯「必點」紙巾,且沒有事先告知消費者。接到投訴後,樂清市市場監管局立即派執法人員前往現場檢查。執法人員發現前遲李該店的確將「紙巾」設定成必點專案。
樂清市市場監管局認定旦晌該店的行為違反了《浙江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已要求該店立即整改,並對該店作出罰款2萬元的處罰決定。
合理網友稱火鍋店因為三元的紙巾被罰了二萬,看起來好像罰的很重,其實一點都不重。如果這件事不被舉報,火鍋店的營收,但從餐巾紙這一項上起碼一週的營收就要超過二萬。相關部門的處罰單是有依據的,這一點無需質疑。
現在這家火鍋店正在整改,相信這家火鍋店再也不會有類似的事情發生了。
火鍋店因下單必點紙巾被罰,這樣的處罰在我看來非常合理。
20樓:一哥八卦娛樂
我覺得這樣的處罰非常合理,因為該火鍋店的規定是屬於森鬥霸道條款,對消費者來說是不公平的,差察同時也是屬於強制性消費,屬於不合理此慶磨規定。
21樓:王志剛剛剛
合理,因為很多人都不想去購買這樣的紙巾,但是沒有辦法陵森,只能勉為其難的去尺凳畝購買。所以火鍋店應該受到這樣的處罰粗簡。
22樓:蕾蕾
不合理,這樣做會讓消費者減少,會讓很多人不願意來這個地方消費,會影響到這個地方的收入。
23樓:水瓶問問額
非常合理,這樣才能讓他們長記性,才不會強制的讓顧客消費,這是一種不公平的行為,應該受到處罰。
24樓:網友
這樣的處罰是合理的,因為火鍋店是在強制消費,雖然只是一包小小的紙巾,但是也不能縱容。
下單紙巾必點火鍋店被罰2萬,這處罰重嗎?
25樓:二十年的吃貨生活
我認為這個處罰並不重,因為這樣才能夠起到威懾的作用,讓其他商家都能夠引以為戒。相信很多人在飯店吃飯的時候都遇到過霸王條款,比方說吃火鍋必須要點紙巾,而這家火鍋店也因為他們的這種強買強賣行為,被罰了2萬元。有些人認為這個說法有些太重了,但是我卻認為這個說法一點都不重,相反還有些太輕了。
畢竟之前已經有很多消費者,因為這個霸王條款而受到了損失,這些消費者的損失又應該由誰來承擔呢?
外出吃飯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如果你遇到這類霸王條款一般都是如何去處理的呢?相信很多人一般都覺得金額不多也就直接扔了,或者是根本就沒發覺這是霸王條款。也正因為消費者的這種心理,才導致越來越多的商家開始為所欲為。
比方說有不少返點都不允許消費者自帶酒水,其實這種做法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為消費者擁有自主選擇商品和服務的權利,可以自己選擇,想要購買哪一款產品或者是不買哪一種產品。
但是不允許自帶酒水的做法,相當於在強制消費者在店內購買酒水消費,不過這條規定大家都已經習以為常了。像這種下單必點紙巾的問題,我也曾經遇到過。當時一行人去飯店吃飯,因為飯店強制要求必須使用手機點餐,但是當點餐完畢之後,才意外的發現有一盒紙巾,居然出現在了剛剛點的選單當中,印象當中自己好像並沒有點紙巾,只以為是誤點了,所以並沒有在意。
現在想想才發現,原來自己是被強制消費了。我認為2萬塊錢的罰款並不是很多,因為這樣才能夠起到威懾的作用,讓更多的商家取消自己店內的霸王條款,保護了消費者的經濟不受侵害,防止更多的消費者再因此而花冤枉錢。希望所有消費者在遇到類似事情的時候,都能勇敢站出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6樓:王志剛剛剛
處罰不是很嚴重,火鍋店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也應該改掉自己錯誤的行為,給消費者乙個很好的環境。
27樓:每日話題心說
不重。因為這個懲罰是按照規定進行處罰,需要給商家乙個教訓,所以我覺得不重。
28樓:乙個
這樣的處罰確實是有點重了,雖然是他們做錯了,也需要去處罰,但是2萬塊錢真的是有點太重了。
29樓:y小王子
不重,因為火鍋店的做法確實讓人覺得很過分,就應該接受處罰。
30樓:愛唱的英侃
那這樣的懲罰並不重,畢竟它的確是造成了消費者的損失,而且也屬於強制性消費。
31樓:小豆子子梓
這樣的處罰並不重,因為他們這樣強制消費已經坑害了很多的消費者,這樣的處罰很合理。
32樓:陳遠紅紅紅
這樣的處罰不是很重,但是相信這樣的處罰可以讓他們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以後也會合理經營。
33樓:史蒂芬斯
這樣的處罰是非常合理的,因為這種消費方式是特別不好的,是一種強制消費的行為。
下單紙巾必點的火鍋店被罰2萬,你覺得這個罰款是多了還是少了?
34樓:佛系毛筆字愛好者
下單紙巾必點的火鍋店被罰2萬,我個人覺得這個罰款既然是按照相關的規定開出的罰單,那就是不多不少剛剛好。不得不說,這件事給了大家乙個非常好的示範,以後再遇到這種霸王條款就不必吃啞巴虧了,去相關部門舉報,就能把事情得到完美的處理和解決。相信有了這個火鍋店做例子,一些餐飲店也不會再肆無忌憚的有霸王條款。
畢竟,罰款二萬對於乙個火鍋店來講,也算得上是天價罰款了。重罰之下,這種霸王條款才能徹底杜絕,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大家的合法權益。罰款不是目的,目的是規範市場,這才是初衷。
因此,餐飲店不必執著於罰款是多還是少,該去弄清楚的是,不要再有違規行為。
處罰樂清市市場監管局,接消費者投訴稱,某火鍋店記憶體在吃飯「必點」紙巾世仔,且沒有事先告知消費者。接到投訴後,樂清市市場搜虛汪監管局立即派執法人員前往現場檢查。執法人員發現該店的確將「紙巾」設定成必點專案。
樂清市市場監管局認定該店的行為違反了《浙江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已要求該店立即整改,並對該店作出罰款2萬元的處罰決定。
網友盛讚這家要求為紙巾買單的火鍋店被重罰之後,網友盛讚,為執法人員點贊!這件事就應該如此處理,才能「殺雞儆猴,殺一儆百。」現在有些餐飲企業就是如此,總是故意並且採取「隱瞞」的手段讓消費者吃啞巴虧,不僅如此,在被消費者發現之後,這些餐飲店還一副理直氣壯的樣子,簡直譽山是讓人髮指。
而今,火鍋店遭到了重罰,也會讓餐飲店明白,不是誰的地盤誰做主,在一些事情上還是要在規矩內行事的。
下單紙巾必點的火鍋店被罰2萬,我覺得這個罰款不多了,就應該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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