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疫情最嚴重的時候,你選擇離職考慮了很久,我認為你這種方法是不對的,疫情很嚴重的時候,任何的工作都不好找,因此堅持做這份工作,對你未來的生活是有必要的。
2樓:哀韓餘方
既然已經很累了,那你已經辭職了,就好好休息休息唄,等你休息夠了,感覺自己又可以了的時候再出去找乙份工作唄,也不要給自己太大的壓力,還是以身體為重。
3樓:閒庭信步定乾坤
你考慮到自己的安全問題 ,疫情最嚴重的時候 你離職了 。但現在找工作是非常難的 ,對錯日後便知 。
4樓:沐丫丫
我覺得這種適度的休息其實是可以的,你覺得壓迫到了自己的身心,太壓抑了,做的太累了,其實給一段這些放空的時間去想。一些事情去休息,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這樣子也是一種好的行為,工作可以再找,但是呢身體是自己的,如果不好好愛護的話,可能就真的會有一些生病的行為,會有些不好的行為出行。
5樓:劇菁英
都30多歲了,現在你的身上還有責任。還要承擔照顧家庭的責任,所以說不要那麼任性了。所以不要因為一點原因就去辭職。
6樓:哲言老師
已經離職了,還考慮對不對也沒有用啦,疫情期間在家,好好想一想以後想做什麼工作。
7樓:為你解憂哼
你做的是比較對的,畢竟是非常嚴重的時候,大家都不方便出門的 呆在家裡還是最安全的。
8樓:沐如斯
不對。因為這個時候找工作是非常難的,沒有了收入很難支撐生活,所以現在辭職不理智,考慮事情要長遠一點。
9樓:網友
疫情最嚴重的時候我離職了,考慮了很久對嗎?這個做法也是不對的,最嚴重的時候你離職你只要保護好你自己,你的廠子沒沒有疫情,你離職幹什麼?
10樓:卷溶溶
疫情最嚴重的時候,我離職了,考慮了很久,對嗎?疫情最嚴重的時候考慮得很對。
現在疫情的形式下,為什麼還有人選擇主動離職呢?
11樓:霓虹說教育
因為很多人根本就沒有意識到疫情所帶來的經濟影響,很多人也會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這是乙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在新冠疫情的影響之下,各行各業的發展情況都不太好,很多網際網絡大廠也在開啟裁員措施。在這種情況之下,有些員工竟然會選擇主動離職,因為他們認為自己會有更好的職業選擇,所以他們會選擇直接離開自己的原有崗位,這個選擇也會讓他們陷入到找工作的難題當中。
有些人可能會因為現實因素而離職。
之所以這樣說,主要是因為很多人在自己的本職工作做的並不好,很多人的收入也不高。為了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很多人會選擇在疫情的情況下鋌而走險離職。如果乙個人的工作能力非常強的話,這個人其實不會過分糾結疫情的問題,因為他們可以在新的崗位可以獲得更多的勞動回報。
有些人也會因為自己的任性而離職。
這種情況其實比較常見,特別是對於年輕人來說,有些年輕人在畢業之後直接進入到了網際網絡大廠上班。對於他們來講,他們可能會產生一種抑鬱不得志的錯覺,同時也會認為自己的工作能力應該獲得更多的收入。但當他們離職以後,他們就會發現自己的行為非常任性,很多人也難以找到和之前工作能夠相提並論的崗位了。
我建議大家不要選擇在疫情的時候主動離職。
以我個人來看,即便乙個人在自己的本職工作做的不開心,這個人也需要充分評估自己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在非必要的情況下,我們最好不要在疫情的時候盲目離職,因為這種情況可能會導致我們陷入到長期找不到工作的境地。對於多數普通人來說,我們沒有必要拿自己的生活和未來開玩笑。
12樓:數位技術小輝
因為有的人不滿足於現狀,而且想做出一些改變,所以還有人選擇主動離職。
13樓:想去看極光
這時候選擇離職的人有幾種情況:1.不想在這個城市發展了,又趕上疫情,正好趁著這個時間回家鄉;2.
真的就是不想幹了,但是自己還不差錢的,有存款的;3.企業真的發展不下去了,已經沒法維持基本的生產,不得不離職。
14樓:王祿
可能是公司的經濟效益非常的不好,即使繼續下去也掙不到什麼錢,就選擇了離開。
疫情發生時如何離職
15樓:姜超
疫情期間離職的辦理:勞動者想要離職的,如果是處於試用期的員工,則提前3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如果是正式員工的,則需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的人事部辦理具體的離職手續。
【法律依據】耐擾勞動法》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塵畝坦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派桐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疫情期受不了公司的氛圍離職了是不是很傻?你怎麼看?
16樓:阿斯達歲的說
我個人覺得的確是非常傻,因為在疫情期間是非常不好找工作的,如果這個時間因為氛圍而選擇離職,的確是非常的傻,非常的不值得。
17樓:清秋雲奕
可能是。在疫情期間經濟受到了一些影響,工作者還是不要在這個時間段辭職最好。
18樓:時間帶給我們的快樂
疫情期間找工作是比較難的,不可以,因為一時的意氣而辭職,要適當的調整自己的心態,改變不了別人就可以改變自己。
現在疫情的形式下,還有人會選擇主動離職,這是為何?
19樓:小巽學姐
我們都知道現在在疫情的形勢下工作非常難找,可是有一些人仍然選擇主動離職就是因為有些人實在忍不了現在的工作,他們自身的能力也能夠幫助他們找到更好的工作,更重要的一點是他們有足夠的積蓄來支撐自己,所以哪怕主動離職了他們也不用擔心。<>
有一些工作的確會讓人感到非常煩躁,甚至這種煩躁已經影響到了自己的日常生活。比如我的上乙份工作就是這樣上司是乙個極其無語的人,動不動就會進行暴力溝通,這也讓人感到身心俱疲,所以我也是果斷選擇了離職。乙份工作如果做到最後只剩下忍耐,那麼繼續留下來是沒有前途的,既然看不到前景又內耗自己的情緒,那麼又何必為了那一點工資留下來呢。
有一些人在這個環境下選擇辭職是因為他們本身有足夠的能力,哪怕辭了這乙份還能很快的找到工作,所以他們也根本不用擔心找工作的問題,如果一直在職的話也會耽誤自己找新的工作,畢竟走離職流程也需要乙個月的時間,很少有公司能夠給這麼長的等待期。其實長久的留在一家公司你會發現漲工資實在是非常慢的,可是一旦自己跳槽的話更容易獲得更高的薪資,這也是很多人選擇主動離職的原因。<>
當然在這個大環境下能夠選擇裸辭的人也是有一定的底氣,他們自己工作多年有了一點小積蓄,這些積蓄能夠支撐他們在短時間內找不到工作也能夠活下去,這也是他們離職的勇氣。當然現在的工作的確非常難找,所以奉勸大家如果要離職一定要慎重一點,如果實在忍受不了也要確保自己有一定的積蓄來維持基本的生活,這樣才能裸辭。
20樓:金牛
因為有些人實在忍受不了自己的工作單位,他們之所以會主動離職,那是因為他們已經忍耐很長時間了,這是他們糾結了很久才做出的決定,現在的這個社會就是這個樣子,只要有人對這個工作不滿意,他們一定會做出辭職的決定,不會讓自己不開心。
21樓:曉丹學姐
是因為工作壓力實在太大了,然後自己的付出和回報是完全不成正比,也有可能是個人原因導致的,比如說要結婚或者是家裡離公司比較遠。
疫情期間辭職需要等乙個月嗎
22樓:馮吉祥
法律孝首分析:應當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或者提前三十日遞交離職申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銀此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巧搏數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疫情中,我離職了
23樓:一襲可愛風
過去的兩年間,我一直在糾結是否要離職,但從未有勇氣逗拆真正的離開,疫情讓我徹底的告別了工作了四年的地方。
我得上份工作是做電商運營的,早九晚五,公司管吃住,算得上很多人羨慕的工作了吧。
我卻很明白,繼續下去,未來的我還是在這個舒適圈停滯不前。直到某一天,徹底的被淘汰了,我害怕我得成長抵不過社會的進步。
有人說女孩子找乙個安穩一點的工作就夠了,但我更想找乙份能夠不斷進步的工作,過去的兩年,我無數次的告訴自己離職吧,可總歸害怕離職以後沒了經濟收入,我該怎麼辦?我需要錢。
在這種猶豫中,我繼續在崗位上工作著,20年的疫情,讓我乙個人休息了很長一段時間,我忽然間明白了,其實走出去沒什麼,至少養活自己應該很容易的吧。
我因為疫情離開了崗位,不知道是否悲傷了,但我知道我是開心的,無論未來會不會後悔,至少目前是不後悔的就夠了備指巧。
再見了我得運營崗位,我將把這段人生經歷深深的放在心坎上,你是我人生中重要的回憶之一。你教會了我談判,教會了我運營,更教仿鍵會了我成長。
未來的路,或許迷茫,但更值得期待,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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