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多次要求加班,員工以此自行離職,算曠工嗎

2025-02-23 15:55:09 字數 5592 閱讀 1639

1樓:和順永吉

關於多次加班,勞動法有規定一般每週體力勞動者不得超過五十小吋,加班平繁員工有權制止,因加班問題離職不屬曠工。

2樓:致敬孺子牛

不算,並且可以去就近的勞動部門帶著證據,然後進行仲裁,要求支付你自己的加班費,並且控告公司,違規用人。基本上一告乙個準,只要你掌握了相應的證據,並且由你的同事和你一起,那麼基本上是不存在什麼問題了。但是思維一定要縝密,要提前謀劃好,規劃好,按照仲裁中心人員給出的意見去操作,這樣子事半功倍。

3樓:尹爵

領導要求加班可能也有他的道理,嗯,你只要服從他的安排就可以了,當然對於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或者說不給加班費的情況下,你可以拒絕執行,當然如果你覺得實在幹不下去了可以離職,你自行離職是不可以的,必須要告知工廠,讓他們安排相關人員頂替你的班,如果你自行離職,這就屬於曠工了,他們有權嗯追究你的責任,不付你的工資。

4樓:菜籃子

不能算曠工,可以算自行離職。加班不能強制,員工有權拒絕加班。

5樓:樂勝群

如果是加班時間沒有去,不能算曠工;

如果是不滿意強制加班,而白天正常班不去的話就算曠工。

6樓:香伴月

領導多次要求加班,員工以此自行離職,算了曠工嗎?按理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你在公司上班就要按照公司規定的要求去工作,公司領導多次你的要求加班,你以此自行離職,毫不客氣的是說,就是算曠工。

7樓:網友

離職要走離職流程,不然所謂自行離職肯定算曠工。而且在勞動關係上會很被動。

8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因工作需要可以要求員工加班,但每天最多不能超過3小時,乙個月內不能超過36小時,並且還要支付加班工資。超時加班是違法的,員工掌握證據可以離職,這裡證據很重要,如果證據不充分,就不來了,公司可以按曠工把你開除,如果把你開除,公司就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了。

9樓:匿名使用者

1、加班需要協商,員工有權拒絕加班。

2、加班時間不能算曠工!

10樓:波泰平

如果領導要求加班,員工吃不消的話,可以和領導說一下,但是最好不要自離。你沒有請假自行離職單位可以算你曠工的。要辭職也要提前乙個月申請。

11樓:網友

領導要求加班你可以不同意的,但是自離的性質就已經定死了,就是曠工自離。

所以說,你應該就領導強制加班的問題去投訴,然後按照勞動法規定的時間提出來辭職。

現在曠工自離了,那責任方就是你自己了。

現在還是再多投遞簡歷去找工作吧,之前工資的事情還是儘量協商,看能不能要一部分回來。

12樓:網友

自行離職按曠工,很多單位都是這樣規定的。對加班有疑義可以溝通,要離職也可以明確提出嘛。

13樓:創作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員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最好不要自行離職。

14樓:寒山夜雨

被迫加班違背勞動法,員工以此為理由能夠離職,當然走人了無所謂曠工了,單位應該結清工資才對。

15樓:永遠地地新人

勞動法沒有自行離職這一說法,沒有請假不上班就是曠工。

如果你提前乙個月書面辭職,不管領導批不批准,乙個月後你都可以光明正大的走人。

16樓:小鹽未加碘

員工是有權利拒絕加班兒的,因為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加班兒並不屬於強制性的。而且員工乙個月不能超過36個小時。

所以員工不加班兒,企業算曠工是不合法的。

17樓:坐在山頂觀風景

人都離職了,曠不曠工重要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但並沒有說一週必須有兩天休息,也並沒有說休息日一定要安排在週六週日。

此外,我國法律法規明確規定:

用人單位必須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有一次24小時不間斷的休息。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超過這個標準的,都應該認定為加班。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超過這個標準就是法律所不允許的,更談不上加班費的問題了。

但因自然災害、事故等不可抗力導致的加班,不受上述第三條法規限制。

員工拒絕加班算曠工嗎

19樓:鄭萌

一、員工拒絕加班纖友算曠工嗎。

1、員工拒絕加班不算曠工。勞動者有正當理由拒絕加班的,不能作為違紀處理,不能算作曠工。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具有充分合理性,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加班,應及時通知員工並經員工同意,若員工不同意,原則上不能強制加班。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毀御槐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加班費怎麼計算。

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如下: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拆純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員工拒絕加班算曠工嗎

20樓:餘智明

法律分析:加班不去不算曠工,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加班的。曠工是職漏旁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准的缺勤伏搜輪行為。

在需要加班時需要徵得勞動者的同意,並支付加班費。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首先必須是由缺信於生產經營需要,其次要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加班,也就是說勞動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權拒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員工拒絕加班算曠工嗎

21樓:網友

員工拒絕加班是不算曠工的,曠工是職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准的缺勤行為。在需要加班時需要徵得勞動者的同意,並支付加班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2樓:華律網

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首先必須是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其次要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加班,也就是說勞動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權拒絕。除此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長度也不是隨意的,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個月不得超過36小時。但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是由於下列情況,勞動者不得拒絕:

一是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或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是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懷孕7個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滿1週歲的嬰兒期間的女職工任何情況下都可以拒絕加班。

23樓:律圖網

根據勞動法,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加班,應當及時通知員工並經員工同意。如果員工不同意,用人單位原則上不能強制加班,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24樓:子其網路

法律規定,正常工作時間每天是8個小時,其它時間都是給予職工的休息時間。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職工加班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如果用人單位違反了上述規定,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

如果假日加班單位不給予合理的加班費的,可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25樓:匿名使用者

拒絕加班不算曠工,單位不得強迫職員加班。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員工拒絕加班算曠工嗎

26樓:謝**律

員工拒絕加班的,要根據以下情形確定是否算曠工:

1、工作處於緊急狀態的,員工拒絕加班的行為是違法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曠工處理;

2、工作不是處於緊急狀態,可以在員工休息好完成的,拒絕加班的行為是合法的,用人單位不得按照曠工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舉空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猛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正知瞎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員工拒絕加班算曠工嗎

27樓:郝麗君

不算。曠工是因為拿了正常工資卻沒有工作,加班不屬於正常工作時間,拿的是加班工資,因此不加班不存在曠工認定。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嫌野單位安排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徵得勞動者同意,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勞動者不去,不算曠工。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模灶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旦者扮,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工廠要求員工在休息時間加班,員工拒絕加班,工廠算員工曠工合法嗎?

這樣做是不合法的。因為在休息時間加班如果沒有去的話是不能按照曠工的。是不合法的。工廠沒有權利這樣做,這是在惡意剝削這些的員工,這樣是不對的。是不合法的,因為這個階段是員工的休息時間,但是工廠卻強制性要求加班,這樣的做法是非常不合理的。員工拒絕加班算曠工嗎 法律分析 職工拒絕加班不算曠工。拒絕加班不算...

休息日領導要求加班,可否不去,領導總是讓我休息日去加班,我該如何拒絕?

您好,這個要看你的勞動合同裡面的工作時間的規定和單位本身的性質。原則上來說可以,但是最好跟領導說明一下,不要直接一聲不吭的就不去,這樣也不利於以後的交接。希望能幫到你。1 休息日領導要求加班,可以不去的,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加班的。2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

領導每天都要求我們加班,也不給加班費,我應該辭職嗎?

如果你工資低,我建議你立即辭職 把命賣成這樣了,都賺不到錢,還幹什麼呀!出去隨便找找其他工作,說不定都比這個強,最起碼能保證身體健康和時間自由。我們那個部門大概持續了有一年左右,接下來的半年整個部門多人,就剩了個人左右。一些新人在公司裡待了個乙個星期的是半個月就走了。歲之前,年輕氣盛身體健康,我們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