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劉紀偉
您好,為了提高書面勞動合同的簽訂率,《勞動合同法》創設了未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罰則制度。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的勞譁褲動合同。已經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但沒有同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開始,超出乙個月不滿一年沒有和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
部分用人單位由於種種原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簽訂了其他名稱的用工協議,比如合作協議、勞務協議、實習協議、非全日制用工協議等,此時即亂蘆簡使認定為標準勞動關係,勞動者要求用人譁氏單位支付二倍工資的,也不予支援。
2樓:小程式王國江
一、被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1、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補償金;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個月支付。
2、最長支付不超過12個月工資。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有哪些。
1、經雙方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或者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應根據職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3、勞動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又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職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應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3樓:法務竹子
需要區分具團握體情況看辭退是否合法:
1)如果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辭退且證據廳或陸充足,沒有經濟補償扮頃金;
2)如果依據條辭退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照條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3)如果違法辭退,應當按照87條規定支付賠償金,即2n
4樓:鄒連香
員工被公司辭退,如果公司涉嫌違法解除,員工可以要求賠償金。
5樓:網友
工作時間超過2年6個月,不足3年,按照勞動合同法,應給予支付3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慶唯物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譽液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山信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6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如果裁員經過了《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賀敗雹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的法定程式,裁員合法有效,但需根據員工已提禪帆供服務的年限,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即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不滿六個月半個月工枯局資。
7樓:匿名使用者
實務中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雙方勞動合同關係時,如果不屬於任一方過錯原因造成的,即通常所說的「非過錯解除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通常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 公司經營發生困難,譬如因經濟或技術等原因經濟性裁員;
2. 員工非因工負傷或患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後,無法從事原工作,也不輪純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 員工不能勝任原崗位工作,經尺陸過調整工作崗位或再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過雙方協商,沒有人能就勞動合同內容的變化達成協議。
那麼這樣的情況下,經濟補償金又應如何計算呢?發生以上情形時經濟補償金,根據勞臘困咐動者工作年限來計算,比方說勞動者在單位工作了10年,單位就應按相當於10個月工資標準計付經濟補償金。
另外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時單位必須提前一月向勞動者書面通知,單位提前乙個月以上通知員工解除不需要支付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否則就要再支付1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8樓:章小啷
如果是公司故意刁難員工,並無故辭退,可諮詢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舉磨知報,要做槐求公司對該員工進行相應的賠瞎胡消償。
9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員工被辭退,如果是無理由,就涉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侵害了員工的合法權益,需承擔支付《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二倍的賠償金的法律責任。
而退休人員返聘,與公司形成的是勞務納孫含關係,不可能繳納社會保險。凱乎。
現在單位裁員,公司可以終止勞務關係,洞笑不屬於辭退,也不會得到經濟補償。
10樓:生活百科沐沐
合同期滿前解除合同的補償標準為: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的工資。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公佈的上年度勞動者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譁衝為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向勞激老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十二個月明蘆公升的平均工資。
11樓:乙隻大象
企業辭退員工,根據辭退的原因不同相應的補償也不同。具體說明:
第一,無故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性補償。
第二,合同到期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
第三,單位經濟性裁員,明鬧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
第四,員工芹前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
第五,在試用期被單位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辭退,單位是不嫌槐清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的。
二、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來說企業辭退員工,需要給的補償就是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而賠償金的計算是經濟補償金的二倍,因此歸根到底還是需要搞清楚,究竟這個經濟補償金是怎麼算的。按照《勞動合同法》中的要求,根據員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才能確定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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