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這本書難不難學?

2025-04-07 11:15:28 字數 4856 閱讀 7638

1樓:匿名使用者

六、七十年代,英美海洋法學派,德、法大陸學派及其他整合學派(如前蘇學派,加、日學派,非洲學派),早對國際法教材都有所重新整理。前者,以詹克斯的著作為例,國際法體系突破了傳統;後者,以荷蘭出版《國際法百科全書》為代表,賀滑都凸現新論點。他們從不同側面,反映了現代國際法新內容及其經典論點發展走向。

國際法基礎、發展法、合作法、環保法、**法、案例教學法等,從理論到實踐,對於《國際法》教材的編選大有創新的閃光點,特別是在體系的桐彎科學性和系統性方面,都有較大增廣。例如詹克斯強調國際組織法優先、麥克斯首選合作法立論以及基於地區合作、區域國際法、可持續發展中區域國家和地區統一組織等,有其前瞻性觀點。遺憾的是忽視了龐德的世界國家論。

詹克斯似乎還偏愛和平法,忽視戰爭法,拋棄了國際法戰爭與和平的初始理念。我國周鯁生《國際法》,維護這個整體論,不幸《戰爭法》遺稿至今沒有刊出。這對中國學派的成長,不能說這不是乙個更大遺憾。

當前,我國編寫《國際法》的更新條件,有著史無前例的全球文化資源優勢。在知識經濟的全球一體化的學術環境,便於對現有教材加以擴容,兼收各家各派教學法、各種觀點方法,經過磨合,建構新體系。試看80年代,路易·漢金等人所編《國際法》,以案例為局拍悶軸心,兼顧多種理論,受到拉美、澳、印等法學者青睞。

九版《奧本海國際法》,相容了不少學者的新論,便能與大陸學派菲德洛斯《國際法》(李浩培譯)平分秋色,也為我們更新統編教材,新增一道新菜。值得我們更為關注的《國際百科全書》,其體例則重在程式法優先(第一卷《爭端解決》,這為凸現案例教學法實踐(第二卷《案例篇》),創立了教材與教學法結合的新體例。

2樓:匿名使用者

我主修的就是法律 我感覺不難 你要是沒有一點法律基礎會有一點困難。

有什麼國際法的書啊?

3樓:巢文賦愛蕊

國際法。生物多樣性公約。

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

中立條約。渥太華禁雷公約。

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

羅馬公約。聯合國反腐敗公約。

保護工業產權的巴黎公約。

反導條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制止核恐怖行為國際公約。

南極條約。特定常規**公約。

仔敏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溼地公枝戚皮約。

不擴散核**條約。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上海公約。禁止化學**公約。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巴塞爾公約。

禁止生物**公約。

制止向恐怖主義提供資助的國際公約。

日內瓦公約。

菸草控制框架公約。

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

聯合國憲章。

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公約。

國際法院規約。

非洲無核**區條約。

關於防止劫持飛機的三個國際公約。

世界版權公約。

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猛差。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

兒童權利公約。

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

關於月球的兩個國際間檔案。

京都議定書。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保護文化內容和藝術表現形式多樣性公約。

戰爭遺留**物議定書。

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公約。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

歐洲常規武裝力量條約。

世界智財權組織版權條約。

世界智財權組織表演和錄音製品條約。

殘疾人權利公約。

里斯本條約。

兒童權利公約關於兒童捲入武裝衝突問題。

的任擇議定書。

婦女與科學承諾憲章。

中美聯合公約。

出國讀民商法好還是讀國際法好?

4樓:網友

1、出國讀國際法好些。

2、國際法比較熱門,當然要求英語基礎紮實。今後的方向可以去外資律所,做涉外律師或者進外企做法律顧問,前途無量。民商法是司法考試的重點,選這個方向,有助於考生今後考統一司法考試,這個方向的畢業生去中資律所的居多。

3、民商法學民商法學可進一步分為民法學和商法學兩個部分。民法學主要從事傳統民法學的研究,商法學主要從事商法學各學科的教學和科研工作。有的學校還將勞動和社會保障法方向納入民商法專業,也有的學校將該方向納入經濟法專業。

民商法學專業的報考十分火爆,是目前法學專業門類中競爭最為激烈的乙個,其錄取比例一般在12∶l以上。該專業的就業前景廣闊,高校、法院、檢察院、大型國企、外企、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均是其就業目標。

4、民商法是指民法與商法。關於民法和商法的關係,有兩種體例:一是民商合一,一是民商分立。

所謂民商合一,是指民法包含商法,是商法的母法,並指導和統帥商法,而商法是民法的子法或者特別法。如瑞士、義大利等國;所謂民商分立,是指民法與商法屬兩個並存的獨立的部門法,通常在民法典以外還制定了商法典,如法國、德國等國。我國尚未就屬於何種體例作出明確說明,但根據我國現今要求和現代民法發展趨勢,我國應採取民商合一體例。

5、國際法指適用主權國家之間以及其他具有國際人格的實體之間的法律規則的總體。國際法又稱國際公法,以區別於國際私法或法律衝突,後者處理的是不同國家的國內法之間的差異。

5樓:網友

我覺得讀民商好一點,曾經問過乙個美國的律師,他說美國的國際法專業和國內的國際法專業教的東西不一樣,美國的國際法教的多為國家之間、聯合國制定的法律等,都是些巨集觀的法,適用的情況不如國內法普遍,而國內的國際法我覺得就比較假了,實踐性不太強。去學美國的民商法回來可以進律所,很多律所都願意給去美國學過法律的人機會。

6樓:網友

國際法吧。涉及到跨國企業,尤其是世界500強,需要與其他國家溝通並開展工作,需要很多國際法方面的知識。尤其是國際經濟法。。。

請推薦一些經典的或是編著的好的國際法學教材

7樓:優點教育

1.《國際法學述評》:

簡介:本書在理論和實踐相統一的基礎上,一方面力求完整、準確地闡述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等各個方面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礎知識,另一方面本著文責自負的原則,在努力吸收國內外國際法研究優秀成果的同時,對諸多國際法理論和實踐問題做了較為深入的比較研究和論述。

2.《世紀國際法學系列教材》 :

簡介:本套教材注重從核心知識、核滑伏心理論、核差備心制度和核心案例等方面安排英文的內容,為確保國際法英文資料的權威性和準確性,英文資料一般**於國際公約和國際法院案例。注重結合中國實際。

3.《工虛讓毀會勞動保護工作全書》:

簡介:分章對勞動保護、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工會勞動保護工作的基本知識、工作特點、工作要求及操作方法等都作了詳細介紹,同時列舉案例剖析工作中的難點、熱點和焦點問題。

國際法方面比較經典的書有哪些?求推薦?

8樓:

以下主要是基礎性的經典著作。 【中文原著】 1. 周鯁生 :

國際法》(上下冊),武漢大學出版社2009年。(很多觀點已經過時) 2. 王鐵崖:

國際法引論》,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 3. 趙理海:

國際法基本理論》,北京大學出版社1990年。 4. 李浩培:

國際法的概念與淵源》,貴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 5. 李浩培:

條約法概論》,法律出版社2003年。 6. 梁西:

梁著國際組織法》(第六版),楊澤偉修訂,武漢大學出版社2011年。 7. 白桂梅:

國際法》(第三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年。 【中文譯著】 1. [英] 詹寧斯、瓦茨修訂:

奧本海國際法》,王鐵崖等譯,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年。(第九版於2008年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版) 2. [蘇] 童金:

國際法原論》,尹玉海譯,中國民主法治出版社2006年。 3. [英] 布朗利:

國際公法原理》,曾令良等譯,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八版由克勞福德james r crawford修訂,2012年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版) 4. [英] 馬爾科姆·n·肖:

國際法》(第六版),白桂梅等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 5. [德] 魏智通主編:

國際法》(第五版),吳越、毛曉飛譯,法律出版社2012年。 6. [意] 卡塞斯:

國際法》,蔡從燕等譯,法律出版社2009年。 7. [美] 亨金:

國際法:政治與價值》,張乃根等譯,法律出版社2005年。 8.

英] 奧斯特:《現代條約法與實踐》,江國青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年。 上述著作,都有英文原著,建議參照原著閱讀,不再一一列舉原著書目。

9樓:彼岸的暗夜

國際法 | 國際經濟法資料選編(上中英文對照)/高等院校法學教學參考書。

國際法 | 國際私法(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國際法 | 反壟斷法比較研究。

國際法 | 金融犯罪懲治規制國際化研究/經濟刑法研究叢書國際法 | 國際經濟法概論(2005年版法律專業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定教。

國際法 | 國際經濟法(21世紀高職高專規劃教材)/財經管理系列國際法 | 國際法(第二版)

國際法 | 國際商法。

國際法 | 國際**法。

國際法 | 汽車**爭端(典型案例評析與產業發展啟示)/wto爭端解決叢書。

國際法 | 國際商法案例教程。

學法律要出國嗎,如果我想以後專攻國際法和經濟法的話

10樓:網友

我們學習的都是本國部門法,以及涉外部分的我國法律規定,即你說的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但是仍舊是學習的我國對這部分的法律規定,當然,你如果想要與老外打交道,可以學些國外的法律,但是如果老外與我國商人有摩擦,跑到我國打官司,仍然要找律師必須是我國的律師,適用的法律也是我的法律。

11樓:網友

不用出國,就算你出國了學回來了也沒用,除非你能進入立法層,到時祖國的法制完善就靠你了。

國際法是不是法律,國際法和國內法的聯絡和區別

國際法是指若干國家參與制定或者國際公認的 調整國家之間關係的法律。國際法指適用主 版權國家之間以及權其他具有國際人格的實體之間的法律規則的總體。國際法又稱國際公法,以區別於國際私法或法律衝突,後者處理的是不同國家的國內法之間的差異。國際法也與國內法截然不同,國內法是一個國家內部的法律,它調整在其管轄...

國際法的效力根據是什麼,國際法怎麼會有法律效力

國際法的效力依據是 國際法的效力依據不能脫離以下基本事實 國際法是主要關於國家之間的法,是實際存在的法律原則和規則,而不是理性 良知或政策,這個法律體系是在國家交往過程中形成和發展的,它的參加制定這是國家。因為國際法是國家間的法,且為國家參加制定的,反映了各國的意志和利益。國家意志協調的結果是達成協...

國際法院的主要任務,國際法有哪些啊

海牙國際法院,其正式名稱為國際法院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位於荷蘭海牙。是聯合國六大機構之一,成立於1946年。國際法院也設在海牙,具有雙重作用 依照國際法解決各國向其提交的法律爭端,並就正式認可的聯合國機關和專門機構提交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向國際法院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