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私人! 店!
請問這個私人的店有營業執照嗎?還是僅僅只是一個私人開的無證無照的店?
如果有營業執照,那麼請你儘可能保留在他店裡上班的證據,到勞動局去投訴舉報或者仲裁隨你的便。
如果沒有無證無照,呵呵,那麼還是報警吧,就說他賴你錢,當然前提是你得有證據。
這種私人的店,還是趁早不幹了吧,再幹下去指不定被欠多少錢呢!現在的這些個狗老闆啊,真他媽的無恥。
2樓:非職務發明
暈倒,繼續**找他,
讓他煩才是。
要不然到勞動局去。。。。。。。。
3樓:景煜資訊
去勞動仲裁,只要你有 給你開工資的證明,就能仲裁成功,比如工資條,銀行開支證明,或簽到表等,有任一項都能成功,並且是雙倍賠償的。具體怎麼找到他,這個你可以協助仲裁部門。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一個月,當時沒簽合同,明明到了發工資的時間了,但是老闆現在拖著工資不發。
4樓:蝶小白
您好。1、該公bai司行為明顯du違法。
2、《勞動合同法zhi》實施
後,用人單位dao不按照法定形式在法定時回間簽訂書面勞答動合同的,不僅不會規避法律的規定,而且還會產生賠償。《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位於勞動者訂立勞動的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3、未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走人,將導致企業內部人員的流動性,這種流動對企業制度管理不利,對企業文化更是致命;您擅自離職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建議你積極維權,爭取雙倍工資賠償。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仲裁不成就向法院起訴。注意保留就職證據。
四二三公益律師團隊為您作答,滿意請按贊採納。謝謝。
5樓:草原歸來的馬
首先,按照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自回用工之日起一個月答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該公司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未簽訂勞動合同,顯然已經違反了勞動合同法。
其次,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之後,應當按照先前的約定在薪酬發放日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而該公司在約定的薪酬發放日未按約定執行,顯然也是違反了勞動合同法。
在綜合考慮上述情況之後,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到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作期間的雙倍工資,並及時發放薪酬。
6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明顯的拖欠工資,有權利告他的
7樓:nn橙
樓主可以和另外的兩個離職人一起到勞動局備案,告他
我在一傢俬人廠裡工作,沒我勞動合同,我辭職老闆不同意,我不去了能不能拿到工資
員工提前一個月 試用期提起三天 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但是非全日制用工,是無需提前書面申請的,當天口頭申請就可以結束用工關係。但是如果提前申請離職,勞動合同有依法約定培訓費等協議...
我在一傢俬人加工廠上班,來的時候老闆叫我做到年底,也沒有籤合
進廠時老闆給我說不幹提前打招呼我沒有說,現在好幾天都不上班啦。又沒不想幹了肯定是要提前通知老闆的,你這樣一走了之對自己對公司都是不負 我在一家加工廠上班,這個加工廠是大廠裡面承包給私人老闆。老闆沒有跟我們籤合同,也沒有買社保,算不算 你有書面證據證明你說的話,那麼交了辭職信,可以要求單位補償。剛進廠...
你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但是沒簽勞動合同我突然三天不上班就等於自離的吧它把我兩個月的工資扣完這合理嗎
根據題主的說法,要想維權 1 蒐集工資卡 工資存摺 工資條或其它工資發放記錄 職工花名冊。最好有單位蓋章 2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可以到社保局列印自己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3 蒐集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 工作證 服務證 上崗證 外派證 等能夠證明職務職位身份的證件 最好有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