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用工必須簽訂合同,這是勞動法規定的,這是約束,更是保護。作為單位,一般會關注離職理由。由於你簽約時,高考志願還未填,如果真是赴外地求學,一般單位都會理解,不會刁難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從單位辭職提前30天書面告知即可。勞動者要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僅兩種情況要交違約金。
一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是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所以,沒有什麼需要過分擔心的。另外,注意看下合同中,是否另有約定。但不管什麼約定,都得遵守勞動合同法。
2樓:
沒有什麼後果,只要你提前一週左右說辭職就好了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不辭職呀,只要你是兼職,和他們餐廳經理協商好了,等寒暑假還可以回去上班的,
4樓:無公害大龍蝦
沒事,我也要kfc做兼職,kfc那份合同是比較寬鬆的,(其中有一條是這樣的:在本協議期限內,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前五個工作日天數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解除本協議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5樓:
沒後果,放心,你可以每月上10個小時,那樣你的檔案就永遠保留 。肯德基很人性化。
6樓:
你可以放假再來做嘛,辭職沒有事的,到外地也可以去kfc
在肯德基做兼職,辭職要提前一個月說,兼職的合同裡有沒有這一條。。。
7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經理那是嚇唬抄你,剛培訓完還
bai沒正兒du八經上班呢,怎麼zhi捨得讓你走。還記得你dao剛入職交的資料裡有銀行卡號嗎,次月總公司那邊會把錢直接打到你卡里,你們店長經理都是**的,他們根本管不著你的工資發放。只要店裡人在總公司的網上入了你的資料(10天應該早給你入好了)完全可以自離,工資照發不誤。
8樓:神之張樹沛
就算你不再去工bai作了也不會du扣你錢的,只是zhi你會被列入黑名單dao。以後就不能再去內那裡就職了,但這容麼做是不道德的。
把事實經過告訴總經理,經理也是人,也有家人。百事孝為先把事情說清楚了再辭職能得到寬恕。
合約裡有那條需提前一個月申請,但那是在正常情況下。別一個人直接去找總經理說,先跟出納的好好說說,讓她在一邊幫你說說。
還有合同條約很重要的,以後籤什麼合同都要看看先。
9樓:戒愛
不能辭職的話就自離吧, 不在乎這點錢。
在kfc做了兼職3天7小時,未籤任何合同有向管理組提出離職但是不同意,我能直接走人麼?不去上班會算礦
不會,只要你不要工資,是絕對不會找你的事的,只要打個 不去就行了 做的非常爛她自己會叫你走 本來在肯德基兼職做寒假工,年底有突發事情不能繼續再做了,提出辭職,管理組經理威脅簽過合同我不做算是 如果你不要工資了就直接不去了是可以的!如果你想要工資必須得去上班,或者找警察叔叔幫你解決!要把真實情況告訴他...
員工中途辭職工資怎麼算,沒有勞動合同
沒有籤勞動合同的員工離職的時候,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
關於辭職的問題,一個關於辭職的問題。
你應該想一想你為什麼不願意和老闆鬧僵?是因為你覺得老闆對你還不錯,老闆為什麼對你不錯,前提是因為你有利用價值,沒有要辭職,一旦你要辭職,這個前提也就沒有,老闆也就不可能像之前那樣對你了,所以老闆很現實,你沉浸在老闆對你好的幻想之中 所以根本無需考慮太多,怎樣有利於自己的發展就怎麼去辦好了,如果老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