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對婚姻的看法如何,佛教婚姻是註定的嗎

2021-10-21 14:00:15 字數 5167 閱讀 9720

1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是社會的基本組成部分——家庭的必要條件,和其他社會組織形式一樣,都是有共同的思想基礎才聚合在一起,是正常的社會現象,只是由多人變成男女雙方。

佛教並不干涉世俗人的社會組織——家庭,但是有個前提,就是婚姻的基礎一定是有共同的利益基礎和思想基礎,否則就不會穩定。沒有共同利益、共同思想的婚姻,覺得不會產生穩定的家庭。比如,因為人的貪慾而聚合在一起:

貪戀性色、貪戀財富或地位、為子嗣而結合等等,都是不同的貪念的表現,這樣的婚姻必然是不幸福的。再有婚姻雙方沒有共同生活目標,彼此不能互相進步,而是貪圖個人享受,或好逸惡勞,或遊手好閒不務正業,這樣的婚姻也會帶來不好的結果,仍然未脫佛法因、緣、果的解釋。

對於出家人,則沒有這樣的責任和義務,也就是普通人眼中的束縛,所以佛經中也說:出家為最樂。這裡並不是說出家是快樂,而是說出家是修行人的最好方式。

但是未出家的世俗眾也不是不能解脫、不能快樂。佛教僧團有“六和敬”: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婚姻也一樣:

如果在家庭中也有“和敬”,則家庭和諧,社會穩定。在這裡,戒,指的是建立共同的規矩制度原則,雙方共同維護和諧局面。

2樓:匿名使用者

同意一樓意見。居士五戒中是不邪淫(正常婚姻是允許的),僧人戒律中是不淫。《維摩詰經》裡面,維摩詰不也是生活在人世麼。譬如高原陸地不生蓮花,卑溼淤泥乃生此花。

3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是對凡人貪慾(如濫淫)的約束,相當於一條佛教戒律,有的人選擇受此戒,有的人選擇不受,經常破戒不如不受戒,不過對於聖人而言,婚姻是一種源於愛的責任和義務,也是佛法在欲界的真實體現。

4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是緣,有善緣有惡緣,無緣不聚,從佛教講,可以將不好的緣分變為善緣。所以要珍惜緣分。

5樓:匿名使用者

佛陀的**有兩大類:一則出家**。二則在家**。

出家**修持梵行,堅守如來聖戒,以自度度人為根本意趣,是故,出家**不得行男婚女嫁之途;在家**是處於在家修持,為了適應家累故,可行男婚女嫁,無妨也。佛陀大慈大悲特為在家**立了五戒法,此五戒(梵語panca silani)是人道的護照,顧及人與人之間相互保障,使人倫道德更具有次第,讓家庭、社會、國家安和樂利,敦親睦鄰。

佛教對婚姻的看法:婚姻是人道的境界,是人類立場所需,是欲界眾生所免不了的。若以色界眾生而言,色界眾生則無男女之慾,無飲食之慾,以禪為食,清淨自得,無此男女之慾所累贅,依此循次漸入,色界無色界,乃至出三界,便無婚姻之慾。

有婚姻之慾是處於欲界眾生之所須要,畢竟,眾生(梵語bahu-jana)是以欲為依為命,乃六道中的一環;若已證果或出三界的聖者,對婚姻已解脫,不須受婚姻所束縛,因而牽纏不得自在,乃至不受塵欲所染。

總而言之,聖者已證得聖位,不受婚姻所累,婚姻與不婚姻已無法束縛聖者的境界,猶如蓮花處於汙泥而不染,清淨自得故;六道眾生於種種之慾未得解脫,故須以婚姻來襯托,以達人倫次第,帶來人道美好和樂為通途。

6樓:腳大的人

阿難。云何攝心我名為戒。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淫,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淫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

如不斷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諸魔,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熾盛世間,廣行貪淫,為善知識,令諸眾生落愛見坑失菩提路。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斷心淫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一決定清淨明誨。是故阿難。

若不斷淫修禪定者,如蒸砂石,欲其成飯,經百千劫,只名熱砂。何以故?此非飯本,砂石成故。

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縱得妙悟,皆是淫根。根本成淫,輪轉三塗,必不能出。

如來涅盤,何路修證。必使淫機身心俱斷,斷性亦無,於佛菩提斯可希冀。如我此說,名為佛說。

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選自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四種清淨明誨本人認為,婚姻的根本是**心,所以如果想了生死,就要斷絕.

普通人要想家庭幸福,也要守不邪淫戒,還要控制**心,遇事多忍讓,家庭裡處事先講責任,這樣才能幸福.

佛家是怎樣看待感情婚姻的故事

7樓:我是

如果已經走到一起的,按佛家的話說必定是前世修了很多福分,積累很多陰德。如果對未知的不能確定,一般都會用:有緣千里來相會,無緣對面不相識。

我們都是新時代的人,有權利去追求自己所喜歡的。

8樓:天秤yun哦

強扭的瓜不甜,不如直接去問佛家人?

佛教婚姻是註定的嗎

9樓:宰父妍

阿彌陀佛

問:姻緣真的是前生註定的嗎?觀世音菩薩有求必應,**可向觀世音菩薩祈求婚姻嗎?

淨空法師答:是!是前生註定的。

觀世音菩薩有求必應,可以去祈求。但是有的時候求不應,為什麼?非理,不如法,觀音菩薩不管你。

如果你真正,你是個男生,希望娶到一個好太太,能像文王的夫人太姒一樣,將來能夠生出聖賢人。不但是榮宗耀祖,而且能夠幫助社會安定,幫助世界和平,那觀音菩薩就會幫你忙。你沒有這種大願心,菩薩不會管你的,那你就宿世的緣分是什麼樣的。

夫妻是緣,有報恩的,恩愛夫妻;有報怨的,報怨的時候,結婚之後永遠不會和睦,會給你帶來家庭糾紛;有討債的,有還債的,總是四種緣。只有懂得佛法的人,無論是哪一種緣,都把它轉成法緣,大家在一起學佛,一起共修。過去不善的緣化解了,善的緣也轉變成法緣,這個好!

現在在家學佛***,有幾個人懂這個道理?

如果真懂這個道理,學***家庭決定是和睦的,六和敬的家庭。那佛法在這個社會,形象就不一樣了,學佛的人家庭真的是美滿,這就是弘揚佛法,這就是利益眾生。如果學佛的人還是爭名奪利,還是自私自利,不但戒律不能持,十善也做不到,這就錯了。

這樣學佛依舊隨業流轉,災難來的時候還是不能避免,為什麼?你不是真學佛,掛著佛的招牌,沒有認真學佛。

10樓:iori愛朋

在佛法中,婚姻是註定的。要知道人生在世與眾人會,不外乎四種因緣:討債、還債、報恩、報怨。不要說夫妻這種緣分極深的人,就是普通朋友也不外乎因緣感召,在這四種關係之內。

常言說:有緣千里來相會,無緣對面手難牽;百年修得同船度,千年修得共枕眠。等等。這都是說明緣分極深的,等到機緣俱足的時候,就會有關係交織在一起,而夫妻只是其中一種。

阿彌陀佛。

11樓:

是前世註定的。諸法因緣生,因緣滅。

佛教怎樣看待離婚

12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首先我們要知道我們的愛人是菩薩假扮的,要認出這點需要我們穿透無明的智慧。

這世上全一菩薩,全一佛,但因於我們自己內心的不同業識(知識、概念、故事等),我們將其幻化為或好或壞,或美或醜,或善或惡的種種形象。

當我們不能從我們伴侶的身上看見自己的心其及業識,我們的修行沒完——至少在家庭、婚姻這條道路上的修行沒完。

我們處理不了或不想面對一段婚姻中激起的自己內心的感受或想法,我們想避開這個人而選擇另一個人一起生活嗎?那樣是可以的,只不過我們沒處理的自己內心世界裡的業力的種子,會一起帶過去,當適時的因緣條件。

最後希望您記得  您的妻子是您的鏡子,無論您在她身上看到什麼,那所見的無不出自您的心。

所以該做的是調整,而不是一味的離婚!

擴充套件資料:

條件“感情確已破裂”是實體性規定,是准予離婚的法定條件。“調解無效”則是程式性規定,不能視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案件,許多是感情確已破裂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調解無效”是“感情確已破裂”的一種反映。

而有一些離婚案件,雖然是“調解無效”,但並非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調解工作中,往往存在著力與不力,深入與不深入等差別,直接影響著調解效果。

多年的民事審判實踐說明,“調解無效”和“感情確已破裂”的含義不完全相同,“調解無效”並不都等於“感情確已破裂”。

因此,不應當把“調解無效”作為認定“感情確已破裂”的根據。在審判實踐中,既不要把“感情確已破裂”與“調解無效”完全等同起來。

也不要把“調解無效”簡單地作“感情確已破裂”的標誌。更不要把“調解無效”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只是“感情確已破裂”。

相關法律

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

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3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用離婚結束已死亡的婚姻,是社會進步的表現。用理智的態度、通過法律手段解決離婚問題,也是文明的標誌。但是,正像結婚不是兒戲一樣,離婚更是一件應該特別慎重對待的事。

長期的婚姻生活總會發生一些挫折、危機,任何夫妻之間都會出現週期性的“厭惡期”。不必在矛盾激烈時急於做出決定,可以先放一放、冷一冷,反省一下,也許過一段時間又和好如初了。即使最後仍不得不離婚,在冷靜中處理,也會使雙方少受些傷害。

特別是不能以離婚作為擺脫矛盾和煩惱的手段。如果不從失敗的婚姻中吸取教訓,仍對婚姻、家庭抱著幼稚的想法,將來或是從此懼怕婚姻,或許會一而再、再而三地陷入失敗的婚姻。與其如此,不如多花些精力來維護第一次婚姻。

14樓:aaa**王

佛教不看重此事,認為緣分都是有長短的,一切因緣生,萬般不由人。

15樓:了明居士

請看宣化上人的開示

邪淫:在因果律上,犯邪淫者最嚴重,其懲罰尤為凌厲。尤其夫婦間,若彼此離了婚,又再去結婚,根據因果律,臨命終時,身體會被截割成兩份。

因為生時曾有兩邊的關係,故死後業報呈現,有一把大鋸,把人從頭頂鋸到腳尖。生前曾邪淫多少次,死後就割開多少份,生前曾結婚一百次,死後便分開一百份。乃至每人分得一點點。

那麼,分開有什麼不好呢?分得零零碎碎,再想把靈性聚一起,就不容易了,千百億劫恐怕也不能復得人身。這時性化靈殘,與草木同朽,變成無情的植物。

本性分散了,便不容易做為眾生。縱使能做眾生,譬如一個人身,能化為八萬四千蚊蟲,但若要把那八萬四千蚊蟲重聚在一塊,則不容易。蚊蟲多數重新做蚊蟲,頭出頭沒,生死輪迴,總不知道背塵合覺,舍迷歸正的。

所謂“一失人身,萬劫不復。”諸位若能深明其義,可不懼哉!

16樓:佛緣深情

夫妻是緣分,如果緣分斷了,那就沒辦法了。

17樓:寂然常照

最好不要離婚,沒有不好的,只有不珍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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