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勞動法的法律規定,樓主可以查閱《勞動合同法》(被稱為新勞動法)、《勞動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以及《民事訴訟法》等規定。(重點看前兩個法)
顯然,樓主所述的事實,從形式特點看,違反《勞動合同法》、《勞動法》有關法律條文規定。
但我們其他單位的人對銀行內部的工資待遇等情況,也不是十分了解。今天還瞭解到供電局職工屬於公務員,不適用勞動法律。不知道銀行員工是不是也算公務員?
另外,銀行員工的工資與其他單位職工的工資相比,是多還是少?如果多的話,辭職未必合算,解決爭議的結果如何,也不能說是100%成功。對於其他單位員工來說,工資被扣了60%,肯定是鬧翻了天。
銀行員工能夠忍受下來,是不是以前工資比行外單位高很多?(像我現在,社保說我的工資是2400元,實發我領到的1800元不到)也就是說銀行內部的制度與報酬到底有什麼關係,銀行是算機關、事業還是企業,我不清楚,也不敢亂談勞動法。
2樓:經期衛士
行政機關招用的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在用工主體上與企業一樣,在行政機關工作的合同制員工同樣受到勞動法的保護,行政機關違法法律規定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同樣應進行賠償,發生爭議可向勞動爭議仲裁進行申訴,也可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勞動法(labour law),是調整勞動關係以及與勞動關係密切聯絡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總稱。它是資本主義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法律部門;它是從民法中分離出來的法律部門;是一種獨立的法律部門。這些法律條文規管工會、僱主及僱員的關係,並保障各方面的權利及義務。
我國的勞動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於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最新立法為2023年的《勞動合同法》,需配合使用)
3樓:匿名使用者
大部分講的比較簡單,不好判斷是否違反勞動法。
有一點比較明確,就是工作時間,這個也包括學習時間在內的,顯然超過了勞動法規定的時間。這個可以向勞動局的監察大隊投訴處理。不過提醒一點,勞動報酬與勞動時間一般都是掛鉤的,這個要自己考慮。
4樓:李小興律師
都是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你完全可以去勞動局投訴,要求他們糾正過來,如有需要,歡迎進一步諮詢解答!
5樓:張勇律師
都是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你完全可以去勞動局投訴。
關於勞動法問題,關於勞動法問題
1.首先需確認 乙是公司還是個人?2.是公司的話那就好辦.先確認是否屬於符合工傷保險條例所規定的工傷情形.如果符合工傷條件,那乙公司是否為甲繳納了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或其他社會保險?如果繳納了,那接下來就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來理賠 如乙未為甲繳納社會保險,則乙要承擔所有費用.3.如果乙是某個人,那甲乙兩...
這樣違反勞動法嗎,公司這樣違反勞動法嗎?
這種作法的確屬於應當採用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情況,不過鑑於我國的實際情況,是否經過批准與勞動者的關係不大 只與勞動部門是否處罰用人單位有關,而處罰也沒有標準 對勞動者來說,只要換算下來,平均每週的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或44小時就可以了。我算過了,你的情況沒有超過,應屬合法。但是,如果你上班的時候剛好...
關於勞動問題,關於勞動法的問題
1 調崗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 2 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間存在相關性,則調崗有效 你作為勞動者應該遵守。當然,調整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