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連付友屠黛
1、員工多次曠工,並經常早退遲到的,屬於嚴重違法規章制度的行為,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或者與勞動合同有明確約定的,可以予以辭退,並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經員工大會討論或者通告員工的,員工應當遵守。曠工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如果經單位警告仍不改正的,可以予以辭退。這種情況下,屬於員工自身過錯造成的解除勞動合同,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樓:淡夕丘茶
關於這類問題需要一些要件:
一、曠工是否有明確的考勤記錄?
如:上下班需要打卡,市內出差有客戶登記,市外出差有車機票等。總之,單位應出示能夠證明員工曠工或遲到早退的證據。
二、單位是否在制度中列明「曠工xx天,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等內容?最好列明曠工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
三、單位是否將制度公示?是否能夠舉證員工知道本制度。
如果符合以上三個條件,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關係的。
當然,如果採取辭退方式的話,按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也可以。
但是,沒有籤合同就比較麻煩了,只要超過一個月以上,員工可以到勞動部門投訴,要求按實際工作月數申請補償。關於這點,你公司是很難擺脫責任的。
員工無故曠工多次,經常早退遲到,能否辭退,是否有什麼賠償?
3樓:
關於這類問題需要一些要件:
一、曠工是否有明確的考勤記錄?
如:上下班需要打卡,市內出差有客戶登記,市外出差有車機票等。總之,單位應出示能夠證明員工曠工或遲到早退的證據。
二、單位是否在制度中列明「曠工xx天,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等內容?最好列明曠工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
三、單位是否將制度公示?是否能夠舉證員工知道本制度。
如果符合以上三個條件,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關係的。
當然,如果採取辭退方式的話,按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也可以。
但是,沒有籤合同就比較麻煩了,只要超過一個月以上,員工可以到勞動部門投訴,要求按實際工作月數申請補償。關於這點,你公司是很難擺脫責任的。
員工無故曠工多次,經常早退遲到,能否辭退,是否有什麼賠償
4樓:孫法官說法
1、員工多次曠工,並經常早退遲到的,屬於嚴重違法規章制度的行為,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或者與勞動合同有明確約定的,可以予以辭退,並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經員工大會討論或者通告員工的,員工應當遵守。曠工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如果經單位警告仍不改正的,可以予以辭退。這種情況下,屬於員工自身過錯造成的解除勞動合同,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5樓:
沒簽合同沒關係,對方的疏忽可以辭退,未盡其職。不需補償。
6樓:
可以辭退,出現了合法事由。
7樓:企鵝大師沒禮貌
廣東摩金律師事務所原創
能否辭退?能 不過,你沒有籤合同的行為也是錯誤的,員工可以申請賠償。
多次遲到早退,可否累計為曠工天數並根據規章制度解除勞動關係。
案情簡介
楊某於2023年10月進入b公司工作,擔任出納員。2023年9月至2023年1月期間,楊某嚴重缺勤,共計遲到25次,早退7次,未按指紋打卡95次,累計曠工在一年內已超過15日。
2023年1月18日,b公司以嚴重違規為由通知楊某解除勞動關係,楊某於2023年4月2日申請仲裁,但不服從仲裁裁決並於2023年1月8日向法院提起訴訟。
訴訟請求
請求b公司支付楊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224391.68元。
裁判思維
本案根據上訴人楊某上訴的理由與被上訴人b公司答辯的意見,二審中主要爭議的焦點是:b公司解除與楊某的勞動合同關係是否合法。
1、勞動合同有效,雙方享有各自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本案中,楊某和b公司於2023年與楊某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既然b公司與楊某簽訂了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條款約定,雙方享有各自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服務,勞動者應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支付勞動者相應的勞動報酬,提供安全作業的環境等。該勞動合同均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勞動者的行為構成嚴重違規
由於楊某在2023年9月至2023年1月的工作勞動期間,存在嚴重缺勤,共計遲到25次、早退7次、未按指紋打卡95次,其中2023年遲到22次、早退7次、未按指紋打卡82次,累計曠工在一年內已超過15日。
因此,楊某的行為違反了b公司規章制度中的第八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曠工處理……;員工1年內連續曠工達7個工作日或累計曠工達15個工作日的,信用社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規定。
綜上所述,b公司請求解除與楊某的勞動合同關係於法有據,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三款第(二)項、第(三)項「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判決結果
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8樓:
關於這類問題需要一些要件:
一、曠工是否有明確的考勤記錄?
如:上下班需要打卡,市內出差有客戶登記,市外出差有車機票等。總之,單位應出示能夠證明員工曠工或遲到早退的證據。
二、單位是否在制度中列明「曠工xx天,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等內容?最好列明曠工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
三、單位是否將制度公示?是否能夠舉證員工知道本制度。
如果符合以上三個條件,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關係的。
當然,如果採取辭退方式的話,按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也可以。
但是,沒有籤合同就比較麻煩了,只要超過一個月以上,員工可以到勞動部門投訴,要求按實際工作月數申請補償。關於這點,你公司是很難擺脫責任的。
案例:員工多次遲到,公司可以辭退嗎
9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多次遲到,公司必須要依據已經通過工會或者以往一直有的《員工手冊》(這裡講的《員工手冊》已經得到本人入職時的簽收為前題)、關於遲到的定義,才可以決定辭退(這是一個避免今後勞動仲裁、訴訟的最佳途徑)。
當《員工手冊》規定每月遲到三次、或者累計遲到五次就是作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那麼就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立即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現在已經沒有開除的用詞)。
10樓:淡水羅卜
按規章制度來,一個公司,不可能沒有規單制度的,照著來就行了,如果他達到了辭退的標準,那就可以辭退。
舉例,像我們公司,曠工三天,無原因遲到一週,替人代刷卡鍾,等等,都可以辭退。
11樓:麥兜
不能這麼說!在這個社會下有才無德的人太多了!阿里巴巴只是想維持正確的企業文化!
要求員工克己修身!當然這是心學思想!也許只有日本個韓國企業才能堅持!
你是有才你可有投奔追名逐利,只看眼前利益的公司啊
員工孕期多次曠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女職工在孕期 產期 哺乳期的 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公司中途無故辭退員工,該怎樣補償
1 如果是公司的原因辭退你的要支付你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如果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的再加一個月時間 經濟補償金 補償時間 你離職前的4個月的平均工資 平均工資的演算法 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2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3 你協商不成可以...
公司沒有籤勞動合同,但是員工曠工,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因曠工給公司帶來的損失嗎
要看bai沒簽勞動 合同是什麼原因du。根據 中 zhi華人民共和dao國勞動合同法 專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屬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員工入職滿一個月,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有可能面臨員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