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水6元
是離職前的雙休日還是節日加班?是離職後的雙休日還是節日加班?你沒有細說,講講看。
2樓:匿名使用者
休息日加班補休合法,工作日和法定假日加班補休不合法。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公司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公司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公司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樓:
不合法,雙休日加班可以用調休的方法來補償而不給加班費,法定休假日無論是否安排補休都必須支付原工資300%的加班費。
因為法定休假日如國慶、春節、清明、中秋等是有特殊的紀念意義的,人們從事一些特定活動如團圓、祭祖等也要在這些特殊的日子才有意義,這些日子裡加班,即使補休,彌補得了身體上的疲勞,彌補不了精神上的損失,所以加班費怎樣都要給。
請問離職後加班工資無法補休,公司方面說只能按照基本工資算,這合理嗎
4樓:匿名使用者
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資而採用補休的方式本來就不合法,因此即使補休也是不合法的,更不要說按照基本工資算了。
勞動法規定:平時加班的加班工資按平時工資的150%算,休息日加班工資按平時的200%計算,節假日加班的按平時工資300%計算。因此,加班之後採用補休以及按基本工資算都是不合法的。
因此,如果你不認同對方的計算方法的話是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的,但是你負有舉證的責任。也就是說,如果你要對方按我上述的方法計算加班工資而對方不願意的話,你必須收集好證據,然後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收集的證據主要有:
(1)證明你們勞動關係的證據。最好有勞動合同,沒有勞動合同的話可以是考勤卡、工作服、工資條、胸卡、經你簽字的檔案等證據。當然,如果對方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的話,你還可以要求支付你上班這段時間的雙倍工資。
(2)證明你加班的證據。這個可能是比較難的,因為考勤記錄肯定是在單位的,如果仲裁的話對方肯定會做修改,你可以試著找一下你當時的加班條、經過批准的加班申請等證據。
希望對你有幫助
離職後公司說我是加班培訓學習不算加班。我想問下,公司是否違法了勞動法,侵犯了我的合法權益? 5
5樓:聖弘盛
按規定延長工作時間,應當按照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工資報酬。在休息日加班,沒有另外補休的,按照不低於百分之二百的支付工資報酬。
這裡要界定,培訓學習是不是工作內容,工作需要的。
我覺得培訓學習也是為了工作的需要,所以也算是工作內容。
但是法律目前對這一塊的界定還不是很明確。
勞動法裡有沒哪一條明文規定加班的補休必須在某個日期內休完?日期一過就自動作廢的? 5
6樓:職場spring老師
勞動法裡沒有規定加班的補休必須在某個日期內休完,日期一過就自動作廢的。由勞動者與企業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有爭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規定。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式。
擴充套件資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二條,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三條,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7樓:大雲
你要離職了,公司肯定是不打算給你錢了,能拿回多少就要看你自己的本事了。我以前也吃過這個虧。按照勞動法,沒有補休過期這一說,只有加班付加班費或者安排補休。
通常的做法是,一年之內安排補休,如果因工作原因無法安排的,可以適當延遲幾個月安排補休。如果經本人同意,可以以加班費代替補休,部門裡面優先安排之前未補休的人休假,不得一直照顧某幾個人。加班費按勞動法規定不得低於工資的150%,法定節假是是三倍到兩倍。
8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只規定合法勞動時間和加班薪資標準,沒有加班補休規定。如果企業有加班補休明文規定,是不違反勞動法的。沒有形成正式檔案公告的口頭規定是不合理的。
9樓:古龍溥心
如果你要走法律程式主張這些權利,必須要在你離職後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否則就過時效了。單位這麼做不合法,但是你需要有相關證據證明你加班的事實,實務操作中,對加班事實舉證上很困難。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很難實現主張。
如果公司有倒休制度的話,每次的加班,倒休最好留一份備份。平時多留心,留一份證據。
10樓:風風火火
應該是一年度裡的假期,沒有休息的在這個年度休完。至於在某個日期內休完那肯定是用人單位制定的制度,如果這個制度是公司已經有的規定,並且一直都在實行,那現在對你也按這個制度,也是合理的。
11樓:貓哥真棒
勞動法規定除了雙休日加班可以安排補休之外,每日延時加班及法定節假日加班不能安排倒休。年休假未休和加班費的支付沒有關係,應按照《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予以支付。
12樓:匿名使用者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規定
如果公司沒讓你補休,那麼公司就需要按以上法條支付相應報酬給你。沒有過期一說。
如果加班,公司只給時間補休,而不發加班費,是否合法
13樓:匿名使用者
加班費的官方計算方法
加班費的基數計算
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定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職工加班費的基數可以由企業和職工協商來確定,否則企業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職工代表可與用人單位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用人單位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不執行上述規定)。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日工資計算是以基數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20.92天。
補休還是付加班費
《勞動法》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由此可見,休息日加班後,企業可以首先安排補休,在無法安排補休時,才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加班費。
換句話說,雙休日加班後,是安排補休還是支付加班費,決定權在企業,職工沒有選擇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只有平時晚上的加班和國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加班工資。國慶總共休息7天,但從目前國家的規定看,只有10月1日、2日、3日是國定假日,其餘4天是把前後的雙休日調換來的。
所以1~3日的加班是國定節假日的加班,必須支付加班費(按300%計算),其它4天,是雙休日加班,由企業決定安排補休還是給加班費。
四種不能拒絕的加班
在一般情況下,加班是要得到勞動者的同意的,但是法律也規定以下四種情況的加班是必須的,不要徵求勞動者的意見。
●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
●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的;
●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它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
14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日和法定假日加班補休違法。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標準150%支付工資報酬;用人單位法定假日安排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300%支付工資報酬;用人單位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15樓:十全華安
如果是普通的週六週日加班了,給你在週一至週五安排休息,不給不給加班費是合法的
16樓:幸運的
公司都是這麼幹的,你想做就只能忍,勞動法有個屁用
辭職加班費得問題,離職後加班費不給怎麼辦
勞動者辭職的,如果勞動者期間有加班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 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足額的支付其加班費,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 月工資 加班小時數 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 月工資 加班小時數 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 月工資 加班...
離職後可以索要加班費嗎,自己辭職可以要求加班費還有補償嗎
離職後一年內可以向用人單位索要加班費用。勞動爭議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加班費用屬於勞動爭議,可在離職後一年內請求用人單位支付。請求加班費用的需要蒐集相關的證據材料,比如用人單位的作息時間通知 考勤記錄等檔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規定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離職後公司扣留本人證書問題
1 參加培訓之前是否和公司簽有培訓協議,例如費用,取得資質後需服務公司回多少年等 答等2 如果有培訓協議必須按照培訓協議來執行 3 如果公司在培訓方面沒有存在違法情況的前提下,制定員工參加培訓是正常工作安排,不存在強迫問題 你要注意 勞動合同法 中關於違約責任約定範圍的限制 僅限於專項培訓費的服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