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租賃合同解除轉租合同是否有效,未經出租人同意的轉租合同,是無效的嗎

2022-02-20 19:27:04 字數 3260 閱讀 5740

1樓:戚廣利

原租賃合同解除,轉租合同是也就無效了。

2樓:匿名使用者

原租賃合同合法解除的話,解除效力及於轉租合同,也就是轉租合同也隨之解除,次承租人應該返還房屋,如果造成次承租人損失,可以追究轉租人的賠償責任。

但是,如果解除原租賃合同的理由是因為承租人拖欠租金的,那麼次承租人可以要求代替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和違約金,這種情況下,出租人就無權解除合同。

3樓:猥瑣de星星豬

轉租合同有效

租賃合同解除,造成轉租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二房東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經出租人同意的轉租合同,是無效的嗎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租賃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時,我國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32條規定:未徵得出租人同意和辦理登記備案,擅自轉租房屋的,其租賃行為無效,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罰款。

對此。不少人認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的合同無效。筆者認為這種觀點過於草率。

對於這兩處規範性檔案的關係問題,筆者以為:合同法是民事法律關係的一部基本法律,是由全國人大制定的,而且其出臺時間遠遠晚於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故其效力遠遠高於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我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同時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合同法》的解釋(二)對合同效力的認定上規定為以法律和行政法規為依據。

我國《合同法》以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為原則,對合同無效的認定標準上採取嚴格原則,其目的是鼓勵交易,繁榮經濟。只有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可作為認定合同效力的依據,地方法規和行政規章,一般不能作為判定依據。所以,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未徵得出租人同意和辦理登記備案,擅自轉租房屋的,其租賃行為無效」的規定僅具有行政管理效力,並不具有司法效力,不能作為認定合同是否生效的依據。

但是,合同法第224條規定是否就意味著擅自轉租的合同無效或效力待定呢?筆者認為未必如此。

首先,筆者認為不能因為轉租合同未經出租人事先同意而當然地認定為無效。因為合同法明確規定認定合同無效必須有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對於擅自轉租的行為,出租人可以任意解除合同,也可以不解除,法律並沒有一概禁止轉租。

其次,不能因為出租人不同意轉租而認定轉租合同無效。在出租人解除原租賃合同前,原租賃合同和轉租合同均有效,只不過轉租合同只約束轉租人和轉承租人。即使出租人解除了合同,轉租合同仍然對合同雙方有一定約束力,轉承租人可以根據轉租合同的約定要求轉租人承擔賠償責任。

最後,出租人不同意轉租而主張解除合同只導致轉租合同從出租人提出該主張起終止。轉租的生效要件之一是租賃合同的有效存在,即轉租人有承租權。隨著原租賃關係的解除,承租人就不再有承租權了,就無法履行轉租合同了,轉組合同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礎。

但這隻意味著轉租合同的終止,並非無效。

轉租的租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5樓:華律網

房屋轉租是承租人不退出租賃關係而將房屋出租給他人使用並獲得收益的行為。房屋轉租應該事前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但是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承租人與次承租人簽訂的房屋合同的效力如何呢?

《合同法》第二百四十條對轉租的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現實情況往往比較複雜,而房屋出租人往往不知道房屋被轉租,這時轉租合同的效力則由出租人的態度決定。如果出租人同意轉租,則視為出租人對轉租合同的追認,那麼轉租合同自始有效;如果出租人明確表示不同意轉租,則出租人有權解除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出租人解除該合同的,轉租合同被撤銷,自始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出租人享有六個月的撤銷權,撤銷權為除斥期間,除斥期間適用於形成權,即通過出租人在承租人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之日起六個月內,可以作出是否同意轉租的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如果不同意承租人轉租。

7樓:法律實務研究

如果原租賃合同約定租房人可以轉租的,轉租合同有效。

如果原租賃合同不允許租房人轉租的,轉盤合同的效力待定。經過房主同意的,合同有效,未經房主同意的,合同無效。

8樓:2號記憶

除非房東和原居住的戶約定在合同上可以轉租才行 如果沒約定,房東就可以把你趕出去

9樓:香茗苦旅

您好,。本人企業法律顧問,希望能為您解惑

您作為租房者,按您描述的情況。與轉租者簽訂的合同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的。您在籤合同時不知道房主為承租人,可以作為善意第三人。

10樓:丁後文

轉租合同效力待定。

房東可以解除房屋轉租合同。

如果你不知情,你可以要求你的合同的對方當事人即轉租人損害賠償。

11樓:吳能一

1、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

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根據你說的情況,真正的房東是出租人,租房給你的是承租人,你是第三人,如果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轉租了,你們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出租人不同意了,出租人可以解除與承租人的合同並將房屋收回。

3、建議你先取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在與承租人簽訂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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