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勞動仲裁委員會已盡送達的義務,而你沒有按時到庭參加庭審,亦未委託他人蔘加,所以過錯在你方;
其次:你要看看,你收到的裁決書是否為終局裁決,如果是非終局,你可以在15日向該地區基層人民法院起訴。即使是終局你也可以死馬當活馬醫,試著闡述你未能參加庭審的理由,有正當理由法院受理的可能性很大。
最後:你可以與申請人協商,告訴他,因為你沒有參加庭審,有一些判決是有失偏頗的,你不服,要與他協商一個合理的結果。不然你一走了之,讓裁決書成為一紙空文,執行不了,增加你的執行成本。
注意要將協商的結果以法律上有意義的形式確定下來。或者可以置換成裁決書。
2樓:
趕快起訴啊,裁決什麼時候下來的? 如果還沒回國,可以委託**人代為出庭。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3樓:譚銘庭
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直接要求起訴就行。理由就是對缺席判決不服
4樓:
廣東胡律師:
補充回答:你直接以你現有的證據去反駁對方提出的訴訟就行,上訴理由不是隨便扯的。
趕緊在15天內上法院上訴。
5樓:趙潤武
我是過來人 請個律師
上訴 待好證據 拿些個 複製的 說了也沒用法院就這樣 你不按時上席 直接 判決趕快上訴吧 加油 、
沒事 的
6樓:石家莊婚姻律師
如果未超過15日,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起訴時,可以從法律事實和法律程式兩方面論述。
7樓:律廝
直接去法院讓訴啊!你去和法院的人好好說說,說你看不起仲裁,只尊重法院,那樣法院的人一定會很高興的,那你就贏了一半。
其實法院和仲裁的關係不好的,法院的人是研究法律的,而仲裁的人什麼都管,所以經常有人說打官司找仲裁容易溝通,法院的人連e-mail都不會收。
8樓:
趕緊在15天內上法院上訴。
9樓:知之佯不知
很簡單啊,儘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理由那要看案件本身對你(被告)的有利與否。
如果你覺得自已本身理虧,那上訴也沒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提出訴訟,撤銷仲裁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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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通知被申請人。根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條 第三十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5日內,對申請進行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決定受理。並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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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去申請勞動仲裁,被告知不予受理咋辦(請專家解答)
仲裁委不予受理是錯誤的!這點很明確!我來回答 1.不知道是誰告訴你 未籤 和 未續簽 的區別,如果是你們單位,很明顯你被坑了 如果是想幫助你的人,很不幸你遇上個法盲 如果是你自己在猜測,那麼就別胡思亂想,這兩個概念是事實概念,不是法律上的專業概念,就好象 把人砍死 和 殺人 一樣,是沒有區別的,未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