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全部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一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單位得每週安排職工至少休息一天。如果單位的確無法正常安排休息,那麼國家規定每月的加班時間不能超過36小時,否則屬於違法。你這種情況,單位肯定是違法操作。
具體請諮詢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
2樓:山野柴胡
【拖欠工資 拒付加班費 經濟補償 加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3樓:白光的南方
公司的行為肯定違法的,但是每個單位的情況與文化都不一樣,不能只說違法或是不違法,你假設是不想幹的話,自然是可以拿證據去告,但是你要是想做下去的話,也只能忍受,這個就是現實
4樓:劉劉律師
公司違法,你可申請仲裁。
5樓:茅坪娃
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費。
公司加班不給加班費,現因被投訴而進行調休,這樣做是否合法?
6樓:哎喲帶你看娛樂
不合法,應該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根據《勞動法》第內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容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7樓:匿名使用者
休息日安排bai加班調休du合法,工作日和法定假zhi日加班dao調休違法。
專根據《勞
動法》屬第四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8樓:彩律師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
1、工作日加班的,單位應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150%的加回班費,而不能通過調休答的方式解決。因為按照法律規定,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只有週六週日加班的才能通過調休進行調整,其它工作日及法定節假日加班都不能通過調休。
2、對於單位的調休,你可以和單位協商,並提出你的不同意見,即單位的調休方式是不合法的。如果單位強行調休,你只能向勞動監察投訴,投訴時不妨礙你提出加班工資問題。因為,調休是不合法的,你仍然有權要求單位支付加班費。
9樓:張勇律師
不合法建議你提起勞動仲裁。
10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的做法有瑕疵。但對於加班首先要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才會給加班費。你願意仲裁就去仲裁吧,很可能支援補休的。
11樓:毛巾小律師
你可以直接申請仲裁,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加班工資及經濟補償金等,調解並非必要的程式,可以直接仲裁。北京王律師
公司加班不肯發加班工資,說只能調休,這算是違反勞動法嗎?
12樓:小沫斂辰
加班不發加班費違法,週末加班安排調休不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擴充套件資料
《不是所有加班都有加班費》
很多人認為,加了班就應該得到加班費,但事實上並非如此。
如果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工作時長、工資待遇等,要首先依從約定,在約定工作時長範圍內,即使不是實行8小時工作制,通常也不屬於加班。另外,用人單位安排值班的,勞動者可以要求其按照勞動合同、規章制度、集體合同等支付相應待遇,但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的,通常難以得到支援。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定時工作制下,由於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如長途運輸、外勤、推銷人員等,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用人單位無需支付延時加班、休息日加班工資及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想要主張加班費,勞動者應當對加班的事實進行舉證。在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中規定加班需經批准的情況下,勞動者稱其存在加班,用人單位否認的,勞動者應對經過批准的加班工作的內容進行舉證。但在舉證過程中,由於資訊不對稱,勞動者往往處於弱勢地位。
法官提醒勞動者,應當妥善保管勞動合同、工資條、考勤表影印件、加班審批手續等證據;關於加班的約定,儘量落實到書面上,不要口頭約定。
用人單位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按時向員工支付工資及加班工資,實行特殊工時制必須先向人社部門報備審批,用人單位不能擅自實行特殊工時制,變相讓員工加班。否則,當糾紛產生時,用人單位不僅會受到經濟損失,也會影響到自身信譽。
中國人才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人民網-不是所有加班都有加班費
13樓:baby無知的螞蟻
如果單位在休息日加班,是可以選擇調休處理的,但是在每天工作8小時以上的部分一定需要按照加班計算。如果在一個年度內或者員工離職時,休息日沒有補齊,也是需要按照加班費計算工資給員工。否則員工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按照單位沒有足額支付工資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 勞動法》第44條對公司制定加班調休的規定:(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也就是說:(1)公司在日常安排加班:只能「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不能以安排調休來不支付加班費。
15樓:匿名使用者
特殊情況週末加班可以調休,沒有特殊情況應該是不可以的
16樓:
道理是是違反的 不過你要收集證據
勞動仲裁什麼的也很麻煩
實際點 要麼走人 要麼接受
17樓:你混高輝
如果真能調休 那就不違反
公司規定加班有補假但沒有加班費,但同時又規定出差人員星期天出差加班沒有補假及加班費,這違反勞動法嗎
18樓:聯拓律師事務所
只有在週末加班,公司可以調休,其他時間加班,只能支付加班費,不能調休。若出差遇到週六日,同時你能提供你在工作的證據,公司應該給予加班費以及調休。公司現在的做法是違法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違反了,是補假還是領加班費應該由加班的員工說了算。
這種事實很明顯的,不過就是有些單位流氓習慣了罷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是看你們當初籤合同的時候規定的是什麼樣的啊
公司不給加班費是否合法?
21樓:中顧法律網
不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公司讓員工加班不給加班費怎麼辦?
從法律的角度講,公司有保障職工生命健康和安全的法律責任和義務,為職工提供健康 符合國家標準的工作環境與裝置,對於因工作需要而要求員工履行正常的加班的行為,應該給付法定的工資報酬。根據最新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職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 一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
加班無加班費,違法嗎,要求工人加班,沒有加班費屬於違法嗎
第四十一條規定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八十五條規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加班...
加班費這麼算合理嗎,加班有加班費嗎
每月2000,一年52周,每週2天休息,五一 周改革前 三週的公假 五一,十一和春節 52 3 x 5 245 天 一年工作245天,因為這個工資的標準是在2008年五一 周改革以前定的,所以還是按照一年休息3周計算,而一個月是四周半,所以不能按四周算一個月的計算。2000 x12 24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