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二、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
2樓:鹽城市區律師
勞動局無權處理離職,可用郵遞方式證明提交離職申請。
3樓:匿名使用者
下班找幾個兄弟,把主管堵了
工廠上班辭工不批可以向勞動局投訴嗎
4樓:華律網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如果在試用期之內應該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如果一時找不到新的工作 領不到失業金。
二是,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不合法,如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等情形,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不辭而別),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用扣工資的方法作為賠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樓:鹿泉文化藝術服務中心
你好,勞動者辭工可以以書面形式提前30日提出辭職,一般不需要向人力資源保障區域性門投訴。
6樓:寂寞的孤獨俠
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不批准向當地勞動保護仲裁委員會申訴
工廠不給辭職可以去勞動局投訴嗎?去投訴一般有效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辭工可以以書面形式提前30日提出辭職,一般不需要向人力資源保障區域性門投訴。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根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擴充套件資料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樓:baby無知的螞蟻
單位申請辭職之後,到期可直接離職,並且要求支付工資,單位拒絕支付工資的話,是可以進行投訴的。
員工辭職,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單位,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單位就可以了,到期直接辦理離職手續,並且要求單位結清工資即可。並不需要什麼理由。如果單位拒絕支付工資,那麼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樓:法律快車
勞動者到勞動局投訴用人單位或者申請勞動仲裁,是不需要交錢的。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單位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條,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工廠不批工人辭職,一個人打**給勞動局投訴有用嗎?
10樓:手機使用者
辭工不批不需要給勞動局打**,按勞動法規定你可以提前一個月遞交書面辭工申請,滿一個月結賬走人,做好交接手續即可。
辭工廠裡不批還推卸責任怎麼辦,我都找十幾天了,都沒結果,這樣給勞動局打**有用嗎?
11樓:富哥職場
現在快到年底了,很多工廠為了留住員工多工作幾天就用這種辦法。你現在需要做幾件事,
一,以書面的形式提交離職申請,同時影印一份保留交到勞動辦。
二,自己因為與廠裡搞僵了,所以注意把廠證和考勤卡保留好影印一份交到勞動辦。
三,向勞動辦申請勞動仲裁,控訴工廠不批離職強制上班,控制人身自由。
當然以上幾點的前提條件是合法的,也就是說按勞動法的規定你在試用期提前三天可以提出離職申請,請用期過後一般是要提前一個月,你要適合這個標準才行的。
試用期內公司不讓辭職,打**到勞動局投訴有用嗎?多久才會有效?有人試過嗎?
12樓:行者天涯
我來回答:
可以辭職,提前三天通知單位就可以。
13樓:
你籤合同了嗎?合同一定要有的。然後你要準備電子或者書面的辭職報告證明你要辭職了。
最好發到你們上司郵箱,儲存好郵件證明你確實提出辭職了。如果公司還不同意帶著這些證據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的。如果你材料齊全的話大概半個月應該會有回覆的。
當然如果材料不齊全就危險了。
14樓:水6元
現在已經沒有勞動局這個單位,如果用人單位不准你辭職是錯誤的,你可以維權。**12333是全國統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諮詢、舉報、投訴**。
你想在試用期辭職,只需要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的通知〔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你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你繼續上班滿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你出具辭職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我工廠不讓辭職,我給勞動局打**,勞動局的說給我協調一下,有用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因辭職發生的勞動爭議,符合《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勞動爭議受理的範圍,勞動者可以到勞動仲裁院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勞動爭議的案件首先是調解,勞動局幫助調解,也是有效果的。具體條款如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16樓:匿名使用者
有用 現在直接辭職就行
在工廠上班對環境不適應。離職是否需要滿月
這個不需要,但前提是給領導溝通,看接下來什麼時候離開還有離職費用!雖然有時候合同籤的有離職期限說明,但實際上都可以提前走,畢竟強扭的瓜不甜,所以建議你提前給領導溝通好,畢竟重新招聘人也需要時間!對於己簽訂勞動合同,如想離職,勞動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即使用人單位不...
工廠上班選擇哪個比較好,做什麼比工廠上班更好?
1全部首先宣告,我不是專家 不好意思首先看樓主的追求,在私企做工人的話,工資是高點,但是相對福利待遇沒那麼高,如果樓主還年輕,以攢錢為目的,私營可能會好點。國企的話,雖然工資低,但待遇不錯,適合追求安穩的人。如果樓主是個有上進心又吃苦耐勞的人,去國企是個不錯的選擇,雖然頭兩年工資比較低,但是隻要技術...
提交離職申請後沒去上班,月後公司不給辦離職,而且合同也到
韓飛律師 勞動者辭職,應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在這一個月內,應當正常的上班,如果沒有上班,用人單位是可以剋扣勞動者工資的,如果曠工的天數達到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話,用人單位是可以將其辭退的 勞動者辭職到期以後,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和社保轉移手續,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