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n已
沒簽勞動合同,要付雙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位於勞動者訂立勞動的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1、《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最長應支付11個月雙倍工資,用工之日起滿一年還未簽定勞動合同,視為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
2樓:
我也不明白啥是增減手續。。。。用來做什麼的。
違反公司規定被開除但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賠償嗎
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並且開除勞動者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賠償。首先是沒有簽訂合同的雙倍補償,一般計算11個月的工資 其次如公司沒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補繳社保的。另外可以主張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如果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
勞動合同中沒有簽訂工資數目,公司每月拖欠部分工資,每月上班時間208小時,還不給加班費
你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有勞動合同 合同有沒有規定工資不重要,關鍵是證明你應得的工資是多少 和那份工資證明 能夠證明你應得的工資數 基本就能贏了.不過現在還有幾個問題你必須注意的 1.你手裡沒有工資單,也就說無法證明每個月實際拿到多少工資 這個在仲裁時公司很可能會反問你的,所以你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相關證...
員工和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公司可以隨時解
1,沒簽訂copy 勞動合同,解除哪bai個合同呢?2,用人單du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zhi者建立勞動關係dao,應當子用工之日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想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