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1、簽訂一年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即從第二個月開始就視為正式員工,發正常工資;
2、不管是不是試用期,都要依法繳納保險;
3、每年的國家法定節假日是11天。
你的主張:1、社保應該是沒問題,畢竟勞動合同在那兒呢;
2、高溫費的話你要提供你的工作環境以及單位未提供降溫措施的證據就行了,比如拍照;
3、節假日加班工資在實務中很難要到,關鍵是看你舉證的證據和對方的證據哪方的更有說服力,以考勤表和工資卡來對比;
4、用人單位所說的3個月試用期的後2個月應當發放轉正後的工資,可以要求補足差額;
5、合同不續簽是你提出的還是用人單位提出的?如果是用人單位單方不和你續約你還可以向他們主張經濟補償金(按年限來算,你工作了一年就是乙個月的工資)。
以上。希望你幫助到你。
2樓:
證據還算可以。不能證明的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2條均有這方面的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試用期約定違反《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你可以根據第83條規定要求賠償。
此外,是用人單位不與你續簽勞動合同,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主張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勞動仲裁怎麼避坑
3樓:滬深刑事貓哥
對於勞動仲裁賠錢怎麼辦這個問題,解答如下:1、你要先從上海勞動保障網上**仲裁申請書,填寫好,並按照要求準備證據材料,提交到企業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受理視窗。2、仲裁收件後會在一週左右的時間給你發**通知,你要按照要求的時間到庭。
無需繳納仲裁費,現在仲裁是免費的。3、從仲裁正式被受理到裁決作出一般60天之內就團森攔能完成。在此期間,**的時候你必須出庭或委春如託家人或委託律師出庭;如果你這一方沒人出庭的,不能讓仲裁直接走流程,而是視為你放棄仲裁了。
4、已經通過勞動監察的訴請不能再主張勞動仲裁,兩個維權途徑不能同時走,但監察時你沒提出的訴請還是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維權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塌胡六條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勞動仲裁請律師就是個坑
4樓:尹鳴鶴
法律並沒有強制規定勞動仲裁要請 律師 ,可以 委託律師 ** ,也可以自己申請法律援助。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處理案件實行仲裁員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員(仲裁委員會指定或當事人選擇)主持下,當事人在仲裁庭這個法定的、封閉的場所內就案件事實進行調查瞭解、質證、辯論、調解。仲羨明裁委員會根據仲裁庭調查的事實進行法律適用,作出裁決。
勞動者進行勞動仲裁,一般由勞動者進行舉證。 舉證情況如下: (1) 舉證責任 分配。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 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因用人單位作出 解除勞動合同 、支付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 勞動爭議 ,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2)舉證不能的後果。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仲裁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仲裁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3)舉證期限。 當事人舉證應當在案件第一次**庭審辯論前或仲裁庭指定的期限內完成,在此期限內不提交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對於當事人逾期提交證據材料的,不予組織質證,但對方當事人同意質證的除外。
申請人增加、變更仲裁請求,應當在第一次**庭審辯論前提出,被申請人提出反申請應在答辯期間內提出,對此重新指定舉證期限;申請人在第一次**庭審辯論後增加、變更仲裁請求的,被申請人在答辯期滿後提出反申請的,應當另行提出,另案處理。 (4)證據形式。 當事人提供證據,應當提供原件或原物。
當事人應對其提交的證據材料逐一分類編號,並對證據材料的**、證明物件和內容作簡要說明,簽名蓋章,註明提交日期,並依照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副本。提供外文書證或外文說明資料的,應當附有中文譯本。 證人 應當出庭作證,接受仲裁庭和當事人的詢問,證人不得旁聽仲裁庭審理。
庭審結束後,當事人應提供證據的影印件純派讓交仲做局裁庭存檔。
律師法》第三條 律師執業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律師執業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律師執業應當接受國家、社會和當事人的監督。
律師依法執業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害律師的合法權益。
勞動仲裁有三個大的天坑,你一定要知道。|仲裁委|加班費|法律|法院
5樓:老呂說法律
勞塌碰動仲裁有三個大的天坑,你一定要知道。你如果你不知道,你掉進去,你就爬不出這天坑。法律規定是法律規定,實際操作是實際操作,維護勞動權利他絕對不是紙上談兵,踩過坑的應該都懂。
第一大坑,就法律規定的社保沒有繳納或者是足額繳納,勞動者是可以離職去要經濟補償的。但如果你按照這個去仲裁,你就掉坑裡了。所以不要以單純的不繳社保的這個理由去離職,要不到補償的概率會非常大。
第二大坑,就法律規定勞動者是可以選擇公司的註冊地去仲裁。也可以選擇公司所在的辦公地去仲裁。但絕大多數辦公地的仲裁委根本就不接你的仲裁訴求。
都會給你踢到註冊地區仲裁,至於讓那些異地辦公的人維護權利其實是很難的,你說這跟誰說理去呢?所以你要做好註冊地仲裁的準備。
第三大坑,就法律規定,你是可以要加班費。但在仲裁的實際的執行過程中。絕大多數的情況,仲裁的環節團行談基本就不會支援你的加班費。
仲裁過的應該都知道,你看仲裁員在庭上問你加班費的證據嗎?根本就不鳥你,問都不問。除非你的證據很完美。
就那雞蛋裡挑骨頭就挑不帶此出來的那種。那你可能在仲裁的環節會贏加班費。否則的話,你只有到法院的環節去試試運氣了。
對仲裁的環節沒用。加班費很正常,沒關係,可以到法院的環節繼續去要。既然要維權,我們就始終相信咱們是法治社會,人間正道是滄桑,這個世界總有說理的地方,總有透明的地方。
關於勞動仲裁,哪位大神懂得,幫忙解答一下,謝謝
6樓:baby無知的螞蟻
只要單位支付員工上班兩天的工資即可,其他的申請仲裁也沒有用,因為在試用期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況是可以辭退員工的。而且勞動合同是可以在入職後乙個月內簽訂,目前才兩天沒有簽訂也不違法。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樓:廣州牟律
非法解除勞動合同(起碼是程式不合法,沒有提前通知工會、徵求工會意見),就賠償乙個月工資(不滿半年按半年算,賠償金為半個月工資的兩倍)5000元。
單位口頭將我辭退,我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單位不認帳,說我自動離
如果用人單位口頭說要辭退你,你在沒有接到正式書面通知 蓋有回公章 前,按時上班,否答則拒絕辦理離職手續。如果僅憑用人單位口頭說辭退你就不上班,到時用人單位會說是沒有人說過不讓你上班,是你自己曠工,按自動離職處理。如果單位拒絕進入公司,應立即撥打勞動監察大隊的 請求他們來解決。即使最終未進入單位,勞動...
工資給坑了,去勞動局勞動仲裁可以拿回工資嗎
用人單位開除員工就不給工資,是不合法的,用人單位的行為屬於一種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資。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 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原勞動局 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 仲裁申請書2份 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 相關證...
申請勞動仲裁,請高手幫忙分析
最好把公司沒有簽訂的勞動合同拿回來!只要有相關證據,申請勞動仲裁完全可以勝訴,並且勞動仲裁是免費的!我是勞動仲裁員,勞動仲裁 勞動爭議 企業勞動法諮詢可以hi 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乙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雙倍工...